第三章

其中固有中国政治的特定原因,但也看出了我们国民素质的某种可悲可叹可憎可恶的方面。所以十亿之众的大多数其实都如美国“圣殿教”的教徒。所以张志新,我们复旦大学当时物理系的那位河南籍女学生很像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秋瑾。

三十五岁以下的中国人,也许不太知道,中国当年曾进行过全民性的哲学普及教育,我记得有一本刊物就叫《大众哲学》。干部张口“哲学”,学生张口“哲学”,工也“哲学”,农也“哲学”,兵也“哲学”……营造过一个哲学的年代。归根结底,那是从前的时髦。和以后的,和现在的许多时髦,没什么本质的区别。一旦人人都颇似哲学家,哲学本身就尴尬了。

多少掌握点儿哲学,一切世事都有了合理的解释!

技巧也罢,才情也罢,在我看来,永远不是第一位的东西,第一位的东西是真。没这个“真”字,作家笔下的一切文学便没了魂。没魂的文学,也便谈不上朝什么境界提高。“为赋新词偏说愁”,该是作家一大忌,也是毛病。

决定我们命运的,不是我们的际遇,而是我们对过去际遇的看法。

看一个人的品格如何,更要看这个人对于他无利的人取什么态度。

只要我们自己不俗,则人与人的交往便不至于被俗所染。

一门心思发财的那些“二道贩子”,连想要消遣时也是不看小说的,甚至不怎么看文字——掷保龄、玩电子、跳霹雷、得艾滋病、洗桑那浴,他们没工夫。他们有他们的话法——“骑着摩托背着秤,跟着老共干革命”——于是他们的“英特纳雄耐尔”一定要实现……

我不会去走“背对生活,面向内心”的创作道路。我深知自己的内心并不那么丰富,那里面空旷得很。我想,知识丰富,生活积累丰富的作家,其内心世界也必然丰富。丰富的内心世界,其实是包容着丰富的生活“元素”的,作家借此才可以产生丰富的艺术想象。内心世界宏大而丰富的作家,是决不可能“背对生活”的。我觉得俄国文学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奇特现象。在十二世纪以后,它几乎沉寂了五百年之久。至十九世纪,却名家辈出,群星灿烂。高尔基之后或与高尔基同时代的作家,如法捷耶夫、肖洛霍夫、马雅柯夫斯基等,同样使我感到特别亲切。更不要说奥斯特洛夫斯基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几乎就是当年我这一代中国青年的人生教科书啊!

存在心里的,是不会丢掉的。

写作之于我有时不完全是为了写给别人看。有时亦更是为了通过写作,唤起记忆,重温我所经历的事,审悉我所熟识的人,从心灵中摈除某些事和某些人,或者在心灵中重新确定珍藏它们和他们的位置。这样,会因为自己能够从心灵中摈除什么而愉悦,而对自己感到满意,而信任自己。甚至,喜欢自己。

我所向往的美好爱情生活的背景,时至今日,几乎总在农村。

我并非一个城市文明的彻底的否定主义者。因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连自己也解释不清自己。

回到家里遂想到——爱情是多么需要空间的一件事啊!城市太拥挤了,爱情没了躲人视野的去处。近年城市兴起了咖啡屋,光顾的大抵是钟情男女。咖啡屋替这些男女尽量营造有情调的气氛。

大天白日要低垂着窗慢,晚上不开灯而燃蜡烛。又有些电影院设了双人座,虽然不公开叫“情侣座”,实际上是——但我很怀疑是为真的情侣们提供的……

爱情,或反过来说情爱,如流浪汉,寻找到一处完全属于自己的地方并不那么容易。白天只有一处传统的地方是公园,或电影院;晚上是咖啡屋,或歌舞厅。再不然干脆臂挽着臂满大街闲逛。北方人又叫“压马路”,香港叫“轧马路”。都是谈情说爱的意思。

于是情侣们最无顾忌的选择还是家。但既曰情侣,非是夫妻,那家也就不单单是自己们的。要趁其他家庭成员都不在的时间占用,于是不兔的有些偷偷摸摸苟苟且且……

当然,如今有钱的中国人多了。他们从西方学来的方式是在大饭店里包房间。这方式高级了许多,但据我看来,仍有些类似偷情。姑且先不论那是婚前恋还是不怎么敢光明正大的婚外恋……

情爱放在农村的大背景里,似乎才多少恢复了点儿美感。似乎才有了诗意和画意。生活在农村里的青年男女当然永远也不会这么感觉。而认为如果男的穿得像绅士,女的穿得很新潮,往公园的长椅上双双一坐,耳鬓厮磨;或在咖啡屋里,在幽幽的勉光下眼睛凝视着眼睛,手握着手,那才有谈情说爱的滋味儿啊!

但一个事实却是——摄影、绘画、诗、文学、影视,其美化情爱的艺术功能,历来在农村,在有山有水有桥有林间小路有田野的自然的背景中和环境里,才能得以充分地发挥魅力。

无论是《安娜·卡列尼娜》,还是《战争与和平》,还是几乎其他的一切西方经典小说,当它们的相爱着的男女主人公远离了城市去到乡间,或暂时隐居在他们的私人庄园里,差不多都会一改压抑着的情绪,情爱也只有在那些时候才显出了一些天然的美感。

麦秸垛后的农村青年男女的初吻,在我看来,的确要比楼梯拐角暗处搂抱着的一对儿“美观”些……

村子外,月光下,小河旁相依相惧的身影,在我看来,比大饭店包房里的幽会也要令人向往得多……

爱情或曰情爱乃是人类最古老的表现。我觉得它是那种一旦框在现代的框子里就会变得不伦不类似是而非的“东西”。城市越来越是使它变得中伦不类似是而非的“框子”。它在越接近着大自然的地方才越与人性天然吻合。酒盛在金樽里起码仍是酒。衣服印上商标起码仍是衣服。而情爱一旦经过包装和标价,它天然古朴的美感就被污染了。城市杂乱的背景上终日流动着种种强烈的欲望,情爱有时需要能突出它为惟一意义的时空。需要十分单纯又恬静的背景。需要两个人橡树,像鸟,像河流,像云霞一样完全回归自然又享受自然之美的机会。对情爱城市不提供这样的时空、背景和机会。城市为情爱提供的惟一不滋扰的地方叫作“室内”。而我们都知道“室内”的门刚一关上,情爱往往迫不及待地进展为什么。

在城市里,对于许多相爱的青年男女而言,“室内”的价格,无论租或买,都是极其昂贵的。求“室内”而不可得,求“室外”而必远足,于是情爱颇似城市里的“盲流”。

人类的情爱不再动人了,还是由于情爱被“后工业”的现代性彻底地与劳动“离间”了。

几乎只有在农业的劳动中,男人女人之间还传达出某种动人的爱意。那爱意的确是美的。又寻常又美。

我在城市里一直企图发现男人女人之间那种又寻常又美的爱意的流露,却至今没发现过。

在中国,在当代,爱情或曰情爱之所以不动人了,也还因为我们常说的那种“缘”,也就是那种似乎在冥冥中引导两颗心彼此找寻的宿命般的因果消弭了。于是爱情不但变得简单、容易,而且变成了内容最浅薄、最无意昧儿可言的事情。有时浅薄得连“轻佻”的评价都够不上了。“轻佻”纵使不足取,毕竟还多少有点儿意味儿啊!

本质上相类同的“缘”,在中国比比皆是地涌现着。比随地乱扔的糖纸冰棒签子和四处乱弹的烟头多得多。可谓之曰“缘”的“泡沫”现象。

而我所言情爱之“缘”乃是那么一种男人和女人的命数的“规定”——一旦圆合了,不但从此了却男女于情于爱两个宇的种种调根和怨叹,而且意识到似乎有天意在成全着,于是满足得肃然,幸福得感激;即或末成眷属,也终生终世回忆着,永难忘怀,于是其情其爱刻骨铭心,上升为直至地老天荒的情愫的拥有,几十年如一日深深感动着你自己。美得哀婉。

这一种“缘”,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的当代,是差不多绝灭了。

情爱之于现代人,越来越变得接近于生意。而生意是这世界上每天每时每刻每处都在忙忙碌碌地做着的。更像股票,像期货,像债券,像地摊儿交易,像拍卖行的拍卖,投机性,买卖性,速成性越来越公开,越来越普遍,越来越司空见惯。而且,似乎也越来越等于情爱本身了。于是情爱中那一种动人的、感人的、美的、仿佛天意般的“缘”,也越来越被不少男人的心女人的心理解为和捡钱搭子、小头彩、一锨挖到了金脉同一种造化的事情了。

现代人的爱情或曰情爱中,早已缺了这分量,故早已端的是“爱情不能承受之轻”了。或反过来说“爱情不能承受之重”。其爱其情掺人了太多太多的即兑功利,当然也沉甸甸起来了。

依顺了现代的现实性,爱情或曰情爱的“缘”的美和“义”的美,也就只有在古典中安慰现代人叶公好龙的憧憬了。

故自人类进入二十世纪以来,从全世界的范围看,除了为爱而弃王冠的温莎公爵一例,无论戏剧中影视文学中,关于爱情的真正感人至深的作品风毛麟角。

爱这个字,在语言中,有时处于谓语的位置。有时处于主语的位置。前面加“做”、加“求”、加“示”、加“乞”,“爱”就处在谓语的位置。“做爱”、“求爱”、“示爱”、“乞爱”,皆行为动词也。

“做爱”乃天伦之乐。乃上帝赐与一切男女的最普遍的权力。是男人和女人最赤裸裸的行为。那一时刻,尊卑贵贱,无有区分。行为本质,无有差别。很难说权大无限的国王,与他倾国倾城的王后,或总统与总统夫人的那一时刻,一定比一个年轻的强壮的农民,与他的年轻的健康的爱妻在他们的破屋土炕上发生的那一时刻更快活些。也许是一样的。也许恰恰反过来。

“求爱”乃是一种手段,其目的为了婚姻,有时为了一次或几次“做爱”的许可。传统上是为了婚姻。在反传统的男女们那儿,往往是为了做爱的许可。当然,那许可证,一般是由男人所求,是由女人“签发”的。无论为了婚姻之目的,还是为了一次或几次“做爱”之目的,这个过程都是必不可少的。省略了,婚姻就是另外性质的事了。

比如可能被法律判定为抢婚。“做爱”也可能是另外性质的事了。比如可能被法律判定为强好。

对于成年男女,“示爱”已带有经验性,已无多少美感可言,只不过是相互的试探罢了。以含蓄为得体,以不失分寸为原则。含蓄也体现着一种自重,只有极少数的男人会对不自重的女人抱有好感。不失分寸才不使对方讨厌。反过来,男人对女人也一样。不管不顾,不达目的不罢休,一味儿的大献殷勤,其实等于是一种纠缠,一种滋扰,一种侵犯。不要误以为对方的冷淡反应是不明白,或是一种故作的姿态。这两种情况当然也是有的。但为数实在极少。与其推测对方不明白,莫如分析自己为什么装糊涂?与其怀疑对方故作姿态,莫如问问自己是否太一厢情愿强求缘分?

在所有一切“爱”这个宇处于谓语位置的行为中,依我看来——“乞爱”是最劣等的行为。于男人是下贱,于女人是卑贱。

在爱这个宇的后面,加上“情”、加上“心”、加上“意”,爱就处在主语的位置了。“爱意”是所有世间情意中最温馨的一种。使人感觉到,那乃是对方在某一时某一地某一种情况下,所能给予自己的临界极限的情意。再多给予一点点,就超越了极限。超越了极限,便是另外一回事了。正因为在极限上,所以具有着相当特殊的令我们深为感动的意昧儿和意义。

充满“爱意”的目光,乃是从女人的极其善良的爱心中自然流露的。它具有母性的成分。误将此当作和“爱”或和“爱情”有关的表达去理解,不是女人们的错,是男人们的错。据此进一步产生非分之想的男人,则就错上加错,大错特错了!

我最尊祟的人,正是一个充满博爱之心的人。在这样的人面前,我会羞惭得什么话都不敢说了。我遇到过这样的人。非是在文人和知识者中,而是在普通百姓中。我常不禁地想象,这样的人,乃是“隐于市”的大隐者,或幻化了形貌的菩萨。

“爱心”是具有自然而然的影响力的。除非人拒绝它的影响,排斥它的影响,抵触它的影响。

我们只要愿意发现,就不难发现,并且不得不承认,往往是从最普通的某些人们身上,亦既寻常百姓中的某些人们身上,一再地闪耀出“爱心”的动人的光晕。在寻常百姓的阶层里,充满“爱心”的故事,产生得比其它一切阶层多得多。

“爱情”也如“爱心”一样,普遍地存在于寻常百姓阶层之中。某些文人和知识者最不能容忍我这一种观点。他们必认为我指的根本不是“爱情”,只不过是“婚姻”。

而我固执地认为,对于百姓而言,“爱情”若不走向“婚姻”,必不是完美的“爱情”。百姓是现实的。

当安娜坠人爱河以后,她毅然提出与自己的丈夫卡若林离婚。

不顾上流社会的谴责,毅然决定与渥伦斯基结婚。这时,“爱”在安娜心里,上升为“爱情”了。她期待着他为他们的“爱情”负起“婚姻”的责任。她自己能做的,她已做到了。但是渥伦斯基并不打算真的负起什么责任。他要的只不过就是“爱”,而且得到了。责任使他厌烦透顶,因而他们发生激烈的争吵,因而绝望的安娜只有卧轨自杀……

渥伦斯基“爱”安娜是真的。

安娜对他的“爱情”也是真的。

悲剧是由二人所要求的东西在本质上不同造成的——安娜要有责任感的“爱情”,它必然与“婚姻”连在一起,成为完整的要求。渥伦斯基仅要不附加任何责任前提的“爱”。他认为有爱已足够了。连安娜为他们的“爱”而毅然离婚,在他看来都是愚矗的,不明智的。

一个现象是——某些大谈“爱情”至上的男士们,其实本意要的仅仅是“爱”。

但另一个现象是——渐多起来的女人们,也开始为男人们预设圈套了。她们以自己为饵,钓男人们的钱财。

牛郎织女式的夫妻,在寻常百姓中一对儿一对儿的依然很多很多。他们的生活里离不开生儿育女,离不开萝卜白菜,离不开吵架拌嘴,但也离不开责任感。责任感是他们组成家庭之前的最神圣的相互承诺。谁主内,谁主外,大的开销究竟谁说了算,小的花费谁有自主权,诸如此类一切某些男士和女士嗤之以鼻的内容,在他们都是必须加以考虑的。但是据我看来,这些俗内容,一点儿也不影响他们一对儿一对儿的夫妻恩爱着。

在没有婚姻为载体的“爱情”中,到头来,遍体鳞伤的几乎注定了是女人。她们获得过的某些欢乐、某些幸福,往往被最终的悲伤抵消得一干二净。

在没有婚礼为载体的“爱情”中,女人扮演的只能是“情妇”的角色。

而古今中外,这一角色,乃女人最不甘的角色。也是最不符合男女之间自然关系的角色。即或那些专以猎名流、傍权贵、傍“大款”为能事的女人,一旦觉得巩固了“情妇”的地位,也还是要产生颠覆“情夫”既有家庭取代对方妻子的野心的。这时的男人用他们“爱至上”那一套哄她们是根本没用的。所谓哄得了一时,哄不了一辈子。结果男人大抵只有三个选择——要么离婚,承认自己“爱至上”那一套论调的破产,面对既又“爱”了,就还是免不了结婚“至上”的现实。要么给她们以多多的钱财,多到她们终于满足了不打算“造反有理”为止。要么,被逼得走投无路,狗急跳墙,杀了她们,或反过来被她们所杀。

所以,据我想来,无论在外国还是在中国,“情人节”永远不会是一个值得被认真对待的日子。这是一个暖昧的灰色的日子。这世界上没多少人会真正喜欢这个日子。真的处在正常的热恋关系的男女,每一个日子都可以是他们的“情人节”。他们在那一天的拥抱和亲吻,不见得比在别的日子更温存更热烈。而既是“情妇”或“情夫”,又是丈夫或妻子的男女,肯定的,恰恰是很避讳那一天的。

即使瞒天过海凑在一起了,各自心里的感受和感想也会很苦涩。

我觉得,事实上,一个作家是很难与他或她的读者“们”交往的。

我相信大多数的作家皆和我一样,内心里最真实的愿望恰恰是拥有充分的独处的时间。究竟能拥有多少这样的时间,对作家是至关重要的。如果这种时间居然被情愿地或不情愿地压缩到了最少的程度,那么在我看来是值得同情的。

试问在中国,在目前,卓绝的评论家大名阿谁?差不多够个评论家的,我几乎都读过他们的文章,当场对面听过他们的发言。他们中有我极尊敬的人,但是我不觉得谁卓越。正如我看包括我自己在内的当代作家,没谁招得起“卓越”二宇一样。

评论和创作一样,在我看首先是职业。职业者、“啖饭之道”。

从天性上,我喜欢静。喜欢独处。

独处对我是最好最好最好的时光。

鲁迅在他所处的时代,是一位受伤颇多的作家,所以才说那样激烈的话。鲁迅还说过——跟死神走那一天,“一个也不宽容”。鲁迅的话常使我身冷。我能理解一个人不得不“横着站”内心里那种感觉。

我基本上同意鲁迅的话。

但仅限于相对鲁迅而言。

过于追求虚荣而又毫无同情心的女人我不与之交往。

女人而毫无虚荣是为女神。

女神又是根本没有的。

我不会主动与任何女人交往。

在中国,在现实中,有林黛玉那一种“自我中心”的缺点中女人比比皆是;有林黛玉那一种“淡泊功利”的女人风毛麟角,我没遇见过。

在都市里,我认为也不太可能有了。

宝玉一向被中国文人们说成是“叛逆”的典型,实在是中国文人们的故意的误导。宝玉身上,寄托着仕途失意的中国封建文人的“情结归宿”。说穿了是,以小儿女情替士大夫心。嘴上赞着宝玉,骨子里还是想当官的。若当不了官,最好宝玉似的,身边有一大群尊尊卑卑的红颜相陪着打发寂寞。宝玉的生活,是封建旧文人们“服官政”以前的向往,也是服不成官政以后的美梦。

中国封建文人们的骨气,大抵是当不成官以后的表现。之前便有的极少。宝玉身上有的根本不是什么骨气,只不过是自小在女人堆儿里被宠坏了的“女气”。宝玉非是“叛逆”的典型,是颓废的典型。

男人们的心理上,不但有“恋母情绪”,还有“恋妹情结”。无妹可恋的男人心理上也有此情结纠缠。男人疲惫了,就想变成孩子,于是从“恋母情结”那儿找安慰;男人自我感觉稍好,就想充当“护花使者”,于是“恋妹情结”满足男人的关怀心。曹氏之伟大,在于塑造了林黛玉这一男人们的尤其男文人们的“世纪妹”形象。她美、病、是孤儿、寄人篱下、有才华、多愁善感、任性、爱耍小脾气,但是本质不坏,高兴或不高兴时,谈锋永远的机智尖酸却又不失俏皮……这一切都极符合男人们措香伶玉的条件。曹氏伟大还伟大在,虽没读过弗洛伊德,却也堪称男人们的心理分析大师。

一部《红楼梦》,栩栩如生,细致人微的人物,自然首推宝玉、黛玉、宝钗。在我看来,宝镀是正常的;黛五是病态的,体质上那样,心理上其实也那样。生理上的病根糠令人怜悯,心理上的阴幽幽令人反感。作为少女当予体恤,作为女人需要批评。这人儿身上体现出“病态美”,中国传统文人们一向也喜欢这个。中国传统文人们对女性的赏悦心理,其实一向同样是有几分病态的。

至于宝玉,太让人腻歪了。他“脚踩两只船”的“爱情游戏”,丝毫也无打动我处。我的儿子将来若有半点儿像他,我一定用巴掌加皮鞭调教过来。

这个卡耐基纯粹是胡说八道。

公关小姐、交际秘书、庸官、直销雇员以及一切专业上没有出息的人,才会拿出百分之八十五的时间和精力去搞人际关系。

每个人都应该具有这样的能力——在学校,在单位,在社区,尽量使自己的存在不令别人讨厌。依我看谁都不必刻意去获得别人的喜欢,不令别人讨厌也就足够了。

一个人不可能也没必要天天总在那儿按别人的好恶改变自己,还要做好另外的许多事。所以,达到起码的修养就可以了。因为我们大多数人活着的目的、意义和价值并不是做君子,面是首先避免做小人。

我不主张年轻人培养什么“交际”能力。年纪轻轻的,时间和精力不用在正地方,“交”的什么“际”?人生得一知己固然少点。得“一帮”也就不叫知己了,成“弟兄会”了。三五知己可也。

我只知世上有一种友情如陈酿——我珍重这一种友情。我对这—种友情的原则是——绝不利用了来将自己的困难强加于人。

商品化的人际关系,人还能保留有一部分“自主权”。你不愿对人那样,你可以不那样。你不愿别人那样滋扰你,你可以远避那样的人。

商业时代并不能将它的功利目的强加在任何人身上。

定睛细看,所谓人际关系的商品化,无不是人与人自愿的。

而在政治时代人没有丝毫的“自主权”。政治对人的强加带有不可抗性。每一个人都无法置其度外。你不愿对人那样,你已触犯了政治。别人对你那样,也有政治要求作为正当的理由。

在商业时代,人起码拥有这样一种自由——自我隔绝的自由。

自己将自己像猴子似的关在笼中,冷眼相看外面的世界或精彩或无奈。

在政治时代,所有人都无一例外地同是被政治关在笼中的猴子。笼中只有政治一种关系。政治又在笼外进行着最严厉的监管。

自行地关在笼中(如果谁真的对商业时代不堪忍受的话)总比被别人关在笼中强些。

相互的利用似乎也总比相互的危害更符合正面人性……

近年出国的大陆中国人,几乎皆有学识和专长,个体素质相当高。所以抛却了集群生存的立足意识,追求实现个人目标的惟我机会。从正面说,个体的中国人在国外的竞争能力普遍强了,显示出一种个体中国人的龙虎之气;从反面说,同胞间的相互排斥、掣肘、倾轧,又总还是民族遗传性的猴气十足的劣相……

中国底层百姓之间,当年那一种互谅互怒是多么可贵呢!

但这一种关系,似乎已由于他们当年的“二哥”成了一个写小说的人,而在质量上有所檀变了。我猜测大小的到来,一定又是像二小的到来一样有难事相求。并且估计到了可能是哪几方面的事。

也许,正因为有难事相求,大小二小,在我面前才一样的拘谨吧?同时想到,我除了说些体恤的话,肯定还是帮助不了什么的。而这,才正是我内心里多少有点儿难受的原因。

下岗失业的工人一天比一天多的情况下,我一个写小说的人,再恳切的一封信,又能指望真起什么作用呢?当时不过是自欺欺人地给二小带走了一些“泡沫希望”。好比给赶集的人带了一叠假钞。

现实生活,使他们确信不疑着一个颠扑不破的逻辑,那就是——只要某些官吏肯绘个面子,小百姓的一切困难便会迎刃而解。

大小和二小,从小便是穷困老百姓家的孩子。四十多岁了,一个已有了自己的小家,但那小家的生活质量,几乎每一天都在中国水准的贫困线上浮动着,几乎每一天都有沉沦在那贫困线以下的巨大可能。心理和思想意识,几乎每一天都承受着那巨大可能的压迫。一个至今还没有一个自己的小家。甚至连一个起码的栖身之所一张属于自己的床也没有。而且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稳定的收入。而且从自己命运的明天,暂时还看不到什么希望的曙光。像这城市里的一个人人视而不见的孤魂似的。而城市本身,却在日新月异着。另外的一些人们,却在灯红酒绿着,狂歌劲舞着,追奢逐糜着,一掷千金地高消费着——你难以否定他们也会受到强烈的诱惑。但他们不偷、不抢、不肯索性变成酒鬼和赌徒,不肯堕落为歹人恶人。对社会和时代也不心怀着深仇大恨似的。他们的灵魂里,似乎有一种天生的,到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之下也不会丧失的,对堕落和犯罪的抵抗。在这一种抵抗过程中,他们有时真是表现得像战士一样顽强啊!他们的希望,正体现在他们抵抗堕落和犯罪的顽强之中。

有一个事实是,从八十年代至今,我们举不出任何国产商品名牌是任何明星的功劳。而另一个事实是,我们也几乎举不出任何几位私营企事业家,动辄一抛几百万请什么明星做广告。私营者,自己的钱也。自己的钱,一抛几百万值不值,谁都会暗捻手指算个一清二楚的。第三个事实是,恰恰是某些国有企业的“老板”,慷慨极了,大方极了。争相以高价纷请明星大做广告的心劲儿,也足极了。

美国国家经济信息研究所,在一九九二年做过一项实验,安排一位明星、一位普通人和一只猴子同时作了一则商品广告,结果表明——猴子得票最多,超过明星一倍。其次是普通人。第三才是明星。

按说,中国的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都正在经济困境里挣扎。经济效益好了的,即使无力援助同行业,也总可以给同行业做出某些好的表率吧?但我们仅仅从广告意识和行为中,也眼睁睁地看到了令人深感忧患的不良倾向。赠别墅、送车、几百万一掷若轻的现象,真好像要撅起“比、学、赶、超”的“大跃进”!

猴于也罢,明星也罢,普通人也罢,电脑也罢——谁新颖,谁诚信,谁刨意好,谁对产品的说明和介绍比较清楚明白,我们就信谁的。

否则,我倒宁愿受猴子做的广告的影响。

那时我并不能明了,“改革开放”最终要呼唤来的乃是一个商业时代。我想我的许多同代人也不能明了。其实我们当时呼唤的不是未来,面是过去。是建国以后“反右”之前那一段短暂的中国梦的片断。它在我们的思想中留下了一种乌托邦的美好光彩。

我终于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当时代宣布改变了以后,绝大多数人是只能也随着改变的。若时代变而入不变,那得有极其雄厚的资本和异乎寻常的资格。你如果企图超脱于商业时代之外,那你必得有祖传的产业足够养活你和你的家。果而有之,你消费祖业的方式,也必是商业时代的方式。你的消费倾向,也必受商业时代的影肉。你如果不得不以商业时代的规则谋职谋薪,不管伤思想上以多么激烈的姿态抵抗它,你实际上已经屈服于它了。

纵观世界,非商业色彩的艺术和文学已属凤毛麟角。我不想声明我一定加入风毛田角。因为我做不到,还因为我不认为只要带有商业色彩了,艺术便不再艺术,文学便不再文学了。清高如郑板桥者,也是为自己的画明码标价过的。更因为我开始意识到,一个商业时代的小说家,靠稿费尽家庭经济责任,而又能相对严肃地进行长久的创作,乃是很“诚实的劳动”之一种。比之不能这样,而不得不向国家伸手讨索,讨索不到就牢骚满腹怨天龙人强。

商业社会的特征,的的确确乃是金钱支配许多社会方面许多人命运的特征。它有时太令人厌恶。但细想想,又不见得比政治支配许多社会方面许多人的命运更不堪承受到哪儿去。全民政治化是庸俗的政治,全民商业化恰恰是成熟的商业时代的标志。

改革不惟是人改造时代的举动,亦是时代改造人的措施。对时代预言,人其实只分为四类——推动它的、顺应它的、抗拒它的或被它甩弃的。推动它的不仅有普罗米修斯,而且有“威尼斯商人”——他们是时代巨乘的两排轮子。时代不是,从来不是独轨列车……

结束旧时代的是英雄。抗拒新时代的是疯子。置身于二者之间的是理想主义者。时代派生出英雄和疯子的数量大至相等。而理相主义者的数量从不曾超过前两者的总和……

被时代所甩弃的却常常是将自己完全典当给了昨天,并且彻底丧失了赎回自己愿望的人。时代甩弃他们如同旅者毫不犹豫地丢掉穿烂了的鞋……

恰恰相反,任何一个时代都无法甩弃那些懂得最充分地利用它的人——哪怕他们是些极其贪婪的人。中层甩得再频也驱赶不尽企图叮住它噬血的牛蝇……

改革不是集体春游或观光,其过程中乐趣必然少于浮躁。

“正式”工作——最典型的中国话。在当年一个没有“正式”工作的中国人,即使头脑再聪明,身体再健牡,也仿佛不是一个作为人的资格起码完备的人。几乎没有一对中国父母,心甘情愿同意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没有正式工作的男人。今天的姑娘们择偶的条件之一是身高一米七以上。一米七以下的男人据说被她们戏称为半残废。当年一个没有“正式”工作的男人,也等于是一个半残废的男人。岂止是半残废而已!

当年中国在归类学方面的经验是足可以笑傲世界的。我们的先人曾说过“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话。建国以来的同胞发现自己并非面对那么多种可选择的职业。甚至缩小十倍——言三十六行也还绰绰有余。小学教师无一例外地在课堂上讲解——“三百六十行是一种夸张的比喻……”而与此同时,在世界上尤其在某些发达国家,现代人却面临着职业分工越来越细密越来越丰富的选择的犹豫和困惑。一个外国人在其一生中可能至少变更过数种职业。而在改革开放前的中国,你若面对一个调动过工作的人,你则不禁地会对他刮目相视。因为那意味着他“很有门路”并且“很有能耐”。大概非是一个“等闲之辈”。

中国之传统经济体制,以它的理论的概念化、教条化和与全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亦即世界市场化形成的背逆性,以它的实践的简单化、意志化,令富有理解力的当代经济学家挠顶困惑。

除了农民,尽管每几百个中国人里只有一两个在“中国式”的人的价值观念的导向之下成功地或自认为成功地走完了他们的一生,但是谁也不能够反驳,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中国人,望着一位局长的身影或他坐的小车时,会认为那是最好的人生……

结果是目前我们的共和国已有三千四百余万行政人员。每年仅行政开支竞高达约一千四百亿元人民币……如果玩具之对于儿童,仅只是一样东西。那么儿童的最经常最活跃的冲动,只能是占有那一样东西的冲动。如果在儿童中号召起类似“革命”的大行为,那么他们首先认定的“革命”对象当然只能是占有着那一样东西的童伴。

如果在人的信仰和人的现实利益占有权之间架设桥梁,那么有如在教堂和国会之间铺展红地毯。人的价值观念取向的单一,无论精神的抑或物质的,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代人而言,都是原始的。

无论任何人,当其作为人具有典型性的时候,归根结底,意味其“窃取”了时代的典型特征。乞乞科夫是沙俄时代农奴制产生的怪种。爱迪生是美国资本主义科技童年时代的儿子。雅科卡则是当代西方市场经济激烈竞争中的骄予。所以雅科卡才会说:“都是这个国家给了我这样的机会!”而伊索的不幸恰拾在于,时代不曾给予他渴望的自由……

我们稍对时代加以研究,便会发现时代原来具有这样的禀性——它一向只欣赏两类人——甘愿按照它的要求去活的人和违逆它的愿望并且最终成为它的挑战者的人。它因欣赏前者而奖赏他们,它奖赏他们为的是使他们更符合它的要求,对它的圈限更不敢越雷池半步。它对质者照例是不予奖赏的。非但不予,且每以惩剑悬其头上。它欣赏他们大抵在它确感需要他们的时候。亦即我们叫作“转折”的时候。这种时候他们的叛逆和挑战的勇气及其精神,是促它嬗变的催化剂和促它“转折”的推动力。正如蛇有时需将身体夹在树叉之间完成它的蜕皮一样。没有它的那些叛逆者和桃战者,一个时代是不能从它的旧的躯壳之中摆脱出来同时获得新生的。为此它才慷慨地奖赏他们。这种奖赏往往是一次性的,是无比丰厚的。其后它不再赐惠于他们,因为它已经奖赏给了他们对人而言至关重要的千载难逢的时机,而且一并加上了明天。事实也正如此,那些在时代的“转折”关头把握住了时机,并且由此获得到了成功的人,成功将具有令人信心十足的延续性,因为他们乃是和一个新时代同时诞生的,而一个新时代的寿数,通常是按世纪来计算的。新时代需要它的推动者陆伴同行。至于那些曾被它欣赏过、青睬过甚至恩宠过的人们。或者被它留在旧皮上,或者在它完成痛苦的“转折”的时候,分担它的痛苦并和它一起擅变。它最不欣赏的也许是那样一些人们——在昨天里既不曾被它当作过典范而重视,今天对它的“转折”又麻木不仁的人。它在今天里不暗示给他们任何机会,它也不在明天里留给他们什么。它对他们无辙亦无奈,正如他们对它也是那样……匪今斯今,恒古如兹!

我们传统的社会的综合教育,几乎可说是以限制人的“自我表现”、“自我证明”意识为己任的。溯望远久的中国历史链,可发现这一点在古典文化中尤其道貌岸然。《老子》中就一再地说些“自荐者不明”之类的话,意谓谁“自我表现”了,就不可敬也不聪明了。《礼记·中庸》中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徽,故君于慎其独也。”意谓在最细小的事情方面,在独处无人的时候,也要行为规不越矩。做到怎样才算典范呢?——“天盖高,不敢不踞;地盖厚,不敢不趋。”意谓天是何等的高,可是一个楷模人物站着不敢不弯腰曲背;地是何等的厚,可是一个希望获得别人尊敬的人,不敢不小步缓行。而老子则干脆沾沾自喜地说“吾有三宝”——“三口不敢为天下先”。

于是“文化大革命”成了我们这一代人惟一普遍获准的一次,可以理直气牡地表现自己证明自己的机会。其表现方式是演习“革命”。其证明内容是“无限忠于”。其理论基础是“造反有理”。这是整整一代人心理能量的一次性的大释放大宣泄。它耗掉了作为每一个单独的人来说,至少需用三分之一生命进行储备的那一种“自我表现”的激情。同时严重挫伤了整整一代人将这一种激情化为自我实现的冲动,此后十年内他们只能听凭时代的摆布。

一个国家,尤其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若想在经济上迅速发展起来,社会成员的职业分工应是这样的——每—千人中,最多有十个官员就够了,其中包括既是某一方面专家又是官员的人。应有二百名左右国家重点企业的工人。应有三百名左右非国家性质的中小企业的工人。应有四百名左右依靠个体职业能够丰衣足食的人。其他属于医生、律师、教育工作者……

今天的中国人毕竟都恢复了寻找时机的本能,但时机注定不属于以下两种人:一种人企望着某一天早晨醒来,时代像宠爱自己的阿姨一样,将自己轻轻抱起来,让自己骑在时代的颈上招摇过商……

一种人企望着某一天早晨醒来,以什么听来正当的名义,将原先和自己一样,而如今和自己不大一样的成功了的人打翻在地……

我的同代人啊,我的兄弟姐妹,我愿你我他她之中,第一种人少一些再少一些。我愿你我他她之中,第二种人少一些更少一些!

对于犯了过失罪的人,与那些流氓歹徒、杀人犯、强xx犯、以恐怖行径危害社会的罪犯,我一向是持区别对待的态度。而对于犯了经济罪的人,贪污、受贿、勒索、坑骗百姓钱财者,其中我尤憎的是坑骗百姓钱财者。

而我常想,留给我的那一截,是否被我过分浓重地温情化了呢?也许只不过就是一些谁都经历过的片片断断的仿佛小猫小狗间的友爱,被我这个小说家未免太理想化太诗化了。然而我又是那么的不愿轻论留绘我的这一截。因为我总感觉到我必须为自己保存某些哪怕是被自己理想化了诗化了的东西。现实已不怎么可能向我提供这些东西。我只能从过去找到,并倍加看重。我设法儿不以仁义对待之。然而我又非常清楚,这仁义万不可延伸人第三个阶段。否则,我自己也将走向反面了。那么所谓仁义也就该站在被告席上而同时走向它的反面了……

他家的马桶是几万元的那一种。用电控程序的。有烘干功能的。我想不通人为什么非需要那么昂贵的马桶。也想不通厂家有什么必要生产那么复杂的马桶。现在的中国人,虽然开始重视贫富贵贱之分了,但排便毕竟对谁都只不过是排便,无论多么讲究也够不上是仪式啊。就算真的讲究到接近仪式的地步,麻烦的还不是自己吗?……

是的,我认为,轮到我们这一代人犯错误——不,是轮到我们这一代人接二连三地犯罪了。

某类罪,要犯,先得有犯的条件和犯的资格。不是谁想犯就能犯的。比如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之类。

今天,在我的大批同代人面临“下岗”和第二次失业的严峻人生考验的同时,时代也出于需要,将我们中的极少数人推上了官位。

我回答他——他的话与实际情况大有出入。我说首先他应该明白,非是知青这一代人开始跻身中国的权力阶层了,乃是中国的中年人开始这样了。而这一般是时代的规律。古往今来,中老接替,历史一向如此。全世界一向如此。扫描国外的社会格局,权力阶层的平均年龄,大约比中国还要小十岁。时代迅进,事物更新,整个世界的权力阶层,正是越来越年轻化的趋势。倘他在仕途上有抱负,来日方长,大可不必因眼前情形而苦闷。其次,由于他自己也在权力阶层,终日所见皆大官小官。仰而望之,重重叠叠,故才生出山穷水尽疑无路的倔张。但是,只消十余年后,使他备感最直接压迫他的,也就是他所言“知青一代”中的顶头上司们,将整代的屈身而退,尽数随着某页历史翻过,旷出大片空白。那时他只不过四十多岁,龙中虎中,大显作为,充分证明自己的才干和能力就是了。和他的知青出身的顶头上司们明攀暗比,那是很没志气,也很没出息的。他们不过是时代所临时物色的一批过渡者。他们的优势是人生经历,他们的劣势是知识结构。他们从人生经历中总结出人生的经验,这是后天所得。而知识结构的普遍落伍,却是先天的严重缺憾。人生的经验人人都可以从自己的人生中总结。有了这一种经验的益处是,善于较自如地行使权力,也善于较圆熟地服从权力。知识结构却只能从知识中搭建,它比人生经验是更来之不易的。

请你以后不要再当着我的面动辄便你们“知青这一代”如何如何,怎样怎样。这一代总体上目前仍是中国最值得同情相待的人。

中国近千万“下岗”失业的人中,他们占十之六七。这才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一批科长处长,一些副局级局级干部,在“知青一代”中其实少到没有什么代表性可盲……

权钱的交易好比手淫,最难始于一而止于一。

商业时代从无序到有序的过渡阶段,乃是利益二宇最为亢奋的“发情期”。就好比十六七的花季是人必经的青春躁动期。这一阶段,金钱发出更加骚态的荷尔蒙气味儿。每一项强制商业纳入规范法的出台,都预示着要钻时代的空子更难了,人对金钱的贪婪目的之实际更不容易了。受到这一种预示的刺激,形形色色的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是开展得更加频繁,建立得更加纯粹,交换得更加急迫而且更加赤裸裸了。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干部,从上至下,从下至上,周密地控制着这一个近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执政党中如果出了一个坏干部,我们可以叫做“棍”,叫做“恶吏”。如果出了一批,我们可以叫做“帮”,叫做“官僚势力”或“腐败势力”。即使构成了势力,也还是可以看成是“一小撮”。

然而,这“一小撮”如果抗瀣一气,狐假虎威、由于什么利益攻守同盟,亲若一丘之貉,并且从上至下,从下至上控制了一方政权。比如一个村的,一个乡的,一个县的,一个市的,一个地区的,那么,一方政权的性质其实就演变了。或者发生了彻底演变的危险。“公仆”们一旦为所欲为,嘴脸也就和当年的“黄世仁”无二了。“主人”们倘偏不驯,下场也就都跟“杨白劳”差不多了!

“文化大革命”时期,毛泽东把以江青为首的四条“党棍”叫做“四人帮”,而且进一步指出“你们搞‘四人帮’不得人心呢!”

现在,中国有许许多多的“官帮”、“吏帮”,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再多则几十人,上百人。有的已被揭发,受到了法办,有的尚未被揭发,仍遣遥法外。

稍加分析便可明白,这样一些权力“帮”那样一些权力“帮”的形成,归根到底是由于利益关系所决定的。

故我以为,反腐倡廉,首先要从高级干部以身作则做起。大官大吏,起码要时刻告诫自己,万勿因为钱财,而轻易就上贪官污吏的贼船。那贼船是上得下不得的。因为一旦上去了,就只能与贪官污吏们同舟共济了。他们的尾巴一旦被揪住,就跟揪佐了你的尾巴一样。你不说情,不庇护,不解救,那是不行的……

民心可欺,民心不可辱。他们看在眼里,心中是自有一杆秤的。

贫穷的经历只有对人有以上的“教化”意义,它才算是一笔“财富”。否则,贫穷只能是罪恶。而且几乎只能滋生罪恶。

“政治是非凡的痛苦”这一句话,又如一条潜在水底的怪鱼,由于记忆的死搪受到剧烈的搅动,大张着可怕的嘴,吐着一串串混浊的水泡,(疒参)人地浮出水面了。

我又由“政治是非凡的痛苦”这句话,联想到刘少奇。堂堂国家主席,最后竟是被绑在一处神秘的土监中的一只条凳上苟活了许多日子。连用自己的真实名字死去的起码权利都被剥夺了……

当然,还联想到了彭德怀、贺龙,被摔断过一条腿的罗瑞聊,以及许许多多中国共产党高层领导人物的可悲下场……

联想到了前苏联“斯大林时期”的政治大清洗。

联想到了美国历史上被刺杀的两位总统——林肯和肯尼迪。

的的确确,在人类历史演进的湍湍长河中,“政治”二字常伴有血腥之气。依我看来,其对人类的负面危害,是大于“战争”二字的。因为说到底,战争亦即“政治”的一种特殊手段。

只不过,不知为什么,在一个时期内,中国大谈特谈“先使一部分人富起来”太多太久了,谈“改革开放”的最终原则太少太不够了。

谈方法多了,谈目的少了,方法就容易给人某种错觉,仿佛已经实际上成了目的本身。真正的目的,也就难以被深人人心地相信。当人们开始怀疑目的之时,方法的说服力也就随之丧失。

我认为,所谓“后马克思主义者”,其实就是一种思想上更为现实的,克服“乌托邦”倾向,但对社会进步又仍抱有理想追求,不满足于现状,尤其不向现实中的不公平不合理现象妥协的思想者。

一个国家在其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完全采取肆水自流的态度是不可取的,还是要多多少少注人一些理想的目标成分为好。而那理想的目标成分,说到底,又几乎可概括为一条——从广大民众的利益出发。

我这样的一个写小说的人,与某些政府官员之间,倘论友谊,那友谊也更是从前的某种特殊感情的延续。能延续到如今,已太具有例外性。这一种友谊在现实之中的基础,其实是较为薄脆的,因而尤需珍视。

妹妹,为了过好一种小百姓的生活而永远地打起精神来!小百姓的生活是近在眼前伸手就够得到的生活。正是这一种生活才是属于我们的。

一个时代的发展,体现于一座城市,往往是明显的。五六年内,多了几片楼区,几座立交桥,几瞳摩天大厦,人们就都会承认,发展了,变化了。但体现于小百姓的实际生活方面,则往往就不那么明显了。非与自己十年二十年前乃至父辈们的生活状况相比,是不大容易被自己承认的。

面临困难尤要保持乐观。重要的是,将我们的生活的追求标准,定位在小百姓这一广大的阶级层面上,即或眼前面临失业的窘况,也要较乐观较有信心地去为实现自己小百姓的小康日子孜孜奋斗。

杂文好比是文人自己选择了并且穿上的一件斗牛士才穿的服装,而散文却好比永不过时的休闲装。

我认为今天原本应该是一个杂文活跃的时代。而明摆着的道理,今天又根本不可能是一个杂文活跃的时代。一言以蔽之,杂文首先是写它的人,用它对社会各方面现象发表的一种“意见”。在诸文体中,杂文最像公开的“意见书”。而且往往是尖锐,甚至尖刻的那一类“意见书”。即或幽默,那幽默也常属黑的、冷的、辣的。所以在“原本应该”和“根本不可能”之间,原因是不言自明的。我发现许多报上的杂文越来越少。杂文显然是越来越不讨人喜欢了。先是不讨眼睛长了钩子似的监察报纸的某些人们的喜欢,自然的也就不讨编报的人们喜欢了。或者他们只能心里暗暗喜欢,原则上却要敬而远之的。

杂文的作者,由于所观察的往往是社会的丑陋现象,由于常将杂文当了“巴首”和“投枪”,便又往往的会变成所谓愤世嫉俗之人。

这样的人,现在是越来越“不合时宜”了。“不合时宜”便孤独。孤独而仍要取一种“斗士”的姿态,便不免的常会心生出诸多悲慨来。而悲慨久之,是伤主智的。每每被讥为当代“唐·吉河德”时,那悲慨便尤甚,会直蚀进灵魂里去的。

在中国当代史上,毛泽东的伟人地位永远不可动摇。继孙中山之后,无人可与相提并论。进言之,在中国五千余年的文明史上,毛泽东这个名字,使历代帝王将相以及历代杰出的政治人物黯然失色。他的摄政权威超越于一切中国帝王;他的军事谋略堪称中国的另一部《孙子兵法》;他的思想在其逝世二十年后的今天,仍对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的头脑,尤其四十五岁以上的中国人的头脑,发生着先人为主的,同时又依赖难舍的影响。

伟人既逝,随着时间的推移,便渐成“历史人物”。伟人的名字一旦完全的历史化了,也就没有了现实中人所享有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一概起码的“公民权”可言,往往被当作了“出版自由”的“一道菜谱”。

历史的“头脑”所记住的,永远是有缺点的,包括有污点和劣点的伟人和名人,而将“完美”的普通人的名字一概地予以忽略。

对历史而言,人最大的“缺点”是普通。

对普通人而言,伟人和名人最大的“缺点”是不“完美”。

但在历史的专门词典里,从来不收入“完美”这一词条。

作为共和国同龄人的我,多么希望中国能出现一部关于毛泽东的,其认识价值如美国的麦克阿瑟晚年所著的关于“越战”问题的权威性的书啊!

我认为我的希望,也代表着许多中国人,尤其许多中国知识分子的想法。

同时我也明白,在近五六年内,希望只能是希望。

一个中国人,哪怕将“毛泽东现象”思考明白了一点点,对于中国之事,或许也就会看得稍微清楚了几分吧。

现在我们知道,马克思本人并不标榜自己是什么所谓马克思主义者。更明确地说,马克思本人并不是“暴力革命”的积极的倡导者和鼓吹者。恰恰相反,他是一位并不希望看到“暴力革命”真的发生的社会学者。

毛泽东是马克思学说中那一部分“革命”思想的最虏诚的信徒之一。也是最坚定的实践者之一。

现在,有些中国共产党入迷悯地认为——马克思主义在最基本的观点上似乎错。因为资本主义不但没有死亡,反而空前地繁荣昌盛了起来。

其实马克思主义恰侩在这一点上并没有错。因为马克思的预见的前提是——如果资本主义并不能寻找到缓解阶级矛盾的有效方式,那么它将有可能被无产阶级纷纷兴起的“暴力革命”所埋葬。

资本主义寻找到了那一有效方式——民主十高速发展的经济。

错了的是某些中国共产党人自己。

阶级斗争对历史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但阶级斗争也会对历史产生巨大的破坏性和摧毁性。否则我们将无法解释——为什么恰恰在没有激烈的阶级斗争发生的历史年代里,人类的生产力和文明更得以大踏步地迈进?毛泽东是带着“革命精神”的“兴趣”去研究中国历史的。他一生对中国历史的研究都没有摆脱那一种“兴趣”。更不曾超越过那一种“兴趣”。越到晚年,那一种“兴趣”在他身上体现得越强烈,越偏执。

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是——毛泽东是在他的革命同志中最具有演说天才,也最具有思辨能力的人。

有一个现象是非常有趣的,那就是,举凡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一代第二代领袖,大抵同时又是“革命理论家”。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自不必说,铁托也是。

毛泽东是中国近代历史以来领袖十“革命理论家”之惟一一人。面且,在他活着的时候,是“十”得最严丝合缝的一人。

国外一项经济政策或生产法令的出台,每每数百万字的调查研究为依据,每每经历几十次论证。“革命”的方式,尤其中国农民革命的方式,是根本不应该允许用来操作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务的。而我们回顾“改革开放”,其间农民“革命”式的,大哄大嗡的现象不胜枚举。

毛泽东的时代,除了他自己的革命哲学思想“一花独放”,中国再没了别的任何一类哲学。当然也没了任何意义上的哲学争鸣。从事哲学之学者、教授,或成了“阑而无用”之人,或成了“思想改造”的长期对象。大学里,就只讲马克思主义哲学了。好比文学系只允许讲一种文学理论——“样板戏”创作的“三突出”原则。

我们只要重新认真读一下毛泽东那些关于民主的论述和讲话,就会自然而然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民主在毛泽东的思想中,似乎主要是一种好的工作作风,一种团结大多数人的宝贵经验,一种保障和鼓励大多数人充分发表意见的传统。

在毛泽东关于民主的一切论述和讲话中,他一再强调,民主是相对于集中而言的。在民主与集中之间,毛泽东思想上最终捍卫的是集中。

集中是权威功能的充分体现。

而民主的特殊使命,是对个人权威的合法限制。

不受合法限制的个人权威,几乎不可能不演变成“绝对权威”。

“绝对权威”即帝王权威。或约等于帝王权威。

它是与“共和”原则完全背道而驰的。

据未德女儿未敏的回忆文章中写到——朱德作为全军总司令理所当然地被授予“十元帅”中的“首帅”军衔之后,回到家中显得特别愉快、兴奋和激动。

是毛泽东亲自授衔于他的。

又据有关回忆文章介绍——毛泽东在整个授衔过程中,脸上一次也没露出过往亲切和蔼的微笑。表情显得有些不同寻常的严肃。毛泽东回到任处后,曾独自陷人很久的沉思……

毛泽东当时头脑中想了些什么呢?除了毛泽东本人,没有任何人能告诉我们这一点。

在那一次庐山会议上,大获全胜的毛泽东的威望,究竟是提高了呢?还是降低了呢?回答是肯定的——降低了。

因为权威和威望是不一样的。

权威是威摄力。

威望是综合魅力。包括权威,但远比权威内容丰富。

一个人的威望中如果仅剩下了权威在分明地突出着,那么他也就没什么魅力了。

毛泽东在一九五九年,在庐山显示了他的权威潜力的强大性,但却是以损害自己的威望为代价的。

当年已六十六岁的毛泽东却未必愿意这么想。他的最不可原谅的错误其实并不是“反右”和“大跃进”,而是他在六十六岁的年龄,仍那么不可置信地依恋他曾拥有过的,经历了无数次考验的,使他成为唱遍全中国的“大救星”式的个人权威。

每当思考毛泽东,便想到他那辉煌的五大本思想著作。以后的世纪里,不太可能产生毛泽东这样的政治家了。因为,一个现象已无可争议,政治家与思想理论家越来越是对社会作用不尽相同的两类人了。毛泽东的著作中,仍有相当不少的部分,包含着当代政治家们治国的经验。今天,即使仅仅从“文章欣赏”出发,毛泽东的著作仍有极大可读性……

毛泽东的的确确具有伟大性。

公正而论,美国是支持过中国的抗日战争的。而且,这种支持在当时对于中国相当重要。

公正面论,美国的武器援助(不仅限于武器,还有军事专家和空军战斗队),当然不可能直接送到“红军”手中。一则美国当时的议会不会通过那样的做法。那样的做法违反国际军事援助的惯例。

它只能以国对国的方式实行。

至于蒋介石用了那些武器来剿灭“红军”,完全是蒋介石的罪责,不是美国的罪责。

公正而论,当时罗斯福总统执政的美国,并无制造中国内战的动机。他所批准的军事援助,目的乃在于支持中国的抗日战争。

公正面论,当时的毛泽东作为“红军”的领袖,对于以上诸点,是有着正确认识的。这种认识,包括对于美国的理解。

显然,毛泽东并未因自己是“共产党”的领袖,要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便一定要反美,坚决要反美。

显然,毛泽东是愿意和美国对话,愿意自己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同美国保持正常的,甚至良好的国际关系的。

显然,毛泽东认为自己与罗斯福那样的美国总统之间,或者反过来说,认为像罗斯福那样的美国总统与自己之间,是绝对不至于成为剪不两立的国际政敌的。

显然,毛泽东的开始反美和后来的反美到底,是美国一步步紧逼紧迫的。

反美不是毛泽东的过错。

是美国自己的过错。

如果不是美国政府当年对华政策的一意孤行势不两立,新中国建立以后,毛泽东也许会不顾苏联的干涉和反对,主动与美国保持外交接触的。

是美国政府当年使毛泽东头脑中对它所抱的种种期望彻底源灭和打消了。

是美国政府一步步逼迫毛泽东成了一九四九年后最坚决的反美政治家。

“抗美援朝”既不但是“见义勇为”,也是唇亡齿寒情况之下被逼的。

今天之中国人,大可不必对此反思什么。

值得深刻反思的,同样仍是美国。

当中国人坐在电影院内,从新闻记录片中看到赫鲁晓夫与尼克松相互拥抱的镜头,心理是极其复杂的。

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曾如此想过——我们的国家在这个世界上是多么的孤立无援啊!于是毛泽东提出了“反帝必反修”的口号。

于是毛泽东向全世界发出呼吁:“亚非拉美人民团结起来,打倒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

被迫的“反帝”,已然使中国和中国人民不得不面对美国这样强盛的敌人摆出“一决雌雄”的姿态了,附加了“反修”的国际使命以后,中国及中国人民简直等于左右受敌背水一战了。

亚非拉美某些国家当然是愿意与中国人民团结一致打倒“美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但他们首先向中国伸出双手要求援助。

中国及中国人民,不得不在物质十分匮乏的年代里,勒紧腰带,过省吃俭用到极点的生活,履行援助的义务。

此时的毛泽东,内心里未必就半点儿没有敌我悬殊,势单力薄之感。

但是他作为中国共产党和全中国人民的领袖,又必须在全世界面前表现出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他是中国惟一必须如此的人。

他是中国惟一没有理由没有权力动摇信念的人。

因为他已经在充当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精神之父了。

因为他已经被亚非拉美不少国家和它们的人民尊祟为世界上立场最坚定不移的伟大的“反美斗士”了。

中国人今天可以从多方面指摘毛泽东,但却应该衷心感激他当年为中国和中国人民肩负世界性压力而坚挺不屈这一点。

中国有句话——“解铃还须系铃人。”

中美关系的凶铃,是美国系上的。杜鲁门、艾森豪威尔、肯尼迪使那铃凶响不断;尼克松解松了系那“铃”的绳扣。他的名字中的那个“松”宇,似乎意昧着是中美关系中的吉字。

他是主动来叩中国大门的第一位美国总统。无论他被评价为一位怎样的总统,他对缓和中美关系的作用是巨大的。

苏共对毛泽东思想中“阶级斗争一刻也不能放松”的理论的批评是对的。

他们对中美关系中毛泽东那种极端强硬的仿佛一万年也不改变的理论的批评也是对的。

但这种批评似乎应该同时针对美国才公正。因为在中美关系中,在当年,首先是美国拒绝与中国“和平共处”。

中国人中,尤其中国共产党中,有一种看法目前依然存在——那就是认为苏联的解体,完全是由于当年开始在“修正主义”的道路上滑得太远了。这是一种极端错误的看法。因为首先,指斥苏联当年为“修正主义”,已经被证明是思想理论上的简单化和庸俗化;其次,苏联的解体是三十年以后的事,直接导因非是“极端民主化”,而是一次武力扣押总统的政变;不是阶级矛盾激化的结果,丽是民族矛盾趁政变后的无政府主义状态集结势力的结果。那政变恰恰是由认为自己最“布尔什维克”的人们干的。

在毛泽东的青年时期,一切从乡村走出来的小知识分子,如果其头脑中“危世救国”的思想真的很强烈,那么头脑中同时必然树立着某些大文人的榜样。因为中国的几乎一切“危世救国”的理论,盖总结于文人的思想。

中国历代文人,从古自青年毛泽东的时代,盖有“傲”与“忧”两类。“傲”类的文人们,一向备受中国青年文人和青年知识分子所尊崇。因为真优必得投出心去。多数的他们其实做不到。“傲”则不费什么事儿,对时代对社会对他人,既可为姿态上的矛,亦可做心理上的盾。而且,可形可状。

尽管毛泽东本人欣赏李白式的文人,或扩言之曰知识分子,但是在毛泽东成为中国人的伟大领袖以后,李白式的、傲气在骨的大小文人大小知识分子,便几乎没了生存的权力。因为在毛的时代,“傲骨”几乎就意味着“反骨”。

在中国,由于当年政治体制的先天缺陷,领袖即使非是毛泽东,是别的任何人,也将必历同样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