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两大家族的争斗

你明白,格伦基福特上校是位绅士,他从头到脚都是个绝对的绅士,他全家也一样.正象俗话说的,他出生好,这对一个人来说,就如同对一匹马来说,最有价值.道格拉斯寡妇就是这样说的.至于这位寡妇,周围所有的人都极其肯定地认为她是我们镇上第一家贵族人家,我爸爸也总是这样说,尽管他自己的身份,比一条大鲶鱼好不了多少.格伦基福特上校个子挺高,身材细长,皮肤黑里透着苍白,哪儿也找不到一丁点血色.每天天亮,总把那清瘦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他长着薄嘴唇,薄鼻翼,高鼻子,浓眉毛.眼睛乌黑,深深地陷在眼眶里,看着你时,不妨说如同从山洞里朝外望着你.额骨高高的,头发又黑又直,一直拖到肩上,双手又长又细.他这一生,每天穿着一件干净衬衫,从头到脚的一套服装是细帆布做的白色西服,白得简直刺眼睛.每到星期天,总是穿一身蓝色的燕尾服,钮扣是黄铜的.他手提一根镶银的红木手杖.他没有轻浮的神态,一点也没有;也从来没有高谈阔论.为人和蔼可亲你知道吧,人们可以感觉到这一点.因此,你也就感觉到了一种信任之感.他有时候微微一笑,而这是挺迷人的.可是一旦他把腰板子那么一挺,如同一根旗竿屹立在那里,再加两道浓眉下目光一闪一闪,那你就一心想往树上爬,然后再打听究竟出了什么事.他毋庸提醒人家注意自己的行动,不论他到哪里,在他的面前,一个个都遵规守矩.谁都喜欢跟他在一起;他多半总是一片阳光我的意思是说,他神态总象晴朗天气.一旦他成了层层密云,那就半分钟之间,一片黑压压的,怪吓人的;而一旦过了这下子,那就足够了,一个星期之内,准定不会有什么不恰当之事发生.

早上,每逢他和老夫人下楼来,全家人便从椅子上站起身来,向他们说一声"早上好".在他们两位落坐以前,其他人是不会坐下的.然后由汤姆和鲍勃走到橱柜那儿,取出酒瓶,配好一杯苦味补酒递给他,他就在手里端着,直到汤姆和鲍勃的也斟好了,并弯了腰,说一声,"敬两位老人家一杯,"他们稍稍欠一下身子,说声谢谢你们,于是三个全都喝了.鲍勃和汤姆把一勺羹水,倒在他们的杯子里,和剩下的一点儿白糖和威士忌,或者把一些苹果白兰地渗和起来,递给我和勃克,由我们向两位老人家举杯请安,喝下肚.

鲍勃年纪最长,汤姆是老二.个子高高的,肩膀宽宽的,棕色的脸,长长的黑发,两只有神的眼睛,都可说是一表人才.他们从头到脚,一身细帆布服装,跟老绅士一个模样.头上戴的是宽边的巴拿马帽.

而后再说说夏洛特小姐.个子高高的她二十五岁,骄傲而别有一番气派.不过只要不是在她生气的时候,她总是很和气的.但只要她一生气,那就象她父亲一样,立刻,叫你蔫了下去.她长得很美.

还有她的妹妹苏菲亚小姐,但是她是另一种类型,她既文静,又长得甜,象只鸽子,她才只二十岁.

每一个人都有贴身黑奴侍候勃克也有.我的贴身黑奴悠闲得很,因为我从来都是惯于自立,不让人服侍我.不过,勃克的黑奴整天跑东跑西,忙个不停.

全家人的情形都在这里了.不过,原来还有人的另外的三个儿子.他们被杀死了.还有哀美琳,她也死了.

老绅士在村里和镇上有好几处农庄黑奴在一百个以上.有的日子里,会有许多人聚集在这里,是骑了马从十英里或者十五英里以外的地方赶来的,呆个五六天,在附近的各处.在河上,痛快地玩一玩.白天,在林子里跳舞,野餐.夜晚,在屋里举行舞会.他们许多是这家人的亲戚.男人身上都带了枪.我对你说吧,这些人可谓是精英啦.

旁边还有另一族贵族人家一共六七家吧大多姓歇佛逊的.跟格伦基福特家族相比,一样格调高,身出名门,又有钱,又气派.歇佛逊家和格伦基福特家使用同一个轮船码头,距我们这座大屋两英里多路.因此我有时候和大伙儿到那儿去,在那里见到过不少歇佛逊家的人,一个个都骑着骏马.

有一天,我和勃克拿着工具去林子里打猎.我们听到了朝我们走来的马蹄声.我们正要穿过大路.勃克说:

"快!朝林子里窜!"

我们跑进了林子,透过林子里一簇簇树叶丛朝外张望.不一会儿,一个十分漂亮的小伙子骑着马沿大道飞奔而来.他骑在马上,态度从容,俨然象个军人.他把枪平放在鞍鞒上.我过去这人见到过的,他是哈尼.歇佛逊.但听得一声枪声,勃克发的子弹从我耳边擦过,哈尼头上戴的帽子滚落在地.他紧握了枪,径直朝我们藏身的地方冲过来.不过我们可没有耽误.我们在林子里奔了起来.林子长得不密,所以我曾几次回头察看,为了好躲避子弹.我看到哈尼两次瞄准了勃克.后来他从来处往回转我估计,是去找帽子的,但是我没有能看到.我们一路上狂奔不停,直到回到了家.那位老绅士的眼睛亮了一下,有十几分钟,据我判断,这往往是欣慰的表示接着他平静下来,很平和,语气温和地说:

"我不喜欢躲在矮树丛里打枪那种打法.我的孩子,为何不到大路上去呢?"

"爸爸,歇佛逊家才不干呢.他们就爱投机."

夏洛特小姐呢,在勃克讲述事情的前后经过时,头部挺挺的,仿佛一位女王.她的鼻翼张开,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两个兄弟显得很阴沉,但全都没有说话.苏菲亚小姐呢,突然脸色发白.不过,当她知道那个男子没有受伤,脸色就回过来了.

等我把勃克带到树底下玉米仓房的旁边,就只是两人时,我说:

"你真的想干掉他么,勃克?"

"对,我想是的."

"他做了什么对不住你的事啊?"

"他呀?他从没有陷害过我啊."

"既然这样说,那你又为何要杀死他呢?"

"哦,没有什么啊,我只是为了打冤家嘛."

"什么叫打冤家?"

"啊,你是在哪儿长大的?难道你不知道什么叫打冤家?"

"从没有听说过啊讲给我听听."

"嗯,"勃克说,"打冤家是这么一回事:一个人跟另一个人吵了架,于是把他杀了.另一个人的弟兄便杀了他.接下来,其他弟兄们,这是指双方的,便我打你,然后你打我.再下来,堂兄弟表兄弟,参加了进来到后来,一个个都给杀死了,打冤家也就打完了.这是进行得很缓慢的过程,得费很长的时间."

"这里的打冤家也有很长的时间了么?"

"嗯,现在我需要估一估了!是三十年前开始的.或者说,大概是这么久以前吧.为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纠葛吧.然后是上法庭求得解决.判决对一方不利,他就挺身而出,把胜诉的那方给枪杀了他当然会这么干.换了任何一位,都会这么干."

"那么是什么纠纷呢,勃克?是争夺田产么?"

"我看或许是吧我不知道."

"啊,那么,最先开枪的是谁呢?是一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还是一个歇佛逊家的人?"

"我的天啊,我怎么会知道?是很早以前的事了."

"会有人知道吗?"

"嗯,那是的,以我看,我爸爸知道,有些老一辈人知道.不过到现在哪,一开头,最早是怎么闹起来的,连他们也不知道了."

"死了挺多人么,勃克?"

"是啊,出殡的机会多的是.不过,也并非都是死人的.我爸爸就在出殡时中了几颗子弹,不过他可并没在乎,因为反正他的身子称起来也不怎么重.鲍勃给人家用长猎刀砍了几下,汤姆也受过两三次伤."

"今年打死过人么?勃克?"

"打死过.我们死了两个,他们那边也死了两个.大概几个月前,我的堂兄弟.以及十四岁的勃特骑着马,穿过河对面的林子.他身边没有带武器,这真是他妈的再傻不过了.在一处偏僻的地方,他听得身后有马声.定睛一看,是巴第.歇佛逊老头儿,手里拿着枪正飞奔过来,一头白发迎风乱飘.勃特并没有跳下马来,躲避到树丛里,反而让对方赶上来.于是,两个人之间展开了殊死竞争,一个在前飞奔,一个在后紧追,足足奔了四五英里多路,老头儿越追越近.到最后,勃特眼见自己没有希望了,便拴住了马,转过身来,正面对着人家,于是一枪打进了胸膛.你应该知道吧,老头儿奔上前来,把他打倒在地.不过呢,老头儿也并没有多少时间庆贺自己的好运气.一星期之内,我们这边的人把他给杀死了."

"我看啊,那个老头儿肯定是个懦夫,勃克."

"我看他可不象个懦夫.怎么说也不象.歇佛逊家的人没有懦夫一个也不是懦夫.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也一个懦夫都没有.是啊,就是那个老头儿有一天跟四个格伦基福特家的人,五对三干了一仗,干了一个钟头,结果他是赢家.这几个人都是骑了马的.他下了马,躲在一小堆木材后面,把他的马推到前边挡子弹.可是格伦基福特家的人呢,还是骑在马上,围着老头儿,窜来窜去,枪弹雨点般地对他射去,他的子弹也雨点般向着他们猛击.他受了伤他的马也中了子弹抽搐着,一瘸一拐地回了家,可歇佛逊家的是给抬回家的其中一个死了,另一个第二天也死了.不,老弟,要是有人要寻找懦夫的话,他不必在歇佛逊家的人身上白白浪费时光,因为他们从没有这样的孬种."

下一个礼拜天,我们都去了教堂.有三英里路远.全都是骑马去的.男的都带上了枪,勃克也带了.他们把枪插在两腿之间,或者干脆放在靠墙随手可拿的地方.歇佛逊家的人,也是这样的架势.布讲的道,说的没有什么意思全是兄弟般的爱这类叫人听了恶心的话,可是人家一个个都说布道布得好,回家的途中说个不停,大谈什么信仰啦,积德啦,普济众生啦,前世注定的天命啦,等等,让我说也说不清还有些什么.一言蔽之,在我看来,这可是我一生中最难熬的星期天啦.

吃过午饭以后半个小时,大家都在打瞌睡,有坐在椅子上的,有在卧室里的,总之,气氛好沉闷.勃克带着一条狗在草地上大模大样在日光下躺着,睡得挺香.我朝我们那间卧室走去,心想不妨睡个午觉.我见到苏菲亚小姐站在卧室的门前.她的卧室就紧挨在我们那一间的隔壁.她把我带进她的房间,轻轻把门插上,问我喜欢不喜欢她,我说喜欢,她问我愿不愿替她做件事,并且不告诉别人,我说我愿意.她便说,她把她的《圣经》忘了拿回来了,是放在教堂里的桌子上了,这桌子在另外两本书的中间.她问我能不能悄然不响地溜出去,到那边把书给她拿回来,并且对任何人也不说.我说可以,于是我很快地走出了家门,走到大路上.教堂里没有什么人,也许除了一两头猪吧.因为教堂门上没有上锁,猪在夏天喜欢上了木条铺的地板图个凉快.你要是留心注意的话,就可以知道大多数的人总是必须去的时候才上教堂,可是猪呢,便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