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仄起式
(甲)首句入韵的杜甫:登高
附图:
(乙)首句不入韵的杜甫:咏怀古迹(其五)
附图:这只是把甲式的第一句改为(仄)仄(平)平(仄)仄仄,其余没有变化。
七言律诗以首句入韵为正轨,这一点与五言律诗正好相反。上面所列的七言律诗的四种平仄格式当中,也应该以首句入韵的两种为基本格式。
律诗一共八句,每两句成为一联,这样,一首律诗分成四联:第一二句称为首联,第三四句称为颔联,第五六句称为颈联,第七八句称为尾联。每联的上句称为出句,下句称为对句。
律诗有"粘对"的讲究。所谓"粘",是指上联的对句和下联的出句的平仄类型必须是同一大类的:上联对句是a型,则下联出句是a型;上联对句是b型,则下联出句是b型。也就是后联出句第二字的平仄必须跟前联对句第二字的平仄一致,平粘平,仄粘仄,把两联粘联起来。所谓"对",是指每联的出句和对句必须是相反的类型:出句是a型,则对句是b型;出句是b型,则对句是a型。也就是在对句中,平仄完全是对立的。以五律为例,杜甫的《春望》就是ab,ba,ab,ba;李白的《送友人》就是ba,ab,ba,ab。上文所引的律诗都是合乎粘对规则的。
不合乎粘的规则的,叫"失粘";不合乎对的规则的,叫"失对"。初唐时,格律未严,粘的规则尚未确定下来,所以有少数失粘的现象,直到王维还是如此。杜甫的诗中也有个别失粘的例子,如《咏怀古迹》(其二)的颔联和首联就是失粘。至於对的规则,似乎确定得较早,所以在唐诗中极少失对的情形(注:温庭筠《春日》:"柳岸杏花稀,梅梁乳燕飞。美人鸾镜笑,嘶马雁门归。楚宫云影薄,台城心赏远。从来千里恨,边色满戎衣。"第五句既失粘,第六句又失对。这种情况是非常罕见的。杜甫近体诗也只有一个失对的例子,见1522页注1。)。宋代以后,失粘和失对成为大忌,更没有人犯这些规则了。
粘对的作用是使平仄的安排多样化。因为如果不对,上下两句的平仄就雷同了;如果不粘,前后两联的平仄又雷同了。讲究粘对能使整首诗的平仄有变化、有回环,对诗的节奏优美能起一定的作用。
律诗除了讲究粘对外,还要避免孤平,讲究拗救。
孤平是就b型句说的。b型句七律第三字,五律第一字必须是平声,否则叫做犯孤平。具体说来,仄仄平平仄仄平不能变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不能变为仄平仄仄平。其所以称为孤平,是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孤平是律诗的大忌。在唐人的律诗中,很难发现孤平的句子(注:杜甫近体诗中只有一个例外,见下页注1。)。但是应该注意,犯孤平只指b型句,仄收的句子(a和b型)即使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例如李白《送友人》的"此地一为别",陆游《夜泊水村》的"一身报国有万死",都只算拗句,不算孤平。
所谓拗句,就是不依照一般平仄的句子。诗人对於拗句,往往用"救"。具体地说,就是一个句子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然后在本句或对句的适当位置,把该用仄声的字改用平声,以便补救。合起来叫做拗救。常见的拗救格式有下列三种:
(1)b型句的拗救:五律的平平平仄仄改为平平仄平仄。如王维《辋川间居赠裴秀才迪》的"寒山转苍翠",李白《赠孟浩然》的"红颜弃轩冕",杜甫《天末怀李白》的"凉风起天末",又《别房太尉墓》的"他乡复行役"等。七律的仄仄平平平仄仄改为仄仄平平仄平仄。如杜甫《咏怀古迹》(其四)的"蜀主窥吴幸三峡",又《咏怀古迹》(其五)的"伯仲之间见伊吕"等。这就是说,五律的第三字拗,第四字救;七律的第五字拗,第六字救。诗人们最喜欢把这种拗句用在尾联的出句,即第七句。例如:
回看射雕处,千里暮云平。(王维观猎)
庾信平生最萧瑟,暮年诗赋动江关。(杜甫咏怀古迹其一)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杜甫咏怀古迹其三)
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李商隐蝉)
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汀。(陆游夜泊水村)在唐宋的律诗中,这种拗句几乎和常规的b型句一样常见;因此也可以认为不是拗句,而是一种特定的平仄格式。注意:这样拗救的句子,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必须是平声。
(2)b型句的拗救:五律的平平仄仄平改为仄平平仄平。如李商隐《蝉》的"故园芜欲平"。七律的仄仄平平仄仄平改为仄仄仄平平仄平。如苏轼《新城道中》的"溪柳自摇沙水清",陆游《夜泊水村》的"双鬓向人无再青"等。前面讲到b型句五律的第一字、七律的第三字必须用平声,现在用了仄声,就必须在五律的第三字、七律的第五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注:杜甫《寄赠王十将军承后》前六句:"将军胆气雄,臂悬两角弓。结青骢马,出入锦城中。时危未授钺,势屈难为功。"钱谦益引李(因笃?)云:"臂字宜平而仄,应於第三字还之,且无粘联,拗体也。集中只此一首,人藉口不得。")。
(3)a型句的拗救:五律的仄仄平平仄,第三字用了仄声,诗人往往在对句第三字改用个平声来补救。也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改为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如李白《赠孟浩然》的"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杜甫《天末怀李白》的"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七律的平平仄仄平平仄,第五字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第五字改用平声来补救。也就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改为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如王维《辋川别业》的"雨中草色绿堪染,水上桃花红欲然"。这种拗救常常和b型句的拗救结合起来。例如李商隐《蝉》:"薄宦梗犹泛,故园芜欲平。""梗"是a型句的拗,"故"是b型句的拗,"芜"字两救。又如苏轼《新城道中》:"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竹""自"都拗,"沙"字两救。这种a型拗句也可以不救,如王维《辋川间居赠裴秀才迪》:"复值接舆醉,狂歌五柳前。"又如李白的《送友人》,同一首诗中颔联"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也是拗而不救;尾联"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有拗有救。但是,如果这种句型五律的第四字或七律的第六字用了仄声(有时是三四或五六两字都用了仄声),那就必须在对句相救。例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不"字拗,"吹"字救。又如陆游《夜泊水村》:"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有万"拗,"无"字救。同时还和b型句的拗救相结合,"无"字还救本句的"向"字。
律诗的平仄规则略如上述。从前学诗的人有两句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意思是说:每句第一字、第三字、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至於第二字、第四字、第六字的平仄则是固定的,为什么不提第七字呢?因为第七字平仄的固定是容易了解的,就用不着说了。这是就七律说的。如果就五律说,那就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两句口诀对初学的人有一些帮助,但也引起一些误会,因为这并不完全符合事实。对於仄收的句子(a型和b型)来说,的确是一三五不论(五律是一三不论);对於平收的句子(a型和b型)来说,那就不然了。上面讲到,b型的句子,五律第一字,七律第三字是要论平仄的,必须是平声,否则叫做犯孤平。至於a型的句子,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必须是仄声;否则最后三字变为平平平,是所谓三平调。而三平调是古风专用的形式(下面再谈)。
了解了律诗的平仄规则,律绝和长律的平仄也就迎刃而解了。律绝的平仄格式等於半首律诗(见下文)(注:上节通论说过,绝句分为律绝和古绝。古绝不依照律句的平仄,以五言为常见,而且常用仄声韵。)。律绝也有四种格式。和律诗一样,五言绝句以首句不入韵的仄起式为最常见,七言绝句以首句入韵的平起式为最常见。本单元文选中所选的七言律绝,除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陆游《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是首句入韵的仄起式,苏轼《饮湖上初晴后雨》是首句不入韵的平起式以外,其他像杜牧的四首七绝和苏轼的《题西林壁》都是首句入韵的平起式。长律就是普通律诗的延长,平仄规则完全以律诗为标准;长律不管多长,都不过是依照粘对的规则来安排平仄,韩愈的《学诸进士作精卫衔石填海》就是依照首句不入韵仄起式五律的平仄加以延长的。长律一般都是五言,七言长律很少见。五言长律和五言律诗一样,也以首句不入韵的仄起式为最常见。
古体诗的平仄并没有任何规定。汉魏六朝诗的平仄完全是自由的(注:清初王士祯著《古诗平仄论》,首先提出古诗也有平仄讲究;赵执信作《声调谱》,以为古诗另有平仄规则。他们的话不完全可信。)。唐以后古体诗受到律诗的影响,平仄上也有了一些讲究。根据这一点,古体诗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粹的古风,一种是入律的古风。
纯粹的古风的平仄基本上是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