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古代汉语 王力 第2页,共2页

4.犹使用这个术语时,释者与被释者往往就是同义或近义的关系。例如:

《诗经·魏风·伐檀》:"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毛传:"侧,犹厓也。"

《诗经·小雅·节南山》:"赫赫师尹,不平谓何?"笺云:"谓何,犹云何也。"用"厓"释"侧",用"云何"释"谓何";因为"云""谓"义同,"侧""厓"义近。这种"犹"字略等於现代汉语的"等於说。"

以上"曰""为""谓之""谓""貌""犹"六个术语,都是单纯用於释义的。

5.之言,之为言使用这两个术语时,必然是"声训";除了释义之外,释者与被释者之间有时是同音的关系,有时是双声叠韵的关系。例如:

《论语·季氏》:"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郑玄注:"萧之言肃也。墙谓屏也。君臣相见之礼至屏而加肃敬焉,是以谓之萧墙。"

《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朱熹注:"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於心而不失也。""肃""正""得"除了从意义上分别注释了"萧""政""德"之外,释者与被释者之间还有语音上的关系:"肃""萧"双声,"正""政"同音,"得""德"同音。

6.读为,读曰这两个术语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例如:

《诗经·卫风·氓》:"淇则有岸,隰则有泮。"郑笺:"泮读为畔。"

《礼记·曲礼》:"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郑玄注:"绥读曰妥。""泮"和"绥"是假借字,"畔"和"妥"是本字。

7.读若,读如这两个术语一般是用来注音。例如:

说文:"哙,咽也。从口,会声。或读若快。"

有时,"读若"、"读如"的作用和"读曰"、"读为"相同,也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例如:

《礼记·儒行》:"起居竟信其志。"郑玄注:"信,读如屈伸之伸,假借字也。"

"读为""读曰"和"读若""读如"的分别就在於:前者必然是用本字破假借字;后者则一般是用於注音,但有时也是用本字来破假借字。

古汉语通论(十八)

古书的注解(下)

从汉代学者注经开始,其后魏晋南北朝各代,注解古书的范围都有所扩展。唐人除了为先秦经书做注疏工作之外,也为汉以下的其他古书做了注解。例如司马迁的《史记》,在唐代就有司马贞的《史记索隐》和张守节的《史记正义》;萧统的《文选》,在唐代就有李善注和五臣注。这些注解,有的是以人名地名的考证和史实的考核为主,有的是以词语的出处和典故的来源的考证为主。例如司马贞、张守节对《史记》所做的注解,都较多地集中在人名地名的考证和史实的考核之上。这类古书的注解,有的在考核史实之中增补了许多后代难得的史料;南朝宋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就有这个特点。

古代作家一般都喜欢引经据典,尤其是中古时期,引经据典几乎成为一种重要的修辞手段。因此,注解这些文学作品时,注明出典就成了注解家的首要任务。李善《文选》注就几乎集中全力在注明出典方面,因此当时人们批评他的注解是"释事而忘义"(这个批评不一定完全正确,李善注解中的释义工作虽然做得比较少,但是他并不是完全不释义)。试看他在扬雄《解嘲》中的一段注解:

夫上世之士。或解缚而相。或释褐而傅。左氏传曰。齐鲍叔帅师来言曰。子纠亲也。请君讨之。管召雠也。请受而甘心焉。乃杀子纠于生窦。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脱之。归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奚。使相可也。公从之。墨子曰。傅说被褐带索。庸筑傅严。武丁得之。举以为三公。或倚夷门而笑。应劭曰。侯嬴也。秦伐赵。赵求救於魏。无忌将百余人往过嬴。嬴无所诫。更还见嬴。嬴笑之。以谋告无忌。韦昭曰。笑人不知己也。或横江潭而渔。服虔曰。渔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