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向大相国寺,一头钻入熙来攘往的人群中,然後,她就忘了厉千魂,自个儿钻来
绕去,兴奋得像头一次出门的小鬼头。
“不许乱跑!”
厉阎王毕竟是厉阎王,长臂随随便便一伸就把逃妻给抓回来了,紧紧环住她的
肩护在身边,不容许她再自己跑掉。
逛过了大相国寺之後再逛御街,因为他们的铺子就在御街。
“啧,无聊的铺子!”
才一眼,紫萝衣就溜到隔壁的铺子去了,因为他们的铺子是珠宝首饰的铺子,
而她对珠宝首饰一点兴趣也没有,在她看来,女人的首饰都是无意义的累赘。
不过当她回来时却发现厉千魂并没有在查帐簿或什么的,反而在看首饰。
“你不是要看帐簿吗?”
“看过了。”
“那该走了吧?”
厉干魂没动,片刻後,他才转过身来,手里拿著一对耳环,小小的一对珍珠耳坠子,十分别致,“别动!”他说,然後亲手为她戴上那对耳环。
她原想抗议说她不戴首饰的,但眼见他那样认真、那样专注得眉宇间都蹙起了好几条折痕,连呼吸都屏住了,因为他的手很大,而她的耳垂很小,耳环更小,耳洞几乎看不见了,他又没有替女人戴耳饰的经验,又怕一个不小心弄痛了她,对他来讲,这可能比对战千军万马更困难,但他依然想要亲自为她戴上。
她实在说下出任何一个有关於拒绝的字来。
大半天後,“好了!”他吁出一口气,挥去满头汗,再退後一步看看,然後点点头,看得出他十分满意小妻子戴上耳饰的样子。“我知道你不喜欢戴首饰,但这对耳环很适合你,戴著,嗯?”
瞧他那模样,仿佛刚完成比建筑长城更艰困伟大的工程,好不辛苦,她哪里说得出“不”字。
“好。”
谁知她的“好”字甫出口,他马上又转回去再拿—条雅致的珍珠链子。
“这条项链也很适合你。”
“……”可恶,上当了!
“这支镯子也不错。”
“……”这个陷阱好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