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ok!”
两人对答如流,完全的不把一旁的正牌儿子放在眼里。
也难怪容爸爸会半开玩笑地这么说,自从她搬到北部来之后,她陪伴容爸爸的时间还比容惜莲多呢!
每当容惜莲加班晚归时,她就会去陪容爸爸吃饭,就算容惜莲不必加班,用过晚餐后,她照样跑到容家去,硬把埋在书房里工作的容爸爸和躲在房里不晓得在干什么的容惜莲拖出来,陪她一起看电视、玩跳棋、玩大富翁,尽全力想在坟墓里营造出活人的生气来。
这一切所有的努力,都是源自于她对容惜莲的喜欢。
不过,请别误会,这非关男女之情,她对他的喜欢,仅仅是像喜欢她的表兄弟姊妹们的那种喜欢。
很单纯的,没有惨杂其他任何因素的喜欢。
就算她真要找个男生来喜欢,容惜莲也不是她的菜,第一眼,她还以为他是女生呢!
并不是说他五官长得很女性化,或是举止娘娘腔,都不是,而是白白净净、清逸斯文的容惜莲比她更像女生,要是他们站在一起,硬说他们是一对,人家一定会说他是她的女朋友,而她是他的男朋友,虽然他的个子比她高。
好啦,好啦,她知道自己长得很像男生啦!
总之,她喜欢容大哥,也喜欢容爸爸,就跟喜欢她所有的亲戚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容家父子并不是她的亲人,而是对门邻居。
孟吟夏一直是这么想的,直到她升上高三的某一天……
最后一堂自习课,老师不在,学生只好自力救济,自己分组讨论,研究当前最重要的课题:男生讨论如何把正妹,女生票选校园中的白马王子。
但向来很有人缘的孟吟夏,这种时候却被摒除于两者之外,既不属于男生组,也不属于女生组,并不是个人被排斥,而是因为她是公认的不男不女。
男生组不接受她,因为她是女生。
女生组不接受她,因为一大票一年级小学妹们就等着她点头跟她们交往,做她们的“男朋友”。
所以啦,只剩下一张旁听席,看她爱坐不坐啰!
“柯典伟,他是全校第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