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蜗婚(279)【12月11号第二更】
想到此,垂头丧气了下来,收起手机,昂首挺胸,二十二楼到了,我跟着几个人一起走出电梯,在这栋商业写字楼里,这样的公司太多,来此工作的都是这个城市里高级白领,我看着身边一个个化着精致的妆容的白领,觉得自己灰头土脸的像个乡下来的村姑。
找到了之放的公司,前台小姐问我找哪位,我说找杨之放,她问我有提前预约吗?我说没有,她马上就说杨先生现在不在公司,在出席新唱片发布会。
“我是他的未婚妻,我想这不需要预约的吧。”我摆明自己的身份。
前台小姐用非常不可思议的眼光打量着我,从头到脚,就像是见到太空人一样,又或者是我疯了说出这样的狂言,旁边的一个小姐更是夸张,听了我说出的话后,瞪大了眼睛,眼珠转了转,左手惊讶地捂住了嘴。
眷需要这样子的明目张胆毫不顾忌我的感受表露出不可思议吗?
我镇定,我对自己说切莫焦躁,要镇定,我还是装作很二很十三点什么表情都没看到一样,很平静,我想如果不是我这样子表现的真这样子的冷静说出我是杨之放的女朋友,她们一定会叫保安把我轰出去或者直接拨打随家仓精神病院的电话的。
前台小姐强忍着不友好的笑说:“请问您刚才说什么,您是杨先生的粉丝吗?”
今我有这个衰吗?难道还是我看起来像杨之放的妈!
“我是杨之放的未—婚—妻!”我最后三个字是一字一句说的。
对方看着我的眼神有几秒后,说了一句:“嗯,好的。”
这算是什么意思呢,我掏出口袋里的手机,里面有之放的照片和之放的电话号码,我就是想证明我是杨之放的女朋友未婚妻。
前台小姐扫描了一眼,将信将疑地说:“可是杨先生现在真的不在公司,您要不就在公司等一下,要不我打电话帮您问一下杨先生,当然,您说您是杨先生的未婚妻,你可以自己和杨先生联系这样会更方便一点。”
“你告诉我,他在哪里,我相信公司的活动安排你应该是清楚的,我自己去活动现场找他,我不想惊动他。”我淡定地说,将手机放入挎包里。
“你——?你是来查杨先生和那个叫麦乐的女歌手吗?”旁边的小姐小声神神秘秘地说。
“此话怎讲?”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反问道。
“天啊——你如果是他的女朋友你不会还蒙在鼓里吧,不过也对,现在的成功男人都是家里的糟糠之妻,外面彩旗飘飘。你难道只干家务你都不看电视的吗?他们前天那么高调在一档娱乐节目里承认了相恋的事实,你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啊。”对方惊讶极了。
“我想我算是假不知道吧,算了,这些都是绯闻,不可能是真的,我对之放有绝对的信任。”我说着,微微一笑很大度的样子。
“哇,你可真是够心平气和的。不过我们挺你噢,我们都不喜欢那个叫麦乐的女歌手,又是个破新人还不是倚靠背后有个大导演上位,还唱歌,又是想靠拢杨之放的歌来出名,我说她的歌不是唱的好,而是杨之放写得好,尤其是新专辑里的那首歌《心湖》,那么好听的歌,给哪个会唱歌的人去唱都会火,何况是他们俩一起参与这首歌的mv拍摄,还湿身拍摄,据说杨之放也是半.裸上身,首度这么大尺度,看来这首歌一定火了。”
“是啊,真讨厌这个麦乐,还得我们周末还要加班,就是为了她新专辑,烦死了,长得难看歌唱得一般,还非要说是什么原生态女歌手,我看大猩猩也是原生态的风格了。最可恶的是,麦乐还爱耍大牌,进公司还身后跟着两个黑衣保镖,进来看都不看我们这些人一眼。”
“你说起这个耍大牌我还想起来一点,上次我拿着本子让她给我签名,她居然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看都不看我一眼,真是气死人了,想想就来气。”
她们俩是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始着抱怨,我想我自己真的是疏忽了,今天是周末,他们很可能是真的不在公司,在哪里做活动呢,这两个女人是肯定知道的,要怎样才能让她们把实情告诉我呢,我灵机一动,想想不妨来套套她们的话。
“那个麦乐不是外界传闻很漂亮唱歌很有气质很空灵的歌手吗?她还会耍大牌啊?我也听说她和我们家之放的传闻,说真的,我还真是不敢相信呢,我一直都觉得麦乐这个女生人挺好的,又年轻又事业有成,应该不会那么随随便便拿感情开玩笑吧。”我随意地说,目的就是为了让面前的两个女人说出事实真相。
“什么——你来,我告诉你。”她招呼我走近她身边,可能周末公司里没有什么人,不然她们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胆子议论这些是非。
我走到她们俩最近的距离,她开始捂着嘴小声说:“那个麦乐真不是好货色,靠潜规则唱歌想出名,这个唱片公司旗下有十几个签约女歌手,你知道为什么今年新年一过就开始大捧她吗,就是傍上了陈导啊,陈导和她是绝对有一腿,刚开始坊间都流传陈导和她是潜规则,有传闻说陈导夜宿女歌手单身公寓说的就是麦乐,可是前天杨之放和麦乐高调宣布恋情,陈导又和杨之放是生死之交,所以麦乐和陈导的绯闻才渐渐平息,不过换做是我,我也选择杨之放,那个陈导又老又黑,哪里好了。”
ps:接下来会向大家展现一个叫麦乐的女歌手,你们会讨厌她吗?嘿嘿,继续第三更。想看之放的继续看下一更,阅读愉快。
第二百八十章:蜗婚(280)【12月11号第三更】
“是这样啊——可是之放从来都没有向我提起她的存在,他一直把她当作一个新人歌手来带,也许这其中是有误会,如果真的是麦乐做了小三,那我也没有办法了,我只能是退出,她是大明星,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我争不过她的。”我故作低落无助消沉的样子说。
“你怕什么——你别看那个麦乐像个狐媚的狐狸精一样,其实她啊,没有几个男人真的会把她当回事的,谁愿意娶那样一个女人回家啊,说白了,不知道被潜规则了多少次,她那张嘴巴啊,唱歌不咋的,但真是被千人舔万人尝了。”前台小姐摆了摆手,显得很晦气,似乎极厌恶麦乐。
女人的嫉妒心是这样的可怕,却也可以理解这两个女人对麦乐的羡
慕嫉妒恨,同样是女人,同样在一家公司,一个是受万人瞩目高高在上目中无人鼻孔朝天,一个是朝九晚五低声下气周末还要加班看别人心情的小白领,除了最初的崇拜过后,剩下来的都是日积月累的怨气。
眷“我倒不是怕她,我还真的是很相信之放的,我要是见到麦乐,我就要当着她的面挽着之放的手臂,然后让之放亲口告诉她我是谁,告诉她我和之放的关系,给她一个沉痛打击,你们说这样是不是会很过瘾,她会不会是颜面扫地。”我故意这么说,等待着对方入圈套,把活动现场的地址告诉我,但说真的,我是不会这么做的,真的挽着之放的手对着麦乐逼问之放爱不爱我,这样对之放是一种侮辱。
他爱谁,他自有分寸,如果爱的是我,不需要我逼问,一样站在我身边,只要我一出现,他就会不由自主走向我。
“看着她走向你,那幅画面多温馨。”这句歌词要变一变,要变成看着他走向我,那幅画面多温馨。
今“对噢,就该这么做,最好是在很多很多的媒体面前,哇,那样明天报纸的头版头条一定会是这样的一段话,著名女歌手沦为小三,正牌女友现身大比拼,麦乐露出狐狸精的尾巴——”说得确实是很火爆的话题。
“我告诉你他们在哪里举办活动吧,不过你可千万别说是我们告诉你的。”前台的女孩说着望了望身边的女人笑了一下对我说:“你知道,我们告诉你,本意也是看你焦急成这个样子,也是出于好心和对小三的愤恨,你可千万别把我们抖出来,那我们真是好心没好报了,吃力不讨好的事,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别手软,我最讨厌这种小三女人了,真是够没道德的,你找到他们,一定要好好给点颜色瞧瞧。”
“对对——不能手软,绝不姑息。今天是周末,公司里没人,监控也没有开,我们才和你说这些的。我把地址写在这张纸上,你自己去找,活动时间在下午六点之前结束。”说着递过来了一张白纸,上面写下了一串地址。
我接过地址,连声道谢着说:“真是多谢你们,谢谢你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都不知道怎么感激你们了,等我和之放感情和好后,请你们俩吃饭,多谢你们。”我说着拿着地址就赶紧准备下楼。
“没事,不谢,有空常来啊——”前台的小姐还不忘补上一句,不过我想在我转身走入电梯之后,她们一定就开始背后说三道四,至少要说我是个傻逼。
我不是傻瓜,至少我现在还有一点点理智和冷静。
要到了地址,不是为了去搅局,如果是搅局,我早就破口开骂了。
出了大厦,陈朗的车还在远处,我上车,将地址交给了程朗,说:“今天是周末,好像有一个宣传新专辑的活动要做,地址在上面,活动下午六点之前结束,他们明天要去上海做宣传,所以晚上必须要找到之放。”
程朗看了一眼上面的地址,说:“好,我知道这个地方,马上过去。”
贤芝好奇地问:“刚才公司里没什么人吗,我还一直握着手机就等你的一个电话拿着凶器就冲上去给你帮忙打架,我就准备要把那个叫卖啥玩意的脸给划花掉,看她好的不学学那个秦汤汤学人做小三!”贤芝从身后掏出了一大根大半截的甘蔗。
“你真以为你是黑社会啊,动不动就舞刀弄枪的,还划花人脸,你个笨蛋,你不晓得毁人容是重罪吗?你拿个甘蔗做什么啊?”我看着贤芝手里的甘蔗不解。
“你上去之后我坐在车里就不放心啊,我就想我没个凶器万一你在上面和卖啥玩意的发生冲突我好拿个凶器做你的强大后盾啊,我下车转了一圈没找到什么适合的,看到有卖甘蔗的,五块钱一根,我买了一根,准备当凶器。”贤芝说。
“是叫麦乐,别老一口一口喊着卖啥玩意的,甘蔗五块钱怎么就这么一点,还有一截呢?”
“我吃了——在这里。”贤芝指指肚皮说。
我咬着甘蔗,说:“你放心,我比你还平静,没什么冲突会发生,大不了最坏的打算就是拍拍屁股走人,我不会那么皮厚再为一个男人和别的女人打架斗殴了,以后这样我还真嫁不出去了。”我玩笑的口吻说,我想让自己放松下来,在上面听了那两个女人的描述,我有了很不好的预感,尽管她们把麦乐说得和大猩猩一样,但我更预感到这一次我的对手将是非常的强大,强大到让两个女人嫉妒成这样。
“素素,你真的成熟了好多啊,你越来越淡定了,你真是有本事,甘蔗甜吗?”贤芝说。
ps:在活动场地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麦乐和之放是什么关系,那些媒体面前,之放会作何解释呢,季素真的能淡定下来吗?请看十二号的三更。阅读愉快。
第二百八十一章:蜗婚(281)【12月12号第一更】
“甜——甜滋滋的,待会我要嘴巴也放甜一点,对了,你包里有没有化妆工具,我要赶紧化个妆,我这个样子真像是一棵晒过太阳的大白菜。”我说。
拿着贤芝的化妆工具对着镜子开始赶紧修补我的菜脸,湿巾打湿脸之后,不上妆,极淡的妆容,浅浅的眉,觉得脸色过于苍白了,又扫上了薄薄的腮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才有了一点生气。
其实自己还是足够有一点魅力去抗衡外来者的入侵,我抿了一下嘴唇,有些干,有点掉皮,这样的嘴唇几个男人会有吻下去的念头呢,还是擦点唇蜜。
做完了这一个工序,自信心还真是爆棚,我望着贤芝娇滴滴地说:“芝姐,我美吗?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年轻的样子呢,像二十八岁的女人吗?”
眷“不像——像十八,要是笑的时候没有鱼尾纹的话就更像十八了。”贤芝捏了捏我的眼角。
这个时候还有心思开玩笑,我想我真是够能装的了,只有这样才可以让自己稍稍放松下来,车一路在开,行驶在路上,周围的建筑都很熟悉,是南京最繁华的地带,以前和温安年还梦寐以求就是在这里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时间变化的可真快,再一次走在这里,却完全颠覆了曾经的梦寐和憧憬。
见其实还是挺残忍呢,我看着窗外,静了下来。
车停的时候,我还没有回过神来,很诧异怎么这么快就到了,开了二十分钟的路程,车停在一个高级会场门口,我们下车,我推了推肩膀上的包,觉得压力很大。
脚上的皮鞋,都是灰,本想拿出纸巾弯身擦一擦的,想想似乎也不需要了,我看我穿成这个样子,真不知道这个会场给不给我进,贤芝穿得更是随意,我们俩站在门口,程朗大步走了过来。
“走吧,一起进去。在二楼大厅。”程朗抬头看了一眼二楼说。
“我们穿成这样子保安会让我们进去吗?”贤芝也感觉到了保安站在一边投来的犀利目光。
“跟着我。”程朗身上是笔直的西装,识货的人一看就明白程朗非富即贵,再加上那辆名车,跟着程朗,想必没人怀疑我和贤芝的来历。
“我们是杨之放先生和麦乐女士邀请来的朋友,这是我的名片。”程朗从西装口袋里拿出名片夹,递上了一张名片。
“您好,请上二楼大厅。”保安接过名片一看立刻就很恭敬的引领着我们进入,原来程朗在名片下放了几张百元钞做小费,到底是有钱好办事,再加上程朗的旅行社是南京最大的旅行社,几乎都家喻户晓。
我们一行三人上了二楼,这是一个商务行大型接待会所,相当豪华,进了二楼大厅,在豪华的水晶吊灯照耀下,一排排的蓝色座椅上,坐着的都是脖子上挂着记者证的记者,来自各个不同的媒体。
还有一些摄影师站在最后面进行摄影和拍摄。
场面很气派也很壮观,是一个非常商业化的发布会,平时我也只是在电视上看到这样的场景。
脚下厚重的地毯让我站立不稳,有些眩晕,加上华丽的吊灯,我的眼睛有些刺眼,我眯起了眼睛,看见了对面最中心的台上,坐着的一对人。
那一对人,当然不是别人,男的正是我日思夜想盼来盼去梦中的男子,我的杨之放,他说他是我的丈夫,是杨小放的爸爸。
他戴着棒球帽坐在台上,很低调很随和的样子,目光专注,他并没有看到我,他此时的眼里,除了身边的女人,还会容得下谁呢?
他身边的女人,是麦乐,极短的头发,几乎比之放的头发还要短,穿着黑色的皮衣,里面是深红色的蕾丝长衣,黑色的胸衣若隐若现,突兀的胸部几乎呼之欲出,这样的女人,有几个男人可以拒绝。
我注意看着麦乐的嘴唇,有些微厚,很丰腴很性感,不是那种很传统的美,但是越看越有味道,我站在台下,远远地望着他们,我心里竟然很平静,平静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因为这一幕场景我并不陌生,上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他们这样曝光,我有些措手不及,但这一次虽然是亲临现场“观摩”,不能说我是心如止水,但可以说是心如死灰。
我不觉得我自己还有什么好说的。
我的目光注视到之放的身上,他穿着浅蓝色的衬衣,上面有亮片刺痛着我的眼睛,他的脸上都是温柔的笑容,一副很幸福的样子,只是眼神里有捉摸不透的东西,是什么呢,像是低落的样子。
他没有看到我,但他的目光是看向这边的。
我低下了头,伸手用袖子擦了擦眼泪。
贤芝几乎是捂住了脸,她是惊得无话可说了。
一个记者举手问麦乐。
“请问麦乐小姐,您这次和杨先生高调宣布恋情,是不是为了给新专辑作势呢?还是您和杨先生真的是在音乐创作的过程中互相产生感情呢。”
“这个问题——我想你们可以看得出来,我们很相爱。”麦乐骄傲地回来,放在台上的手握紧了之放的手。
之放的手在那一瞬间有那么一点想挣脱,但是被麦乐紧紧地握住了。
他们握着手坐在一起,看来还是很般配呢,都是音乐路上的佳偶天成。
ps:今天是周末,大家是不是都出去玩了呀,似乎等更新的并不多噢,不过我依旧是奉上三更给大家。
第二百八十二章:蜗婚(282)【12月12号第二更】
之放瘦了呢,其实才短短的十几天,我觉得他瘦了好多,如果不是眼前他和另一个女人手握着紧紧坐在一起,我真的会心疼他,怎么瘦了这么多,可看着他和另一个女人相依为命般握住了双手,我忽然又很恶心,那双手,也曾抚过我的脸颊。
陌生又熟悉。
麦乐脸上一脸的灿烂,出了新专辑,感情又有了归宿,是名利双收,也是爱情丰收,怎么能不开心呢,只是得意的样子有些太过于张扬了。
“请问杨先生,您能简单谈谈您对新专辑销量的看法吗,还有就是您眼中的麦乐是怎样的呢,不妨说出来让歌迷分享一下。”记者继续提问。
眷我回头看着站在我身后的程朗,他也正好在看着我,多么奇妙,我看着台上的男人握着另一个女人的手,而我身后的男人也正在看着我。爱来爱去,就是不能爱到一起去。
程朗的眼里,有可怜有同情有无奈有愤懑,他的拳头握在了一起,似乎怕我会晕倒,做好了搀扶我的准备,也像是随时待命只要我挥一挥手程朗他就会冲上台去脱掉之放的帽子揪着之放的衣领一阵暴打和咆哮。
我向程朗摇了摇头,我想告诉他,我并不想他那样,我还想再往下看看,在之放没有看到我的前提下,我很想知道他会说些什么。
见“关于新专辑销量,我想大家自己等着看销量数据吧,据说每天都在成倍的上升,我有信心,尤其是主打歌《心湖》,相信会俘获很多歌迷的芳心。而对于麦乐,我想麦乐是一个很率真的女生,也会如同她的嗓音一样感性,她对音乐的灵感和敏锐捕捉,是天赐的美好,我很喜欢这类的女子,就像喜欢她的嗓音一样。”之放一本正经地介绍着。
“可是之前有传闻说杨先生您有一个女朋友是吗,而且还是离异过的女人,年纪很大,姿色平庸,还生育了她前夫的孩子,您难道对这个传闻一无所知吗,您对此有什么要向大家解释的呢?”记者的问题是一针见血。
我几乎忍耐不住了,居然把我贬低成这个样子,离异的女人,年纪很大姿色平庸,倒不如直接点就说我是个二手货,年老色衰,还有一个前夫的孩子,真是气死我了,贤芝倒乐了,这个没良心的女人,这个时候亏她还有心思笑出来。
我拿脚踩了踩贤芝的脚尖,她疼得抬起脚站到一边说:“我不是笑话你,只是这个记者说话真的好有意思,也不晓得从哪里道听途说把你描绘成这样子,你比他说的要好多了,真的,我保证,以我胸部的硅胶保证,如果骗你,硅胶爆炸。”贤芝信誓旦旦地说,不过说话的音量控制在很小。
“这个问题,我不作任何回答,既然你也说是传闻了,那何必求证。”之放淡定地说,原本被麦乐握着的手抽了出来,双手抱在怀里,压低了帽檐。
“那您的意思是默认了这个传闻吗?您真的对此不做任何声明吗?”记者穷追不舍。
之放,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你是说,我们之间,真的就是一场传闻吗,我觉得像在做梦一样,那个对我缱绻柔情的男人此刻高坐在上面,受人瞩目,面对这镁光灯,他淡定从容,简单地说只是一个传闻,难道他对我的那些用心都仅仅是传闻二字来解释吗?
男人的心,如此的深,是我浅薄了,还是他蛰伏许久,可我有什么值得他蛰伏在我身边的呢,他就像是一枚定时炸弹,突然间爆发然后消失不见,那些感情的碎片都最后化成了灰,风化掉,挫骨扬灰般的伤。
到最后真的要蹦出相忘于江湖的话语来吗?
“我补充一下。”麦乐插了一句话说。
“之放的性格向来是放荡不羁玩世不恭,这个传闻只是一个传闻,我是之放的搭档兼女友,我并没有听闻这样的事,你们又能想象一下,一个这样完美的音乐才子会爱上一个你们媒体所谓的姿色平庸的离异带孩女人吗,这个谣言也编的过于荒诞,你们想是不是?所以这件事大家不要再议论,当然这也不会影响到我们的幸福。”麦乐灿烂地笑着说,嘴角上扬,有着好看的弧度,那样的嘴型,还真的很像之放。
我注意到,之放冷冷地看着麦乐一眼,但很快就偏过了头,看来他还是很介意麦乐这样说我的,我心里稍有了一点安慰。
贤芝没有再笑了,转化成了巨大的愤怒,贤芝凑到我耳边小声说:“我看着这个大嘴巴的女人我就想上去撕烂了她的嘴,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她不是想出名吗,我们就闹得她臭名昭著,看以后还有谁会买她的专辑,恶心扒拉臭不要脸。”
身后的程朗沉默不语,脸色铁青。
“这个混蛋想干什么,被迷晕了脑袋吗,我恨不得上去暴打他一顿,想出名想疯了吗,变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他了。”程朗说着,颀长的个子在人群中有点眨眼,附近的记者回头注意着他。
我赶紧朝他挤挤眼,让他低下头,别被人听到了,我不想暴露身份,也不想之放看到我在这里。
“你们俩小点声,没有我的态度你们不许胡闹,这是我的事,是我和之放之间的事,我们自己会解决,你们要是冲动就出去!”我给了贤芝一个下马威,尽管我知道他们都是为我好,为我抱不平,我一来不想连累他们,二来我真的还有一点尊严,我不想被镁光灯拍着说我就是那个年老色衰的女人。
ps:第二更上传,接下来第三更,大家深夜等文辛苦了,明天过后,我会尽量提早在上午或中午更新三更,因为有人说等蜗婚更新结果上班迟到了,还是要休息好,不想大家因为我影响日常生活。谢谢你们。
第二百八十三章:蜗婚(283)【12月12号第三更】
贤芝没有作声,脸上都是委屈,我懂,是替我委屈。
“那么这个传闻是空穴来风吗?麦乐小姐请解释一下,当然我们歌迷还是希望杨先生对此有一个声明发表一下。”记者盘根究底。
“也许不是纯粹空穴来风,我想可能那个女人只是我们的一个小粉丝,是喜欢我们的歌,也许过于狂热,造成了一些媒体的混淆视听,大家其实只要理智一下,可以分清楚事实真相。我就想反问这位记者,如果换做是你,一个是我麦乐——算是一个女歌手,一个是一个姿色平庸离异带孩的小粉丝,你会选择谁。”麦乐巧妙地回答,并且贬低了我,抬高了自己。
“当然是选择麦乐小姐你咯。”记者答道。
眷“好了换下一个话题,抓紧时间配合一下好吗?”之放抬手看了一下手腕上的手表,看着时间说。
那个手表,是我们在回北京之前买的一对情侣手表,我手上的仍戴在手腕上,他也没有摘下来,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他给我戴上这个手表时许下的承诺,他说手表就是时间,此后我们的时间就是一样的,他将把此生的时间都交与给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