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正文第一百七十一章:蜗婚(171)

渐渐融入了这个两个男人的家庭里,不过是两天的时间,我觉得我把这里俨然是当成了自己的家了,他们不管谁先回家,都会和我说说话,然后就洗手系上围裙去厨房做饭,做的菜口味,都是严格的按照孕妇来的。

我笑之放做菜的样子实在是像个老学究,过于严谨,他捧着一本孕妇食谱大全,高高的个子,系着花围裙,像个孩子一样边炒菜边解说着哪盘菜对胎儿哪里发育比较好。

他说,要生一个极聪明的宝宝,要有音乐细胞。

他夹着炒好的菜喂到我嘴里,问我味道怎么样,我总是会告诉他超赞的。

爵我故意刁难他,问他:“那么,什么菜可以培养宝宝的音乐细胞呢?”

他握着勺子,想了想,跑到冰箱里找着,一会又在厨房忙活开来,他说如果不是我在,这套崭新的厨具,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派上用场呢。

我算是没猜到,他炒出来的菜,竟然还真是有理由来说服我,这是为增强宝宝的音乐细胞的。

他端上了两个菜,一盘红,一盘绿,还真挺好看的。

“怎么样,好不好看?”他骄傲地解着围裙炫耀说。

“好看好看,真好看——你这做的是什么菜啊?”我反问,很认真的样子反问他。

他坐下,手托着下巴,说:“你不会真不认识了吧,太打击我的厨艺了,莫非我真的有把菜做的面目全非吗?”说着他指着红色丝状的那盘菜,说道:“这盘菜呢,我给它取名叫——二胡,因为我用了两根胡萝卜做的。”

我吐血,竟然说两根胡萝卜做的菜就叫二胡。

“那这个绿色的呢?”我白痴状反问。

“看在你这么笨蛋的份上,我给要给你个榧子吃!这个是芹菜啊,大芹炒小芹,我给它取名叫——双琴。你看啊,你吃了二胡,又吃了双琴,不就是给杨小放补充音乐细胞了吗?”他专注的盯着我看,非常的认真表情。

这就是总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杨之放,我强烈怀疑,以后有天杨小放长大了,杨之放都不会长大,也许创作音乐的人,总是有用不完不会枯竭的想象力,他总能从小事上想到让我开心的事。

没事的时候,若我不和他说话,他就会耐不住寂寞的,找话题说,他只有在创作的时候才会静下来,否则,他喜欢和我说话,就是为了逗我乐。

我安静地靠在沙发上,看子晚将调着五颜六色的鸡尾酒,我讨要一杯喝,之放三令五申对子晚说,千万别给她喝酒,她要是喝酒耍起酒疯,那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的。

其实,我的酒品,还算不错的,比贤芝好多了,贤芝一喝酒,就有将衣服一件件脱离身体,然后肆意奔跑的念头,她说那样特别的轻松舒畅,特别的真实。

又想到了贤芝了,不知道,她现在过得好不好,她已经好久没有和我联系了。

我用脚踢踢之放,我说:“以后的一个月,每当杨小放踢我一次,我就要踢你一次。”

“子债父偿吗?”他抱着我的脚,放在怀里,很温暖地朝我笑。

那么的迷恋他的微笑,中了毒一般,虽然有时我会想,世界上真的会有这般完美的男子吗,而他恰恰还属于我和我的孩子,总是会怕,到最后不过是梦一场。

但在另一个场景里,看到他温柔地朝我笑,他离我,那么近,那么得近,近得我闭上眼,睫毛都能感受到他的呼吸。

而一睁开眼睛,他就在我身边,我唤出他的名字,他会很快就来到我身边。

这样的住了几天后,我提出要回家一趟,还有二十几天就是预产期了,也许还会提前,我想先回家,有妈妈在身边,坐月子什么的,总是要方便和有人照顾些。

之放坚持要陪着我一个月,我问他音乐怎么办,公司新出的专辑mv还没有制作出来,他的那张原生态大碟,还等着上市,他莫非就不急吗?

他在一旁毫不在意地摇头,还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当爸爸更重要的事了,然后就站在落地窗旁,不停地翻动手机电话薄里的号码,然后一个个地打电话,给公司老总,给歌手的经纪人,给他音乐室的乐手,还有制片人,足足打了将近十个号码。

所说的内容都是一样的话。

他说他要休产假四十天,他说他要当爸爸了,世界上没什么比当爸爸更幸福的事了,他心爱的音乐,也必须要排队等着他的杨小放出生再说了。

mv制作的事,他可以附带着帮制片人出出创意的策划,他不会去全盘负责的,他说那样事无巨细他若都亲自策划,那他除非是有三头六臂。

他说,就算是有六臂,也要两个臂抱季素,两个臂抱杨小放,剩下的一个臂工作,一个臂来处理琐事。

他说,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热炕头更重要,他说你别笑我俗,其实我就想过一个小老百姓的生活,钱我看得不是很重,千金散尽还复来,不会刻意追逐。

这样的一个完美时而儒雅时而冷峻的男人,他竟说没有什么比老婆孩子热炕头更重要,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一句话,要了我的泪。

正文第一百七十二章:蜗婚(172)

我总会一刹那的恍惚,我好像第一次结婚的人,就是他,我和他,不是认识了半年,而是很久很久了。也曾想过,半年的相识,难道就可以去托付吗?

转念又一想,这算是闪婚吗?那我和温安年是谈了那么多年,才结婚的,可后来呢?后来是怎样的呢,我苦笑着问我自己,也许,我不应该用时间去衡量之放对我的真心。

而我,是再也经不起一场过错的婚姻了,同时,也经不起一场错过了,我害怕会错过,对的那个人。

虽然,并不能说,和温安年的那段婚姻,就是一个错误,如果是错的话,那么定是双方都有错。季素,原并非是完美的女人,我想,我是有过错的,不过温安年是先迈出了这一步。

和之放的感情里,我尝试让自己从过去的那一段婚姻里反省,学会怎样做一个永远都能保鲜的妻子,少些猜疑刻薄慵懒,多一些信任宽容精致。

我想,我应该做一个精致的女人,精致的妈妈。

等杨小放大一点,我也会去工作,继续我的导游职业,我喜欢这个职业,把我心里关于美丽和迷人的景点传达给游客,是幸福而美好的职业。

之放请完假,并安排好了他不在工作室时的具体事宜,他准备关机好好陪着我的时候,电话又响了,他看着电话,对我说:“瞧,是那个歌手打来的,估计是问我mv拍摄的事的。”

我心里明白,是那个原生态的女歌手打来的。

“亲爱的,你接电话吧,我把电视声音弄小点。”我温柔且大度地说。

我看着电视上的字幕,我没有刻意去听他的电话,我相信他,他的职业是这样的,要求他和那些女歌手打交道,我想,我能理解并支持他的工作的。

这张原生态的大碟,是他经历了一年多才写出来的十几首歌,跑遍了很多城市,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村寨,他将复古与民俗还有摇滚很完美的结合在一起,他所在的传媒公司签了一个很原生态嗓音的女歌手,是来自台南的,正好适合之放的新歌。

他们打电话,我想我应该不需要猜疑什么,工作上的事,之前的温安年就说是我的不信任毁了婚姻,好吧,那我以后,就要好好的信任。

之放,是不会辜负我的信任的。

他挂了电话,便关了机,坐到沙发边,抱着我,嗅着我发间的香味,他说:“怎么办,一闻到你身上的味道,我就好像找到了归宿感,我就想睡觉。”

“那你还不快去睡觉去,早点睡吧,我也要睡了。”我说。

他抱得更紧了,呼出的气息就吹在我的脖子边,痒痒的,暖暖的,他说:“我不,我想抱你一会儿,或者,我晚上跟你睡好不好,你带我睡觉。”他撒娇了起来。

“难道你是杨小放吗,要是让杨小放看到你和他妈妈撒娇,可是会吃醋并笑话你的,这么大的人了,难道还要我带着你睡觉吗?”我捏了一下他高挺的鼻子。

“杨小放要是笑话我的话,那我就不给他奶喝了。”他手摸着我的腹部,起身趴在我腿间,耳朵贴在我的肚皮上,听着,我伸手轻抚着他的面庞。

我心里,有些隐隐的痛,如果这个孩子,真的是杨之放的,多好,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会是杨之放的缩小版,我想象着他们俩都坐在我一左一右沙发上,那么的可爱,大可爱和小可爱,会都是我的宝贝。

“小东西,你出世了以后,不可以抢走我的女人哦,她是你妈妈,可也是我的老婆哎,你不能抢光光她对我的爱,否则,嘿嘿,我就不给你喝。”之放说完,马上又抬起脸,对我说:“素素,不得了,这孩子脾气比我还大,我就说不给他奶喝,他马上就一脚踹在我的脸上。”

我笑了,说:“你活该,不给他奶喝,难道给你喝不成!”我话一说出口,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说的有些让人听了有别的意思了,我低下头,不说话了。

他挤坐到我身边,说:“你给他喝,那我也要喝,不管,你不能偏心。”

我哭笑不得,哪有这样的臭家伙,我望望吧台那边的子晚,我说:“之放,你说声音小一点,子晚在客厅吧台那呢,要是被他听到,岂不是要在心里笑话我们。”

“不管,反正杨小放享受到的待遇,我也一个也不能少,你不能有了小放不要大放。”他将头贴在我的腿上,看起来,他是那么的乖。

他的头发,很浓密带着微微自然卷,上面有着海飞丝的香,他喜欢简单的海飞丝。

“那杨小放出生后每天都要穿着一个纸尿裤,你难道也要穿嘛?”我扯着他一根胡子威胁着问他。

“穿啊,怎么不穿,只要你开心,我怎样都成。”他眯着眼睛笑。

他有些淘气,可他冷静沉着下来的时候,又是那么的男人味十足,尤其是他认真工作的样子,他写歌的专注样子,真迷人,眉头会稍稍皱起,眉骨高隆,他的眼睛,总让我会想到梁朝伟的眼睛,那么的深邃且深情。

他是个介于男孩与男人间的样子,他无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都单纯的像是一个孩子在向大人索要玩具。

比如他央求着要我带他睡觉,他说只有睡在我身边,他才不做恶梦,我也十分怀疑在我之前这二十年,他是怎么睡觉的。

当说说他的房间,你就会更明白,这个男人,是多么的可爱了。

正文第一百七十三章:蜗婚(173)

第一次进之放的房间,我还以为我进入了一个植物园,原来他是那么喜欢植物的男子,房间里,到处都是盆栽盆景吊兰藤蔓,毫不夸张地说,他的房间,简直空气都要明显比别处好,可见他房间里的植物净化空气的能力是多么得强。

我摸着一棵我叫不上名字的盆栽叶儿,我问之放:“你怎么这么喜欢这些植物,换做是我,我倒宁愿养几只动物,也比植物好啊。”

他心爱地摆弄着他的植物,说:“你看它们,总是安安静静的在那里,不吵也不闹,浮躁的时候,总能在这些植物的身上,找到静心。”

这让我,看到了他的另一面,他不仅仅我看到的那么酷酷才华横溢,他有种不张扬的静,他安静落寞的样子,总是会让人心疼。

也许,这是每一个作曲人总会有的悲伤小心境,这时,我不吵他,只是看着他,坐在地板上,亚麻的长裤,他抽烟,见我来了,将烟很快的灭掉。

而我,并不会说他。

朝夕相处了几天,对他的感情,更加的深厚,我想,如果孩子出世了,我会和他感情更深的。我们可以一起去某个城市旅游,住在靠海滨的酒店里,过属于我们的日子,当然,也要把孩子带着,他说的,要和我一起照顾杨小放。

元宵节的那天早上,是之放准备要和我一起去我老家看望我妈妈的,早上我给季飒打了电话,说了我要回来的事,之放也和我一起回来,我让他先别和妈说,妈定会忙得准备这准备那,其实,不需要准备什么,就当是自己家人。

这次回家,至少是要在家待四十天的,等孩子出世满月了,我再回南京。之放把我的衣物什么都准备好了放在车上,还有他事先买好的一些母婴用品,满满地塞了一大箱子。

之放说他也要和我一起等杨小放满月了回南京,反正他请好了假。

我笑他是不是打算这四十多天就住在我家了,住这么久,多像是上门入赘的女婿。

他搂着我说入赘也不错啊,只要季飒不介意,他是愿意做上门女婿呢。去

我在他的下巴上捏了一下,说:“美得你,才不给你上门,便宜了你。”

子晚略略伤感地说:“我好不容易过了有几天有嫂子在家的日子,你们却一起都回徽州,把我孤孤单单落在南京,还一走就是一个多月,不过回来我就可以抱我的小侄儿了,我就只好等了。”

之放关着车门,对在楼下送我们的子晚眨了一下眼睛说:“趁你老大我不在,你赶紧带个女朋友回来吧,好好享受你这四十天的幸福生活,二人世界,多好!”

“嫂子,你也不管管我大哥,总是让我带女朋友回家住,教坏了我。”子晚来向我投诉。

“肯定是你哥他经常这么做,不然怎么这样教你呢,之放你也真是的,子晚还小,你别教坏他。”我笑着对之放说。

“我哪有做过,你问问子晚,我什么时候带过女孩子回家的,不就是带了你吗?我向贝多芬起誓,我要是说的假话,就让我音乐灵感枯竭,再也写不出一首好歌。”他认真地说。

子晚说:“对啊,嫂子,我哥可乖了,从未犯过夜不归宿的错,更没有带女孩子回来留宿过,这点我可以作证。”

“切,子晚,你唬我吧,你哥在我那里都住过几个晚上呢。”我说完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相信之放和子晚都是一样的,看起来是个很后现代的男孩,他们骨子里流着有葡萄牙的血统,浪漫而特别,但他们都一点也不花里胡哨地同女孩子轻易搭上。

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未来丈夫呢?我会相信他,而关于他的过去,就像他对我的过去一样的大度包容,过去的,是属于过去的那个人,现在的,才是属于彼此的。

何必拘泥于过去的那段感情那个人呢?

我开始学会去经营一段感情,去小心的呵护,纵使我曾错过,曾错得有些不可原谅,重新开始的时候,我依旧要满怀信心,再婚的女人,最忌讳的就是重蹈覆辙。

所以,我会对之放一百个信任,一百个放心。

相信是幸福的,为什么不信任自己的男人呢。如果现在还有一双丝袜一撮长发落在我的卫生间,如果之放说那不是暧昧的产物,那只是一个女同事借用卫生间留下的,我都会相信,然后清理干净。

我望着坐在我左边的男子,我头靠在座位上,我微笑着看他,他和子晚说着话,没有注意到我的注视,我心里的踏实,是无法形容的。

从离婚到蜗婚再到即将的再婚,都那么的不容易,幸福,也许只有来得不容易,才回去珍惜,也只有在错了一段婚姻后,下一段婚姻,会更好的经营。

我感谢,之放他给我的安宁和踏实,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可以爱和被爱的女人,让我对男人的宽容与深爱,又有了一份认识。

到底,之放做的最让我感动的事,不是对我怎么怎么好,而是,他可以接受我肚子里的孩子,孩子还没有出生就为孩子策划着名字和未来,承担着一个亲身父亲都未必能做到的义务。

我想,单凭他这一点,足够我的托付。

正文第一百七十四章:蜗婚(174)

车在高速上行驶着,我还在想他这样的一辆悍马像小坦克一样开到了我的那个小城里,会不会有些招摇了,我离过婚,再婚,我并不想太高调,免得人说闲言碎语,自是不会在我面前说让我听到,可等我回南京了,妈妈肯定要听到了。

“之放,你这车,是不是有点高调了,要不你和你哪位朋友换一辆比亚迪或现代开开吧,我那就是一个小山城,都是认识的人,要是看到这车,真有人会跟在后面看这车是开往哪家的,到时候别弄得被人说我再婚还那么的高调。”我弱弱地说,又怕之放会错误理解我的意思。

“傻丫头,我就开我的悍马,况且我的朋友里,好像也没开三十万以下车的,你放心,我就是要高调,你之前的不幸,统统被洗涮掉。我要让你们家那儿的十五到五十五岁的女性,都羡慕你。”他伸过右手揽着我,稍用力的在我的肩上拍了一下,他的意思是,不用管什么流言,有他在,怕什么。

是啊,有他在,我的所有担心,听起来都是多余的。

爵我也许太顾及了,想想也没什么,谁下了定义离婚的女人就非得像偷偷摸摸一样的再婚吗,谁愿意离婚呢,若不是一段感情真的维持不下去了,谁会没事找事要离婚。我一生未做亏心事,我怕什么,谁爱说就让谁谁去说,嘴巴长在人脸上,我也管不到的。

也在心里暗暗窃喜,之放的模样,要是出现在我们那块地方,准能如他说的,引来很多女孩子的羡慕,他穿着棕色的夹克,大大的翻边毛领,戴着一顶报童帽,星味十足。

车里放着我爱听的邓丽君的歌,我哼着歌,之放拿过一个小小的空调被盖在我的肚子上,他知道我嗜睡最近,总是靠着靠着就会睡着了,他特意在车里准备了一个小空调被,就怕我会在路上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