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喃喃咕哝着回到茅屋里点上蜡烛,头一眼就注意到哈罗德命人为她送来的晚餐,表情顿时垮了。
天哪!为什么这时代的食物永远都是煮熟的肉、面包和莓子,最多再来几片腌肉呢?更可怕的是,除了用匕首割肉之外,所有的食物都得用手抓,吃太快还会吃到手指头。
而且他们都喝生水!
“真是落后!”如果她会死在这里,一定是被生水“毒”死的!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一直到十六世纪之前,他们的饮食习惯都还停留在满足食欲的阶段,从不曾考虑到满足口味这种事,即使是贵族的宴会,也只是在餐桌上摆满当时可以找到的所有食物,宴会内容重要的是量,而不是质。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入境就随俗吧!”
叹息着坐下,南丝望着托盘上单调乏味的食物,心想幸好她有带两副刀叉汤匙来──刀叉也是在十六世纪才出现的,在这之前,连义大利人吃面都是用手代替叉子。
“哈哈,起码今天的面包没有发霉。”但,她忘了顺手抓几瓶调味料。
味同嚼蜡般地吃着,她又想到那个征服者,虽然没有戴头盔,但距离实在太遥远,没有办法看清他的容貌,不过和其他人一比,他的身材实在惊人,不愧是维京人的后裔,而他的气魄更慑人,王者威棱十足。
“这才符合我的想象。”她喃喃自语道。“如果有机会的话,真想瞧瞧他到底长什么样子。”
不过他一定没有蓄胡须,因为这时代的法兰西人不蓄胡须,撒克逊人才蓄胡须,而她,最讨厌的就是满脸大胡子的男人。除此之外,她也不喜欢看上去很肉脚的瘦弱男人,或者很笨拙的愚蠢男人,没有野心、没有志气的男人更差劲。
总之,她欣赏的是那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比较奇怪的是,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征服者应该不能算年轻人了,这时候的他不只有老婆,还有好几个孩子,但她远远瞧见的却是漆黑如墨的头发,不掺半根银丝。
是她看错了吗?
嗯!明天看仔细一点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