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浪漫之心 古灵 第1页,共2页

基本上来说,比利时大学的学制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为学士课程,至少三年;第二阶段为硕士课程,一至两年;第三阶段博士课程,至少三年。而且荷语区的大学在研究所以上仍保有过去所谓师徒制的传统,有些科目学生必须自己找教授指导,不然就得到其他大学上课来补学分。

但由于教授指导学生基本上是无利可图又耗费心力的工作,因此寻找有意愿收弟子的教授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计划升上第二阶段的学生几乎都是在三年级的时候就开始到处询问了。

“嗨,莲恩,这么巧!”方蕾欢喜地向一位金发的女孩子打招呼。

“还有我!”另一位褐发的女孩子莉丝。

“哈,今天真是巧,大家一起到齐了呢!”一个特别喜欢笑的比利时年轻人泰曼。

方蕾倒是很容易便找到了愿意指导她的教授,因为她确实有语言方面的天分,所以她几乎没有经过任何考虑就决定进入语言学系,这四年来她总共学了五种语言,而且在半年前就找到指导教授,开学后便可顺利升至第二阶段的硕士课程。

跟她一起在同一位教授指导下学习的还有这三位同学,原来他们并不熟识,但在他们陆续确定是由同一位教授指导之后,四个人很快便熟络起来。

“今天教授好像有特别的事要找我们呢!”莲恩说。

“我知道、我知道,教授要到美国参加国际语言学研讨会,”泰曼举手抢答。“但他的研究助理临时有事,所以他必须另外找两个学生陪他去,可是旅费要自己负责。”

四人一边说一边走向教授的办公室。

“该死,我想去,但我得打工!”莲恩满脸沮丧。

“我跟马克约好要到法国,临时说不去,他会杀了我的!”莉丝懊恼地道。

“那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了,”泰曼对方蕾说。“妳能去吗?”

“我问问看。”方蕾掏出手机,用中文说了片刻,关机。“可以。”

他们三个都知道方蕾已婚,看她手上的婚戒就知道了,她自己也从不讳言自己已婚还有两个孩子,不过他们最多只看见开车送她来上课的轿车,从没见过司机,有时候还挺好奇的。

“妳丈夫肯帮妳出旅费?”莲恩问。

“对啊,他还说我可以顺便到纽约买一些流行时装什么的。”

“真大方!”对莉丝而言,打扮自己是比呼吸更重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