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姑娘,要用晚膳了吗?”
“要,不过……”她依然用那种若有所思的目光瞧着他。“我们叫进房里来吃好不好?”
片刻后,在等待晚膳送来时,聂冬雁依旧怔楞地注视着李慕白,后者仍是半点异样神色都没有。
“记得小时候,外公送我一只小狗,我好喜欢它,因为它非常聪明、听话又忠实,”突然,聂冬雁说话了。“外公也说,狗是永远不会背叛人的,我想,没有人会不喜欢才是。”
李慕白静静地倾听,眼神带着一丝困惑,显然是不明白聂冬雁无缘无故说这些干什么。
“但有一天,家里新来了一位奴仆,工作非常勤奋认真,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非常讨厌狗,避之唯恐不及。”聂冬雁继续说。“我想尽办法要让他明白小狗其实是非常忠实可爱的,但是他始终无法接受,不过我不肯认输,心想非要使他喜欢上我的小狗不可,于是硬逼他每天牵我的小狗出去散步、替它洗澡、喂它进食,直到我娘阻止我继续那种幼稚的行为……”
“雁儿,你可有注意到,阿福的左手不太灵活?”
“注意到啦!娘,阿福的左手是不是受伤了?”
“不,他现在没有受伤,但许久以前,他的左手臂曾经断过,被狗咬断的,而且那只狗还是他从小疼爱到大的。”
“耶?怎……怎么会?”
“更糟糕的是,那只狗也咬死了他的妹妹。”
“天……天哪!”
“那一年大饥荒,他们一家人自己都没得吃,哪里还有多余的食物喂狗呢?而狗儿虽是忠实的,可也不能说绝对没有例外。因此,雁儿……”
“……不能因为别人跟我们不一样就认为人家一定是不对的,应该想想人家是否经历过什么不愉快的事而导致这种结果。”聂冬雁的双眼始终凝住李慕白不移。“我娘大约是这么说的,我想,你……应该就是这样吧?”
仿佛入定的老僧般,李慕白神色丝毫未变,始终平静如恒,但柔和的眼神里却跳跃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火焰,然后,他落下眼皮藏住那抹火焰。
良久……良久……
“先父曾也是个武林中人,”他终于出声了。“虽非赫赫有名的人物,却也行走过江湖几多年,难免有些人死在他手中。直到他退出江湖成亲生子,回首年轻冲动时所做下的蠢事,决定要尽其所能的来赎罪……”
语声非常轻细,几乎听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