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节

盗墓之王 飞天 第2页,共2页

“对,请讲。”我没有别的选择,不想连累身后所有无辜的人,无论男女老幼。闯荡江湖,不单单要有拼命的热血,更得有屈曲忍耐的气度。

“狙击镜会受夕阳光线的影响,我们只要向正南方向移动十五步,眩光会令狙击手进入视觉暂盲的状态,十秒钟时间,足够逼近杀敌了。”

何寄裳微笑着说了这句杀机凛然的话,大家都明白,在高倍狙击镜下,我们脸上的任何表情,都逃脱不掉狙击手的观察。

“你错了,向南三十度角的位置,三十步外树顶;正东五十步,树后,都有狙击手潜伏着。马帮的实力,并不像外界传说的那么零散颓败,否则,早就被山外的力量吞并了,还能支持到今天?”我没有回避自己的口唇动作,对方可以使用唇语,自然也“看”懂我说的话。

这是一个标准的口袋阵,我们无论怎样移动身体,都会在三方面狙击手的近似直线瞄准点上。十分之一秒甚至更短的时间里,子弹就会呼啸着近身。

何寄裳调整望远镜观察这两个方向,黯然长叹:“你说得对。”

我不会故弄玄虚,每次临危时,只会实事求是地对比双方实力,从中找出最明智的行动方式,比如现在,只能被动地接受对方的条件,毫无选择余地。

“风先生果然聪明,哈哈哈……”年轻人笑起来,抬起右手用力抚摸着自己的光头,拇指上戴着的一个银嵌红玛瑙指环,发出殷红如血的光芒。

“胭脂?”我叫出了他的名字。

“不错,我是胭脂。”他的表情越发显得得意而亢奋。

据国际犯罪心理学家权威的诊断,如果一个外表正常的男人,故意起女人名字或者使用女性特征明显的饰物,代表他内心里有超过五成的女性倾向。这样的男人恰好成为匪徒的话,又恰好可以自由行使权力,将成为比正常匪徒更强悍、变态、冷酷十倍的超级杀人狂,根本无法用常理衡量,也不可能受所谓的“江湖道义、黑道规则”所束缚。对付这种人,要么远远地趋避,要么一击必杀,免生后患。

无疑,胭脂就是这样一个超级杀人狂。

“老大说,山里的藏宝他占九成,山外人只能拿走一成。同意这一点,大家相安无事,你寻你的宝,我抽我的成,不同意的,马上就死,别耽误了大家轮回做鬼或者转世成神,听懂了没有?”

胭脂一直在笑,肤色白皙细腻,弯着细眉,眼睛水汪汪的,看上去像个非常善于保养的戏子。

我立刻答应:“没问题,成交。”其实,任何人都该明白,跟马帮的人谈论合作分成,比与虎谋皮的难度更大,最终结果,不要说一成,能不能活着离开大山都是未知数。

“风先生真是痛快人,那咱们以后有机会慢慢聊——”胭脂缓步后退,隐入丛林里。狙击手们也极有秩序地退走,一看便知道是久经战阵的老手。

何寄裳郁闷地叹了口气:“逼到家门口上来了。”

她是个使毒的行家,对于攻杀阵势却不太精通。如果想在这里永久立足,单凭一个孤寨怎么行?现代化的狙击武器,五百米到一公里内,弹无虚发,很多时候,连敌人的影子还没看见,自己人就中弹倒下了。

西南马帮的人只是不想动她而已,一旦攻击开始,现有的五毒教门徒,根本没有防范能力。

我一直在想,苏伦的失踪会不会与马帮有关系?之所以这么想,我并不是无头苍蝇一样有病乱投医,而是很理智地把各方面因素综合起来考虑,不放过任何一条可疑线索。

在马帮眼里,苏伦是比我们早一批的探险队,当然也会用“抽九留一”的规矩来对付她。“会吗?不会吗?”这道选择题反复在我脑海里翻腾着,眼角余光突然瞥见一个黑瘦的影子在右边木楼角上躲躲闪闪着。

“谁?”何寄裳率先喝问出声。

那个人畏畏缩缩地转出来,向我们堆着笑脸:“风先生,是我,巴昆。有件小事不知道您感不感兴趣,是关于驴子的……苏伦小姐和席勒先生骑过的驴子。”

巴昆的瘦脸上嵌着一双黄褐色的小眼睛,不时闪过一丝贪婪的光芒。

我恍然发觉,自己一直忽视了那两头驴子,不管是席勒曾经骑过的妃子殿那头,还是村寨里被何寄裳收留的这头。也许是接踵而来的变化让自己的大脑有些混乱的缘故,只看到驴子活着,浑身没有伤痕,就以为它们身上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