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只怕不再遇上 未再 第1页,共2页

“我也很不错。”他顿了一顿,说:“我试试看,过日子到最后都是细水长流。”

这何尝不是一种妥协?方竹又担心了:“我想,如果你觉得那壶水没有烧开,就不要倒出来喝了。”

莫北笑:“我们好坏从小哥哥妹妹叫大的,这么隔阂真让我难过。”

方竹说:“英北,我相信你是好人的。”

当年谁都认为和田西分手又遭逢家变的莫北会消沉,谁能知道他只是在两个月里跑去爬山,爬完黄山爬泰山,后来又去爬了峨眉山,同猴子合了不少影,寄给几个兄弟的信里夹着的照片,一总笑得一片阳光灿烂。

她一真觉得莫北这一点强过自己百倍。

好动的人,比驻死在一个地方腐朽的人,更能给自己找一个新起点。

她希望她能帮助杨筱光学会“欢喜”,能给莫北找到一个新起点,解决了杨妈的心头大患,还能给莫家妈妈一重安慰,这样做媒人就真的做到位了。

末了,莫北挂电话之前,又说多一句:“今天还听我家老爷子提起,几个老战友准备给你爸爸做大寿,等他三月份回来就筹备。"方竹打了一个喷嚏。

莫北说:“不讲了,你早点睡觉,保重身体。”

方竹收了线,揉揉鼻子,一扭头,朝南的窗果然是半开的。一个人住也有一个人住的不好,总有忽略到自己的地方,要亏旁人来提醒。

她以前睡觉前就经常忘记关窗,每一次都是何之轩来关的。

那时候同何之轩结婚时,租住了两层高的石库门阁楼,天窗太老旧,铁边翘起来,会钩住窗外的老梧桐。何之轩就在春天借了锯子,坐在窗台上将梧桐修剪一番。他用的手法极巧,能够令树体很美观,又不会影响到自家的窗户。

方竹把窗户关上,心里想着,三月三月,她又想回到那个地方了。

她每隔一段时闻采访得晚了,就会回到儿时熟悉的街区,在那儿四处徘徊,当然不是抚今追昔,只是在干净整洁的街道上静静踩着自行车,兜几圈。

小时候,每到父亲即将归来的那段日子,母亲就会牵着她沿着这里的林荫道散步,这里有上海最古老的梧桐树,每到春夏,枝繁叶茂,绿茵成片。

连绵的还有母亲的思念。她知道母亲为什么会在这里散步,其实不过是为了同爱人的一场久别之后的偶遇。

母亲这样的情怀。一直到方竹爱上何之轩之后,才能慢慢体味出来。

离开这个家之后,她并不是不曾回来,只是仅仅在此处的林荫道踩着自行车,趁着夜黑,趁着人少,当自己是过客路过。此时冬风呼呼,梧桐枝叶零落,只有满目物是人非的凄凉。

她不能逗留太长时间,军区门口的哨岗会觉着奇怪,大铁栅后面也可能会有熟人出现。每次都是这样,她狼狈潦草地把这条路骑完,转个弯,在寻热闹出去。

马路上车和流动,她随波逐流,经过各样热闹,但样样都不属于自己。

她前所未有地感到孤寂。

再往前,不知不觉就骑到了一家大酒店门廊前。有人举办婚礼,信任出行正热闹。

方竹停了下来,用脚撑着地,定定朝那儿望去,望着那边的人如何聚如何散,看着新娘身手揽起曳地的婚纱,被新郎抱紧了加长的劳斯莱斯。亲众一齐欢笑,把花朵洒向天空,然后就下了一场幸福的花雨。

多么圆满!

方竹看得累了,就斜斜坐在车上,全身重量放下,踮着脚。可还是不想走。

不知过了有多久,身后有人在叫她。

“方竹。”

她想,这声音多熟悉啊!

好多年前,在她觉得这个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这个声音叫她:“方竹。”

这个声音现在在问:“方竹,你怎么在这里?”

方竹一扭头,酒店的对面是何之轩现在工作的办公楼。她的脑袋轰轰地就炸了,想,是啊,我怎么在这里?我怎么就发了神经病到了这里?好像从十八岁开始,她就养成了在他的附近晃悠的坏习惯,过了这么多年,仍旧没有改善。

方竹慌忙掩饰,但是说出的理由却又拙劣:“我只是下了班随便骑骑车,路过而已。”

何之轩占到了她身边,镇定地看着她。

刚才在十七层的高度,他从自己的办公室的落地窗看下去,一眼看到这样熟悉的身影。

其实看到的身影朦朦胧胧的,他不十分确定,所以他下了楼,然后看到她骑着车靠在那边人行道的栏杆上,看着对面酒店的方向。

车,是他熟悉的车。他怎么忘得了?

那一年她靠自己的实力刚争取上报社的实习生名额,他就给她买了这辆可以折叠的小巧的捷安特自行车做代步工具,把她乐得飞飞的。那时候——真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他望着车发了一二刻的呆。

方竹把自行车正好,说:“我走了。”

可是车后座被他拉住,他还伸手拉住了她的手,感觉出她微高的体温,问:“你感冒了?”又不容她做任何的辩驳,说,“我送你回家。”

方竹想要挣扎推辞,可是他正色说:“在这里等我。”

他说出这样的话,这么不容置疑的语调和态度,她就真的站在原地等着了。

何之轩放开了她的手,又快步走回对面的办公楼。

方竹在原地软软地靠着自行车,想,怎么不自己先走掉?怒一想,腿脚却是软的,头脑也是晕的,没有办法移动半分,也许是心内有一点蠢蠢欲动的渴望。

这让她羞愧。她对自己说,争气一点,确实不该久留,已经了断了的往事,再继续没有任何意义。

何之轩已经把车开了出来,开到她身边,他开门下车,示意她也下车。然后他熟练地把自行车折叠起来,打开后备厢,正正好好就塞了进去。

方竹瞅~眼他的车,是一辆奥迪a4,也要三十来万了。如今的他确实混得很不错了,她忽然就感到欣慰。

何之轩打开副驾驶座的门,示意方竹上车。

方竹略一踌躇,还是上了车后座。

咔哒咔哒两声,两人同时关上了车门。

—路上都没有什么话,方竹报了自己住的地方,就靠在座位上闭目养神,辗转反侧,浑身上下都闷闷地痛。

何之轩能从后视镜里淸楚看到方竹。

现在的她,是半分惶惑,半分迷茫的。在白月光的夜晚,她就像流浪的小孩,不知道该去向何方。曾有一晚,他面对过这样的她。那之前他以为她住在黄金城堡,但后来却发现她和他同样一无所有。

他一直没有同她说过,当年高考结束,背着行囊来到这座繁华之城,他也有过惶惑。

他们曾带着这份惶惑,在现实面前匆忙携手起程,最终都跌得很惨。他想,如果其中一个人有了更好的准备,也许一切将会不一样。这需要时间,而激情往往令人忽视时间。

两人都默然,都想了很久,最后还是何之轩先开的口,问:“为什么不回家?”

方竹开口,声音有一点哑,她清了清嗓子才说:“那里离单位近,每天能多睡一个小时呢!”

他“嗯”了一声,专心开着车,没有接着问什么。

车子驶到了大马路上,他开得很稳,方竹丝毫没感到颠簸。后座的空间很大,她无所适从,手脚都不知道要怎样摆才好,只好沉默,只好静坐。

能说什么呢?她想,她总不能问他,这些年混得好不好。这又与她有多大关系呢?问出来倒是显得自己多事了。

可又是何之轩开的口,他问:“工作怎么样?”

方竹闭一闭眼睛,憋了憋气,才说:“如你所见,干着记者干的事。一切过得还不错,兼职给杂志做特约撰稿人,在这行里算是有了些声名,能够立身了。

何之轩扬了扬眉,这是他年轻时候最神气的表情,他说:“你一直都能做得最好。”

方竹扭头看向窗外,她想说,你才做得最好。

看看他的着装和他的车就能明白了。可她,绝对不是做得最好,这样的灰头土脸,几次重逢,仓皇失措的那个一直是她。

做得最好?也许她曾经能做得最好,可是自从失败了第一次,后来也绝对不会做得最好了。

离婚的时候,她说:“何之轩,我没有想到我们这么失败。走到这个地步,你输了我也输了,我已经不知道要怎么做。”

他依旧什么话都不说,站在她对面望定她。

那时,她是真的以为,在他们两人的感情里,他们是—起失败的。她最后选择了一个解决方式,而他没有异议。两人的过去,定格在那—个瞬间,此后你好我坏,永不相干。那样,她至少还剩着快刀斩断乱麻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