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如此,也就是说,那个目击者无法判断穿和服那个人的性别。”
“没错…可是这有点奇怪,在那种昏暗的环境里,既然能够看出身上穿的衣服,应该也能看出性别啊。一般来说,看到影子应该会认为那是穿着裙子,而且因为那女子在和服外套着皮衣,所以也看不到和服的袖子部分。虽然我蛮自豪只有我才能看出那是和服,但似乎还有其他眼力不错的家伙嘛!可是,怪就怪在这样为什么看不出性别?”
“这点的确很奇怪,若对方错认她穿着裙子,应该就能知道她是女性。但那个目击者不
知她的性别却知道她穿什么,真诡异。”
这样感觉起来,像是已经设计过的内容。
原本这次的事件就已经很不寻常,加上事件本身有进展的太过有秩序,更令人感觉很不
确实。
一点一滴渐渐明朗的杀人记录。
一点一滴夸张的杀人鬼行动。
犯人的真面目有如一张张掀开的扑克牌,这简直就是…
“对,像是幼稚小孩玩的游戏。”
她带着笑意这么说道。
我又一次被抢先说出尚未说出口的事。
我带着困惑看向她,她脸上还是挂着像猫一样的笑容,然后整个人趴在电暖桌上。
“要谈的就是这些?那我没什么其他情报了。”
我无法马上回答她的问题。
今早的新闻让我被迫接受决定性的事实,到现在都还喘不过气来。
那个穿和服的人在杀人现场被目击,我为了确认那是谁,为了反驳那不是式,所以来到
这种地方。
但是,这里却只有几乎算是最糟糕的答案在等我。
——不过,那又怎么样呢?
这些事不过与三年前的事相同罢了。因为,我还没亲眼确认到任何事。
“…嗯,关于昨晚的事就谈到这吧。”
我像是讲给自己听一样换了思考,因为必须询问的事还有两件。
“另外还有个很单纯的问题,杀人鬼的目击者是这次才开始出现的吧?特别是这一周,
完全不是发生在以前那种偏僻的地方。这次跟三年前的事件不同,进行杀害的地方全都在街上是吧?就算没看到杀人场面的目击者,连事件前后看到可疑分子的人都没有,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嗯,经你一提的确是这样,但这样说起来就怪了,杀人贵的杀人现场几乎全都在我们的地盘,但卖药人并不想跟警察扯上关系,来买药的人也不会刻意去通报警察,因为这样一来连自己也会变成可疑人物。对我们来说,可疑人物泛指一般人,但一般人如果穿着和服,本来就会很引人注目不是吗?和服这种东西,现在只有好人家的婆婆会穿了。一想到好人家的婆婆跑来买药,实在怪异到极点啊。”
她一边用脸颊靠着桌子,一边喃喃说着像暗号一般的话。
“…这样啊,简单说来,越平常的事就越不会被认为异常。举例来说,因为你是卖药人,
所以就算在卖药的杀人现场出现,从目击者的观点来看,反而觉得比较像日常的一幕。”
“嗯…”她的脸色沉了下来。
但从她没抱怨这点来看,她应该也同意这个推论吧。
“但我刚刚说过,平常的卖药交易都相当正常,现在事情夸张到这种地步的话,他们不
会认为买药人很可疑吗?”
“我想也是,不过目击者昨晚第一次出现,也就是说,至今都没有目击犯人罪行的卖药
人或买家出现——就算有,也是目击者想保护的人,归类起来只有这两种可能而已,像这种
一直在都市里杀人的犯行,没有目击者反而令人觉得奇怪。”
“是这样吗?那只是因为没人看到所以没有目击者吧?"“我指的是没人看见的场所,拿密室杀人来说吧,不是常被用来当作故事的题材吗?这
件事跟那个一样,看起来完全没有意义,因为把秘密当成犯罪来表现,这跟犯人自己举手已经没什么两样了。”
“——啊?我的头脑不好听不太懂,密室杀人不是犯人用来躲避警察的方法吗?为什么反而不能做?”
“这可是杀人事件啊,尸体所在的房间如果是密室就证明并非是门外之人干的。为了不造成任何人的困扰所以把该处封闭,这就是密室的意义。
也就是说,只要处于密室,就一定得是自杀事件。如果打开密室后发现有人被杀,还会引起你想成明明无人进入,犯人怎么杀死被害者?——那这种隐瞒罪行的方法,基本上是错误的。
这样你懂吗,密室的意义就是自杀,要安排成密室就不能让人认为有下手杀害的犯人。
若是把密室当成杀人现场,就失去安排成密室的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