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照耀的小山丘。
像牛奶班的雾开始溶去。
回家的道路渐渐消失。
我跟本不懂什么叫永恒。
我只知道我该早点回家。
我的家在远方。
这里有绿叶的香气和虫子的叫声。
浓雾弥漫的日子,我来到森林深处。
我一定,永远的回不去了。
/忘却录音
忘却录音/
1
不是很冷的十二月过去了,我也迎向生平第十六次的新年。
用“新年快乐”这句话来代表一年之始,真是再怎么都不会令人厌倦的快乐。
不过话虽如此,我却无法享受这个正月。
因为我心情低落的程度,已经到只能用“啊~可恶,我到底是怎么了”来表示。我甚至
已经开始思考,是不是能够只把有关正月的记忆给忘掉。但人心可不是这么方便的东西,到头来,我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就算待在房里心情也好不起来,我忍住想摔枕头、踢枕头的发泄冲动,出门前往橙子的事务所。
我家明明只是小康,偏偏又会对过年这种节日大费周章地去准备。虽然家里有替我准
备参拜时穿的和服,但我却没有穿上它的心情,所以还是穿着平常的服装出门。
“唉呀鲜花,你要出门吗?”
“嗯,我打算去跟平常照顾我的人拜个年,傍晚前会回来。”我带着笑说完后,便离开
黑桐家。
一月一号的午后,天空一片阴暗。
我有种天空在为我心情发言的感觉,脚步不禁变得轻快了些。
严格说来,我原先是喜欢正月的。
它会变得令我憎恶,是因为三年前那次难以忘怀的一月一号,在进入一九九六年的那
一天,我从亲戚那里搬回老家。
……我,也就是黑桐鲜花的身体相当虚弱,虽然我在体育方面从没拿过a以外的成绩。
但身边的人对我的印象就是如此。
十岁时,我因为“不适应都市空气”这个理由寄居在乡下叔父家,自从之后只有寒暑假才会回老家住几天,但事实上,我连这些日子也不想回家。
因为有自己的打算,我才接受叔父收黑桐鲜花作养女这个提议,并前往乡下居住。之
所以不惜慌称身体虚弱也要离家,原因出在我哥哥——黑桐干也身上。
没错…如果我要向哥哥告白,就得这么做…
我不知为什么就是喜欢那个不出色的哥哥,麻烦的是,这不是兄妹间的喜欢,而是把
他当作一位异性来喜欢。
虽然当时我才小学中年级,但也已经察觉自己的精神年龄比他人来的高。我不清楚那是因为容貌、成绩都忧于常人的关系,还是因为我天生的冷漠。现在回想起来,或许只是股错觉也不一定。
可是,我对干也的感情是真的。
那可不是“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这种程度的情感。我认真的程度,已经到了“想让他属于自己”、“不想给别人看”那么严重。
不,我到现在还是那么认真,只是因为现在长大了,我已经不能像小时候一样扑向哥
哥。这原本就是无法对人开口的情感,所以我现在干脆乖乖等待反击的机会到来。
……反击,对,要反击。
我之所以要搬去乡下,说起来都是因为要远离干也。
如果继续住在一起,干也一定只会认定我是妹妹,户籍上怎样写都没差。但让干也潜
意识里认定我是妹妹,这可不行。
所以我刻意装病离家,接下来,只要等干也忘掉身为妹妹的我后,再突然回到家里就行了。
在那之前,我可说是过着模范淑女般的生活。但比起爱人,被爱还是比较好,我已经
彻底分析过干也的喜好,要让他爱上我轻而易举。
——是啊,这真是完美的计划。
但是,这时我的眼前却杀出一个程咬金。
……更正,是存在一个非常大的阻碍。
事情要回溯到三年前的那个正月。
我升上国中,终于到了可以谈情说爱的年纪,因此我为了打探情况而回家里一趟。
就在那时候,干也竟然带了一位高中同学回家。
这真是再明白也不过的事了,那个名为两仪式的女孩子跟干也正在交往,我所谓半路
杀出程咬金就是指这件事。
我实在没想到会有女孩肯跟干也这种人交往,但事实真的是如此,和这种男人交往实
在太没眼光了!
总之,那天我因为太惊讶而脑袋一片空白,在失魂落魄的情况下回到乡下。
但在我烦恼接下来该怎么办时,我收到两仪式的讣文。她遇上不幸的交通事故,干也
又变成孤单一个人了。
那时我有点同情式吧…
虽然我只见过她一次,但却一直记得她一脸开心的灿烂笑容。
不过这样一来我就安心了,像式那种拥有怪异喜好的人应该不会再有第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