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摇头,但是我知道答案。

“因为我们都是妈妈养大的。”

天一亮,我就动身了。一整个上午都没见到一个人。到了中午,我根本就看不到路了。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被砍倒的树,被踩出来的路纵横交错,把原先的路线都掩盖了。起先我并不担心,我知道虽然我现在走的这条路拐来拐去,但最终会和原先的路线交会。但是实际上,两条路并没有交会。我拿出地图和指南针,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方位,或者说我认为正确的方位,因为我认路的技术其实相当不靠谱。我又选了一条路,但是又跟另一条路交会。到了最后,我甚至记不清自己之前选的是哪条路了。

下午3点左右,我停下来吃饭。虽然很饿,但是隐隐知道自己已经迷路还是让我有点不想吃东西。我心里不停地骂自己太不小心,不耐烦的时候还在赶路,而不是停一会儿想一下,但现在说什么也回天乏力了。我脱下鲍勃·马利t恤,搭在树枝上晾着,然后从背包里拿出另一件t恤穿上。帕科把这件t恤给我以后,我就一直带着两件t恤,像每天换袜子一样替换着穿。我知道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只会给背包增加重量。

稍事整顿,研究了一下地图,我又继续赶路了。沿着一条伐木路一直走,然后是另一条路。每一次看到自己又回到正路上的时候,我的心里就感到一阵希望。但是到月亮升起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被一大堆土、树根和摞得像房子那么高的树枝挡住了去路。上面视野会好一些,所以我爬了上去,发现有另外一条路横穿过一个早已砍伐一空的伐木场。走完这条路的时候,一只凉鞋掉了下来,脚背上的胶带和鞋带都已经脱落了。

“啊!”我禁不住叫出声来。远处的树丛安静得有些奇怪,虽然一语不发,只是安静地看着我,但我一直感觉它们像幽灵,像人类,像能带我脱离险境的保护者。

我有些气馁地坐在杂草和齐膝高的树苗中间,开始对鞋子动大手术。把胶带一圈圈缠在袜子和凉鞋的“残骸”上,就像在给两只伤脚做模具一般。然后一双带着金属灰色的“靴子”就诞生啦!我很仔细地把胶带缠得紧紧的,这样就能继续走路,但是又不至于太紧,确保我能在晚上完整地脱下来。这一路到城堡岩就全靠它了。

但是现在我不知道路程还有多远,也不知道我怎么才能到达目的地。

穿着这双“胶带靴”,我穿过伐木场找到了一条路。环顾四周,我不再确定该选择哪个方向,除非有明确的路线就在我眼前。但是冷杉高大茂密,地上都是掉落的枝叶,想也白想。今天的经历让我更加明白,这一条条的伐木路就像无解迷宫里面的路线,一会儿向西一会儿向东北,然后又有一段向南延伸。更复杂的是,伯尼瀑布和城堡岩之间的这段路并非直接贯通,其中一段是向西延展的。所以我现在不能再自以为还是沿着屋脊步道的路线继续走了。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找到路,从这里走出去。我知道如果继续往北走,最终一定会走到89号高速公路上。所以我就沿着这条路一直走,直到天黑,找到一块相对平坦的地方,在旁边的树林里搭好帐篷。

虽然迷了路,但是我一点都不害怕。准备晚餐的时候,我在心里一直对自己这么说着。我还有充足的食物和水。背包里的东西可以支撑我活一个星期或更久。如果继续前进的话,我最终会发现人类文明的。钻进帐篷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这熟悉的绿色尼龙和网眼布幕构成的一片小天地已经成了我的家,所以又禁不住激动起来。我轻轻地把脚从“胶带靴”中解放出来,然后放在角落里。当日我已经翻看旅行手册上的地图不下百遍,内心既挫败又茫然。最后我还是不想再纠结,拿起《洛丽塔》看了100页,置身书中可怕又可喜的世界,完全忘了自己的现状。

早上,我意识到前一天把我的鲍勃·马利t恤晾在树枝上忘记拿了。丢了靴子已经很糟了,丢了鲍勃·马利t恤就更糟了。那件衣服不是件随随便便的旧衣服,而是一件神圣的衣服。帕科对我说过,我赶路的时候,动物、土地和天空的灵性也会相伴相随。我不知道自己信不信,但是这件衣服已经成了某种不可言状的象征。

我又缠了一圈胶带,把“胶带靴”加固了一下。这一天天气很潮湿,但是我一直没停。前一天晚上,我就订好了计划:无论最终会到达哪里,我都会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我会忽略所有的岔路,无论它看上去有多么诱人或者多么有可能带我找到既定路线。我现在笃信的一点是,如果我不这么做的话,自己就会被困在这个无止境的迷宫里。傍晚,我感觉到这条路能够带我到达某个地方,因为路越来越宽,车辙越来越少,前面的林地越来越开阔。最后,我转过一个弯,看到一辆没人的拖拉机。拖拉机后面,有一条铺好的双车道路。穿过这条路,我又左拐,沿着路肩继续前进。现在我已经在89号高速公路上了。当然,这只是猜想。我拿出地图,找到一条能搭顺风车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的路线,然后就开始拦车。我感到穿着这双“胶带靴”,我的身体又开始苏醒了。偶尔有几辆汽车经过,间隔时间很久。我在高速公路上站了半个小时,一直举着大拇指,心里越来越焦急。最后,一个开着皮卡车的男人在路边停下来。我径直走到副驾驶那边,把门打开。

“你可以把包扔在后座上。”他热情地招呼着我。他身体壮硕,估计快50岁了。

“这是89号高速公路吧?”上车坐好后,我问他。

他疑惑地看着我:“你都不知道自己在哪条路上?”

我摇摇头。

“天哪,你脚上穿的是什么啊?”当瞄到我的脚,他禁不住惊叫起来。

大概半个小时后,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和这条路的交会处下了车。这条森林里的碎石子路跟我迷路前一天走的路相差无几。第二天,我以破自己纪录的速度继续徒步,因为想在晚上前到达城堡岩。根据我的旅行手册,跟往常一样,我不会恰好到镇上。走了很久,前面赫然出现了州立公园,旁边就是一个便利店和邮局。但这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邮局里有我的靴子和补给箱。便利店有个小餐馆,一旦我从箱子里拿出20美元大钞,就可以一解这些天对美食和饮料的相思之苦了。州立公园给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客们准备了一块免费的露营地,我在那儿也能洗个热水澡。

我拖着沉重的身躯到达城堡岩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了。我几乎是赤脚而行了。那双“胶带靴”几乎散了架,上面沾满了泥土。我一瘸一拐地走进邮局,询问有没有我的邮包。

“应该有两个盒子是给我的。”我补了一句。rei的包裹要是还不到我就绝望了。在等柜员从后面取邮件的空当,我突然想到除了靴子和补给箱,应该还有一些东西。我已经通知因为绕路没法经过的中转站,让他们把我的邮件都寄到这边来。

“喏,这是你的。”柜员一边说一边把补给箱重重地放在柜台上。

“但是,应该还有……有没有rei公司给我寄的邮件?应该是……”

“一样一样来。”她头也不回地走进后面的房间。

走出邮局的时候,我几乎要高兴地大声喊出来。除了放在崭新的纸盒里的靴子——我的靴子!——还有9封信,投递地址都是中间我绕过的中转站,而且字迹我都能认得。我迫不及待地坐在邮局附近的一块水泥地上,快速翻着信封。一封是保罗写给我的,一封是乔的,一封是卡伦的。剩下的都是全国各地的朋友给我写的。我太激动了,都没顾得上拆封。我把信小心翼翼地放在一边,用刀子把纸盒上的胶带割开。里面用纸包着的,是我的棕色皮靴。

和掉下山崖的靴子一模一样,只不过是新的,而且尺码大一号。

“谢莉尔!”我听到一个女声叫我,抬起头,看到了莎拉,就是和她男朋友以及另外一对夫妻一起徒步旅行的那个女生。她就站在不远处,但是没有背包。“你在这里干什么啊?”她小跑过来,气喘吁吁地问。

“你怎么在这儿呢?”我也几乎同时问出问题。因为我有点疑惑,她应该在我后面啊。

“我们迷路了。后来我们走到了高速上,就搭了便车。”

“我也迷路了!”我又高兴又吃惊。谢天谢地,我不是唯一一个迷路的人。

“大家都迷路了,”她兴致很高昂,“跟我来!”她指了指在一排建筑物最末端的餐馆的门口,“大家都在里面呢!”

“我一会儿就过去。”莎拉先走一步,我把靴子从纸盒里拿出来,把“胶带靴”剥下来,扔进了附近的垃圾箱里。打开补给箱,我找到一双干净的新袜子,穿到了脏脚上,然后又穿上靴子。靴子一尘不染。我在原地走来走去,感觉这几乎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一尘不染的鞋底纹路,还有干净锃亮的鞋头。虽然有点硬,但是很宽松。我觉得这双鞋很棒,又隐隐担心路上会再穿坏了。不过现在,我只能祈求一切顺利了。

“谢莉尔!”我一走进餐馆,雷克斯就发出一声欢呼。斯泰茜坐在他旁边,斯泰茜旁边分别是山姆、海伦、约翰和莎拉。他们六个人挤满了这个小餐馆。

“欢迎来到天堂!”约翰举了举手中的啤酒。

我们点了奶酪汉堡和炸薯条,大快朵颐之后,带着满足走回便利店。我们每个人都出钱,一起买了很多东西,然后抱着满怀的薯条、饼干、啤酒和几瓶大号红酒走出商店。我们七个人有说有笑地爬上小山坡到了州立公园的露营地,把帐篷搭成一个环状,然后在野餐桌旁边一起分享故事,笑个不停,直到天渐渐黑下来。说话的时候,有两头黑熊——或者看起来是黑色的熊——从营地周围的树丛里探出头来。我们大声叫喊着,想把它们吓跑。它们虽然并不太怕生,但最后还是没有来打扰我们。

整个晚上,我不停地把从便利商店带回来的小纸杯加满红酒,贪婪地喝着,感觉很顺滑,似喝水一般,到了后来,就真的尝起来和水一样无味了。我那天背着包,鞋上缠着胶带,顶着90多华氏度的大热天行进了17英里,感觉就像一路飘过来的一样。现在我感觉这个野餐桌简直是前所未有的舒服地方。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醉了。当大家决定回到帐篷睡觉的时候,我一起身,却发现自己好像不会站了。突然头重脚轻,双手双膝着了地。肚子一阵翻江倒海,就直接吐在营地里面了。以前那么多年,尽管做了许多愚蠢可笑的事情,但我还从来没有因喝酒而反胃过。吐完以后,斯泰茜把我的水瓶放在我身边,轻声对我说我需要喝水。我恍惚中突然意识到她说的是对的,我不仅仅喝醉了,还重度缺水。那天下午我上路之后就没有喝过一口水。所以我打起精神坐起来喝水。

喝了一口,我立即又开始狂吐。

第二天一早,我起得最早,尽量用松树枝把昨晚的呕吐物都清除掉。然后我又到了洗澡间,把所有的脏衣服都脱下来。在这个水泥隔间里,淋着热水,我还是感觉浑身酸痛,好像昨晚被人打了一顿似的。但我没有时间来慢慢醒酒,因为按计划,到中午就要再次上路。穿好衣服后回到营地,我坐在桌前尽量地喝水。其他人还在睡觉,我拿出信一封封地品读起来。保罗说话还是那么有哲理,尽管离了婚但仍然很关心我;乔很浪漫冲动,但是没有提到自己是否在戒毒;卡伦则言简意赅,讲了讲她最近的新鲜事儿,当然也没什么大事;而来自其他朋友的信上都是对我满满的爱,附带着一些闲话、新闻和有意思的故事。全部读完的时候,其他人开始从帐篷里一瘸一拐地钻出来。每天早上醒来我的腿脚也酸痛得要命,需要慢慢地让关节都活动开。幸好他们也是酒醉不醒的状态,不会显得我昨夜纵欲过度。我们相互微笑,表情痛苦但又逗趣。海伦、山姆和莎拉去洗澡了,雷克斯和斯泰茜则想再去商店一次。

“那儿有肉桂卷儿卖哦。”雷克斯引诱我跟他们一道去。但我还是摆摆手,因为我想到吃的肠胃就一阵翻滚,而且前一天下午买了汉堡、红酒和零食,现在浑身又不到5美元了。

他们离开后,我又翻了一遍补给箱,把食物放在一起,准备待会儿打包。我为下一段路准备了很多的食物,因为这将是整个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最长的一段路:全长156英里,目的地是塞亚德谷。

“你和莎拉需要食物当晚餐吗?”我问坐在身边的约翰。现在整个营地就剩下我俩了。“我还有多余的。”我手里拿着一包fiesta面条。刚上路的时候我一直吃这个,但是现在有些吃腻了。

“不用,谢啦。”他很客气地拒绝。

我又把詹姆斯·乔伊斯的《都柏林人》拿出来。书皮是绿色的,已经破破烂烂的了。我闻了一下,有点发霉的味道,跟一个月前我在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二手书店里买到的时候一模一样。翻开封皮,上面的印制日期甚至要比我的生日还要早几十年。

“这是什么?”约翰问我,伸出手拿起我前一天下午在便利店买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印的是一张电锯雕刻的大足野人照片,图片上面有一行字:大足怪乡。“你相信他们真的存在吗?”他把明信片放回原处的时候问我。

“不信,但是人们都说这是‘世界大足野人之都’。”

“人们说的东西那可太多了。”他回应道。

“嗯,如果真有的话,我觉得应该就是在这儿吧。”说完这句话,我们俩都下意识地环顾四周。周围是层层叠叠的树,树后面是一些年代久远的灰色岩石,就是所谓的“城堡岩”,顶端状如锯齿,像大教堂的尖顶一样直插云霄。但是我们很快就会把它抛在后面的。这里是一片长达1英里的花岗岩和超镁铁质岩,按照旅行手册的说法,它“按起源算是火成岩,按性质算是侵入岩”。当然,我并不在乎这是什么意思。我对地质学一直没兴趣,但不需要知道“超镁铁质岩”的含义来判断是否要进入另一个地区了。在喀斯喀特山脉徒步的经历有点像在内华达山脉的经历:在这两个地方都是走了好几天,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进入该区域了。

“再停一站就行了,”约翰好像能读懂我的心思,给我加油打气,“我们到了塞亚德谷,然后再到俄勒冈州。到达美加边境只有大约200英里了。”

我点点头,笑了一下。我并不认为“只有”和“200英里”应该放在同一个句子里。除了迈出下一步,我还没想得那么远。

“俄勒冈!”他大叫一声,声音里的快乐似乎感染了我,似乎让这200英里感觉就是小菜一碟。但是我明白并非如此,在路上的每一周对我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俄勒冈,”我放弃挣扎,脸色变得严肃起来,“但还是先把加州走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