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食南之徒 马伯庸 第2页,共2页

橙水眼皮一抖,没有回答。黄同忽然道:“橙水,延寿临死前最后见的是你,你说说看?”橙水沉下脸色:“不要被这个囚犯牵着鼻子走。”黄同却坚持道:“为了你的面子,难道让好兄弟死得不明不白也无所谓?”

这是橙水刚才讥讽黄同的话,这次被后者反加诸自己身上。“任延寿”这个名字,似乎对他们两个人有着奇妙的影响,一旦抛出,对方便不得不让步。

橙水的牙齿狠狠锉磨了一番,开口道:“好!我姑且告诉你们,省得说闲话。”

“三年之前,武王意外身亡,延寿作为唯一一位贴身护卫,自惭有责,返回到任氏坞闭门待罪。很快宫里搞清楚了武王死因,是甘叶那个厨娘粗心所致,与他无关。我与延寿是结义兄弟,当即赶到任氏坞,把调查结论通知延寿,让他不必自责。延寿却一点也不高兴,一直说嘴里发苦,只让我陪他喝酒。我们一口气喝到大半夜,我还得回城执勤,就先走了,他自己又继续喝了一阵。到了次日,我听说他醉倒在榻上,被游进来的毒蛇咬伤而死。”

“当时伤情如何?”

“根据事后爰书的说法,他肌肤泛紫,左臂肿胀,臂上有咬痕,胸口衣物上全是喷出来的血。任家庄丁在附近搜查,最后在榻下盘着一条毒蛇。”

这时唐蒙悠悠开口道:“两位都是岭南人,对毒蛇的了解比我要多。想请教一下,哪一种蛇,能做到令人吐血而亡?”黄同常年带兵,对山林诸物了解甚多,立刻回答:“岭南有两种毒蛇,可以让人吐血,一种是五步蛇,一种是恶乌子。”

“那么咬死任延寿的,是什么蛇?”

黄同看向橙水,橙水回忆了一下,摇摇头:“爰书上只说是毒蛇。”唐蒙笑道:“如果是秦朝的爰书,肯定会事无巨细,悉数记录,你们南越学得还是不够精细啊。那位负责写爰书的令史,大概觉得这个细节无关紧要,所以偷了个懒——好在有人还记得。”

“谁?”

唐蒙一指那个老庄丁:“我之前听这位老丈讲,说咬死三公子的,乃是一条白花蛇。”橙水转头厉声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老庄丁哆嗦着身子,老实回答:“当时正是我在床榻下搜到那条蛇的。我与搜查的人说了一声,待他们确认之后,就挑着蛇出去打死了。”橙水微眯着眼睛,如同一条毒蛇一样冷冷盯着。老庄丁承受不住这种目光,“噗通”一声跪下:“我其实……我其实把它打死之后,下锅炖煮吃了。我这也是为任氏考虑,咬死人的蛇是大不吉,留下来会变邪祟,不如吃了……”

唐蒙问道:“好吃吗?”老庄丁啊了一声,没料到他会问出这么一个问题。黄同把话题赶紧拉回来:“被白花蛇咬过的人,症状一般是伤口肿胀发黑,面青浮血,呼吸艰难,与延寿死前的症状也符合。”

“白花蛇也能致人吐血吗?”唐蒙道。

黄同与橙水同时一震,终于觉察到哪里不对劲了。唐蒙冷笑道:“你们一看到尸体肿胀,面皮浮紫,而床下又有毒蛇,就想当然地以为这两者之间有联系,却忽略了死者身上出现了一个不该有的症状。”

黄同喃喃道:“确实,白花蛇是伤神之毒,与五步蛇、恶乌子、竹叶青那种伤血之毒不太一样……我怎么给忘啦。”橙水顾不上计较这些细节:“若不是因蛇而伤,那你说说看,延寿为何吐血?”

唐蒙道:“他大口吐血,可能是胃部受了绝大刺激,比如说……食物里有毒。”橙水双眉不由得绞紧:“胡说,我当日与他喝过酒,但我可没任何不适。”

“那么你走之后,任延寿还吃喝过其他东西吗?”

“他又叫了一小罐杂炖当夜宵吃。”

“杂炖?”

这次轮到黄同开口解释:“延寿那个人无肉不欢,尤其喜欢把猪、犬、鸟、鱼各色肉类和下水掺在一起乱炖,多加豆瓣酱与鱼露。这菜口味太重,别人都吃不惯,厨子向来是给他单独炖一小釜,每天晚上睡觉前吃。”——听得出来,黄同对任延寿的生活习惯很了解,尤其是饮食这一块。

“是不是和诀祭时大鼎里炖的肉一样?”唐蒙追问。

“对,事死如事生嘛,用杂炖来供奉延寿,他的魂魄也会安宁了吧。”黄同眼圈微微发红。旁边橙水不耐烦道:“都是三年前的旧事了,你绕来绕去,到底想表达什么?”

唐蒙扫视他们两人一眼:“我猜了,任延寿恐怕先是吃了那一釜杂炖中毒,然后才被毒蛇咬中。吐血是因为杂炖里的毒。但这种毒并不立即致死,他在浑浑噩噩中,又被白花蛇咬中,才有浑身青紫肿胀的症状。”

“空口无凭!你可有证据吗?”橙水觉得这人简直信口开河。都是三年前的事了,怎么能一张嘴就说杂炖有毒?

唐蒙道:“我今天观礼,闻到鼎里的杂炖味道奇香,应该放了不少八角吧?”黄同道:“任氏在桂林郡也有几处庄园,所以八角这东西别人吃不起,他们家却敞开了吃。我们几个年轻时,就喜欢来他家打打牙祭。”橙水哼了一声,没出言否认。

唐蒙羡慕地舔了舔嘴唇,旋即道:“以我揣测,杂炖本身没问题,问题就出在这八角上面。”

“胡说!任家坞向来是这么做杂炖的,没听说过八角会把人吃死的。”橙水断然否定。

“八角不会,但另一种东西却会。”

唐蒙缓缓抬起右手,食指和拇指之间夹着一粒东西。橙水和黄同定睛一看,只见汉使手里捏着的,是一粒东西,干巴巴的枯黄颜色,像一个旋轮儿,向四周伸展出十几个尖尖的角,不是八角是什么?

“你们再看看。”唐蒙提示。

两人闻言,又看了一回,橙水最先发现异常:“这个东西角好像比八角多几个尖,十,十一……有十二个角。”黄同不甘示弱,很快也指出一点不同:“八角的角是直的,这个东西的角头是弯的,像个勾子。”

“两位说的都没错。这东西不是八角,而是莽草果,两者样子差不多,非常容易搞混。一旦搞混,就要出大乱子。”唐蒙把这东西摊开在手心,一字一句道。

“八角是上好的香料,而莽草果却有剧毒。倘若误把莽草果当八角炖了食物,人很容易抽搐惊厥,倘若这个人常年酗酒的话,还会让胃部痉挛,吐血……而亡。”

听到最后一句,两人悚然一惊,这岂不正是任延寿临死前的表现?橙水猛然抓住他的手腕,厉声中带着一丝惶急:“既是剧毒,你手里这莽草果,又是从哪里弄来的?”唐蒙道:“我就在这粮仓里捡的啊。”

橙水双眼一凛,这可是整个任氏囤积粮食的地方,难道有人处心积虑要害死全族不成?唐蒙却笑着摇摇头:“在我们豫章,莽草果也叫做鼠莽,可以用来灭鼠。你们岭南那么多老鼠,想来也是同样的办法。

两个人皆为岭南大族子弟,对于灭鼠这种琐碎庶务,反而不如唐蒙了解得多。橙水出于谨慎,转头去问那个老庄丁。老头“咳”了一声,说确实如这位小贼……呃,小人所说,坞堡每个月都会用油膏煎一些莽草果,洒在仓库附近,用来毒杀老鼠。

黄同张大了嘴:“这么说来,延寿是误食了杂炖里的莽草果,毒发吐血,然后又被蛇咬了?”他讲到一半,发现对面橙水的面孔煞白,顿时意识到哪里不对。

这两件事前后赶得太巧了,不可能是什么误食。

“我看呐,应该是有人先给任延寿的夜宵投入莽草果,待其毒发之后,再放进一条活蛇咬他。任家人一见到床下有蛇,症状也像,便先入为主认为是蛇咬致死,便没人会去追究他吐血的真正原因。也就是说,这是一桩处心积虑的谋杀。莽草是杀招,蛇咬是遮掩。”

黄同与橙水不约而同地打了个哆嗦。

“这个人应该很熟悉任延寿的饮食习惯:爱喝酒,爱吃夜宵,吃杂炖都是单独一釜。”唐蒙分析道。橙水颔首表示赞同,又补充了一句:“此人应该也熟知任氏好用八角烹饪,刻意选择了样子相似的莽草果。这东西在任氏坞里随处可见,根本无法追查其来源。”

黄同脑子有点跟不上,只好乖乖听着两个人交流。

“坞里的厨子!”两人忽然异口同声。能符合所有这些条件的,做杂炖的厨子嫌疑最大。

黄同愤怒地抄起刀来,大骂了一句:“那杀千刀的狗奴!待我去砍了他!”橙水伸手拦住他,回身问身旁的老庄丁:“你们坞里三年前的厨子是谁?现在何处?”老庄丁挠了挠头:“三年前应该是一个姓齐的厨子,不过早就离开了。”

“这齐厨子,和任延寿是否有什么过节?”橙水又问,眼神里也冒出杀机。

老庄丁把其他庄丁叫过去,交头接耳了一番,方才犹豫回道:“大的过节应该没有,不过很多人听过他抱怨,说三公子夜夜都要炖肉夜宵,忙得他心力交瘁。”

“只有这么点事儿?”橙水疑惑。唐蒙“啧”了一声:“橙中尉,想必你不下厨吧?要做一釜杂炖,从宰杀分肉,到备菜调料,少说也得忙活一个时辰。而且岭南气候炎热,不能提前预备,都得现杀现做,每天搞这么一釜,确实很容易让人崩溃。”

黄同道:“再怎么说,为这个原因下手,也太牵强了。”唐蒙道:“那如果是别人买通这个有积怨的厨子呢?”

这句话像一条沾了冷水的牛皮鞭,抽得黄同和橙水同时一激灵。顺着这个说法再往下联想,水可就更深不可测了。所幸唐蒙哈哈一笑,说我随便瞎说说,姑且一听,然后闭上了嘴。

黄同和橙水看向唐蒙的眼神,有了微妙变化。这个汉使看似贪婪好吃,眼光倒犀利得紧,仅凭着祭鼎里的一缕杂炖味道和一件腹衣的喷血痕迹,便抽丝剥茧,一步步还原出了三年前的旧事。

“不是我看得准,是因为食物最是诚实,什么东西吃起来什么反应,断然做不得假。”唐蒙谦逊地摆了摆手。

橙水突然开口道:“我再问你一次,你为什么今日会来任氏坞堡?”

唐蒙没想到,他还惦记这件事呢。好在他刚才在仓库里闲着,已经打磨好了托辞,遂从容答道:“任氏在南越地位超然。我此来任氏坞,是想了解一下他们家关于称帝的立场。”

他说得很直白,本以为橙水会趁机阴阳怪气一下。没想到对方只是略一点头,又问道:“那你为什么会对任延寿之死有兴趣?”

唐蒙苦笑:“我来蕉洲之前,连任延寿是谁都不知道,能有什么兴趣?我只是恰好闻到大鼎里的肉香,想来探讨一下炖肉的秘方罢了。”那个老庄丁也主动证实,说这个人之前甚至不知祭主是三年前死的——看来那几枚半两钱,还是起了点作用。

橙水对此没起疑心。汉使为了一条嘉鱼就敢跳江,干出这种事也不奇怪。他打量了唐蒙一番,把地上的木牍捡起来,从腰间摸出笔来,改动几下,依旧递过来:“你签了字,就可以走了。”

唐蒙一看,这份供述书的内容改动了几处关键:“擅闯”改为“误闯”、“私窥”改为“偶遇”,“乔装易服”改成了“避暑更衣”,这样一来,就消除了任何主观上的恶意,只是纯粹的一场误会罢了。

这算是委婉表示感谢?

唐蒙欣然提笔在上面签了名字,橙水面无表情地拿回去:“这不代表你可以在番禺城肆意妄为,我会一直盯着你。”唐蒙好奇道:“你接下来会怎么做?追查那个齐厨子吗?”橙水脸色更冷:“此乃南越国之事,便与汉使无关了。”

黄同嘴唇一动,正要说什么,橙水又抢先一步道:“延寿是我的至交好友。不管别人良心如何,反正我一定彻查到底!”

他说得皮里阳秋,黄同脸色一阵难堪,可终究没再说什么,一跺脚,转身带唐蒙离开了粮仓。

在返回番禺城的路上,黄同全程保持着沉默,伏在马背上如同一尊没表情的石像,身体前弓,似有重重沉郁之气压在头顶。趁着他郁闷不语的机会,唐蒙趁机梳理了一下在蕉洲的收获。

甘叶和任延寿,是赵佗生前最后见到的两个人。在他去世之后不久,一个畏罪投水自杀,一个意外被蛇咬死,这本身就是一桩不寻常的巧合。今天又得以确认,任延寿是被人投毒而死,看来三年前赵佗之死,越发扑朔迷离。

唐蒙实在没料到,这件事越牵扯越复杂,真如同白云山上缠绕山岩的藤蔓似的,看似细长,往下越捋越粗,越捋越盘根错节。好在橙水并没觉察到自己的真实目的,反而主动去查任延寿之死,倒是省了很多麻烦。

想到这里,唐蒙抬头看向黄同的背影,忽然对他和橙水的关系产生了浓厚兴趣。

橙水一对上黄同,总是夹枪带棍,不假辞色,而且每次总能准确地戳中某个痛点,令他哑口无言。这种关系,可不是一般仇人能做到的。而且刚才看他们听到任延寿死因的各自反应,更是有趣,很值得玩味。

眼看快要回到番禺城中,唐蒙摸了摸肚子忽道:“我折腾了一天,啥也没吃上。黄左将,咱们先去寻个吃饭的地方可好?”

黄同闷声说汉使今日烦扰不少,还是尽快回驿馆歇息为好。唐蒙笑道:“今日能顺利回来,黄左将当记首功,不如我顺便请你去喝一顿酒。长安有句俗语,叫做一醉解千愁,没有什么事是几杯酒化解不开。如果有,那就再加一顿夜宵。”

黄同依旧摇头,唐蒙道:“我昨天去过一家卖梅香酌的酒肆,酒味甘而不冲,味道极美。我跟你说,那酒味辛辣醇厚,一杯下去,从舌头尖一直挂到喉咙眼儿,别提多爽快了。”黄同听他说得神采飞扬,怔了怔:“莫非是梅娘开的那一家?”唐蒙一拍手:“正是。今日我观礼诀祭,原也该喝些清酒,去去晦气,如何?”

黄同心情此时非常郁闷,而一个郁闷之人,贪杯乃是最本能的欲望。唐蒙接连不断地抛出理由,一点点撬动对方心中的块垒。果然,黄同到底还是“勉强”答应下来:“番禺城有夜禁,就以三杯为限。”

他们进城赶到酒肆门口,梅耶正忙着上门板,一看到唐蒙复来,脸色骤变。唐蒙翻身下马,满面笑容:“放心好了,我这次纯粹是来喝梅香酌。”

他重重咬住三个字,梅耶哪里敢违抗,只好乖乖卸下半扇门板,让两人进来,亲自去后胪烫酒,还端来一碟盐渍乌榄,权做下酒小菜。黄同拿起酒壶来,二话没说,先咕咚咕咚倒满一杯,一饮而尽。

酒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它自粮而生,因曲而化,变成一种物性截然不同的液体。人喝酒的过程,就像把一枚鸡子泡入醋中,看似坚硬顽固的外壳,很快就会被软化。酒过三巡,黄同神情缓缓松弛下来,双眼有些涣散。唐蒙见时机已到,不经意问道:“你们三个人,感情可真是不错啊。”

黄同一阵苦笑:“我和橙水那厮都吵成什么样了,你哪里看出感情不错?”唐蒙给他又斟满一杯:“你自己可能都没觉察到。适才一提到任延寿的死因,你们俩态度可真默契,一唱一和,配合无间,连震惊和起急的点都一样,好似两个乐工敲同一套编钟似的。”

一声长长的叹息,从黄同喉咙里发出来。他重重把酒杯搁下,砸得案子一震,吓得柜台后的梅耶一哆嗦。

“橙水呐,他原来可不是这样……”黄同痛惜地感慨了一句。唐蒙知道,这老蚌已经张开一角了,急忙垫了一句:“那是怎么样的?”

黄同道:“我和橙水、延寿仨人,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玩伴。橙水鬼主意最多,延寿体格最好,而我最擅长找好吃的。我们在番禺附近一同捅蜂窝,一起下河摸鱼,一起挖蛇洞捉青蛙,向来是橙水拟定方略,延寿去执行,弄回食材来我烹熟,是番禺城里最能折腾的三人组。长到十来岁时,我们偷偷跑到白云山里面,结拜为异姓兄弟,我老大,橙水行二,延寿年级最小。”

黄同讲到这里,语气郁郁起来:“可等到我们成年之后,秦、土两派的冲突越发激烈。我家是秦人军官出身,和橙氏是天然敌对。我俩都要为家族效命,身不由己。橙水那个人呐,又特别轴,脑子一根筋,对我态度越来越偏激,关系也越来越僵。”

“那么你们和任延寿的关系呢?”

“任氏常年只在蕉洲闭门经营,不担任任何官职。他家既不算秦人,也不算土人。所以任延寿跟我们两个都很好,也一直想弥补我们之间的关系。但……始终没办法。哎,到了十六年前,情况更糟了。”

唐蒙对这个年份很敏锐。十六年前,那不正是南越驱逐汉商,颁布转运策的时间么?黄同晃了晃酒壶,突然笑了:“嗯,这酒里有枣味,嘿嘿,又是壶枣。”

看来梅耶的酒是什么来历,黄同知道得很清楚,只是不说破罢了。唐蒙很好奇,为何他说“又是壶枣”?

黄同大概是真喝得有点上头了,唐蒙稍一撩拨,他便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十六年前,南越王忽然召见我父亲,交给他一项机密任务,让他带人潜回中原,前往恒山郡真定县。”

“赵佗的老家。”唐蒙双目一闪。

“对,反正都是十六年前的事情了,也没什么不能讲……”黄同醉醺醺道,“武王交给我父亲的任务是,设法从那边弄一批壶枣树回来,而且指名,一定要真定当地的、已生根成株的树苗,一定要秘密运回,不要惊动大汉朝廷。”

唐蒙眉头一皱,这个命令够古怪的。赵佗派这些精锐深入中原,不为舆图军情,不为农铁技艺,居然只是为了几株壶枣树?

“我父亲不太理解,但军人总要执行命令。他开始召集人手,准备冒充客商,北去中原,结果我祖父得知之后,也要跟着去。我家老爷子,当年是跟随武王到岭南的老秦兵,籍贯在涿郡,离开家乡几十年了。听说有这么个机会,要求回去看看。父亲听到这要求,吓了一跳,祖父都快九十了,哪里受得了舟车劳顿?更何况,他是南越国所剩不多的几个老秦兵,武王很看重他们,每隔几日就召见去宫里讲话,又怎么能瞒得过?”

“可祖父铁了心,说他从小离开家,无论如何也要回去看一眼。父亲拗不过他,只好对外谎称老爷子生病,偷偷把他放进队伍里去,一起出发。”说到这里,黄同拿起酒杯,又一饮而尽,眼神更加迷离,话里的情绪浓厚起来。

“祖父体格是真好,八十多岁的人了,硬着跟随队伍跨越几千里,来到了北方。我父亲先到真定县,把壶枣树苗采集好,然后绕了点路,前往涿郡涿县附近一个叫娄桑的村里。祖父原先常常给我讲,说他们村口有一棵大如天子冠盖的桑树,那就是乡梓所在。他回到村里,家里亲戚早就没有了,只有那棵大桑树还在。他抱着大树嚎啕大哭了很久,然后就在树下咽了气。结果因为这一场大哭,惊动了当地官府,身份便暴露了。”

唐蒙一惊,几个南越人在涿郡被发现,这可是严重的外交事件。

黄同的表情却耐人寻味:“我父亲也觉得这一次完蛋了,没想到当地官府非但没有将他们下狱治罪,反而好酒好肉招待。没过多久,朝廷派了一位专使过来,为我祖父在涿郡修了一座墓,主持祭拜,然后陪同我父亲返回南越。那一百株壶枣树苗也一并运回,沿途郡县,都以礼相待,主动协助运输。”

这个意外的转折,让唐蒙愕然不已。

“我们返回南越之后,专使去觐见武王,拿出一道圣旨,说天子听闻我祖父之事,深为触动,特许南越老秦士兵及亲眷返汉省亲,如欲归骨乡梓者,悉听其便,朝廷还会给予钱粮支持。圣旨还说,天子御赐南越王百株壶枣树苗,以全什么狐死首丘之德——唉,你说送树就送树,何必辱骂武王是老狐狸呢?”

“喂……不是这意思啦。”唐蒙知道黄同不熟中原典故,特意解释了一下。狐狸临死之前,头一定冲着出生的洞穴,这是一种归恋故土之意。孝景帝此举,意在劝说赵佗回家乡看看,怎么也不算是辱骂。

黄同听完解释,神情怔怔,喃喃道:“竟然是这样吗?我还以为是骂他老人家呢……反正吧,当时汉使的消息哄传整个南越,人人都在谈论。第一代老秦兵里,还有十几个人活着。他们听说汉廷允许探亲,一起上书恳请回乡。没想到武王勃然大怒,将请求一并驳回,转天就颁布了转运策,还赶走了所有驻在番禺的中原商人。”

唐蒙心中一阵感慨,原来十六年前的汉、南越交恶,居然是这么个前因后果。甘蔗的父亲卓长生,也恰是那个时候被迫返回中原的。看来冥冥之中,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交错的。

“转运策颁布之后,武王深恼我祖父和我父亲。橙水那个一根筋,坚持认为我祖父与父亲有内通中原的嫌疑,背叛了武王,背叛了南越,跑上门来让我表态,说什么忠孝你只能选一个,说得好像我们家罪名已经坐实了似的。我气得跟他大吵了一架,从此分道扬镳。”

黄同一杯接一杯地斟着酒,他已经不是在品,而是往嘴里倒,讲话变得含混不堪:“我们家从此失势,我也被远远发配去了边关,做个没前途的左将。骑田岭那鬼地方,汉军喊我做蛮人,身边的土人同僚叫我秦人,背地里喊我北人。就算是吕氏,也不把我当自己人,直唤我做寒人。我如今都不知道我自己到底算什么人了……”

黄同含含糊糊嘟囔着,终于醉伏在了桌案之上。剩下唐蒙一个人坐在对面,想起还有一个问题忘了问。

“那一百株壶枣树苗,后来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