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在羊的面前是狼

我不能干涉政事,不能随便外出走走,不能找个“大臣”谈谈,当关东军那边的电流不过来的时候,我就无事可干。我发展了迟眠晏起的习惯,晚上总要后半夜,甚至过三点才睡,早晨要十一点起来,每日两餐,早餐在中午十二点至下午一两点,下午四点到五六点睡个中觉,九至十一点吃晚饭,有时十二点吃晚饭。我的日常生活,除了吃睡之外,大概用这八个字就可以概括了,即:打骂、算卦、吃药、害怕。

这四样东西是相互有着关联的。随着日本崩溃迹象越来越明显,我也越是恐怖,我害怕日本在垮台之前,杀我灭口。在这种心理下,我对外是越加积极看日本鬼子的颜色,谄媚逢迎,对内则是脾气越加暴躁,动辄对家人佣人打骂。同时,我的迷信思想也更发展,终日吃素念经,占卜打卦,求佛神保佑。在这种精神不宁和不正常的生活习惯下,本来就糟蹋坏的身体,越发虚弱,因此又拼命地吃药打针。总而言之,这四样东西构成了我的昏天昏地、神神癫癫的生活。

如果倒溯看一看,我的残暴、多疑的性格,早在紫禁城时代就种下了根子,到了天津,又发展了一步。如苛待佣人,在天津就订过这样的“家规”:

一、不准彼此随便说话,以防结党营私。

二、不准互相包庇袒护。

三、不准舞弊赚钱。

四、当同事犯有过错时须立即报告。

五、上级对下级犯过的人,须在发现之后立即加以责打。如果放任看管,罪加一等。

因为我的性格中,既有统治阶级所具有的冷酷无情、残忍凶暴的一面,又有一种害怕因果报应,极其浓厚的迷信思想。所以,在定好这些杜渐防微的种种条款后,还在后面附加了一项预备好的誓词,叫他们对天盟誓。誓词是:“如果我违背了上述规则,甘心承受‘天罚’,定让我遭‘天打五雷轰’的恶报!”

到了伪满以后,我在狼的面前是羊,在羊的面前却是只狼。在我的大门内,我的残忍暴虐行为,越发有了发展,例如除了打手心、打耳光和用板子打屁股,又有了“灌凉水”“跪铁链”“过电”“站木笼”之类的刑罚。打人的花样也很多,最常用的是叫别人代替我打。受到这种委派的人往往不是一两个,而是全体在场的人。在动手打的时候,必须打得很重,否则我便疑心他们朋比为奸,可能临时转移目标,让所有人改打这个不肯使劲打人的人。有时,我心里不高兴,对屋里的人都不满意,我就下令叫他们都跪下,成一环形,命令他们彼此互打耳光。

我的打骂对象除了我的妻子、弟弟和妹夫之外,几乎包括家里的一切人。那时我有七八个侄子,在宫里念书,这原是我培养自己亲信的意思,这些学生同时又是陪我说说话,伺候我的人。可是我一样的打骂他们。他们那时最怕我说的一句话就是“叫他下去”!这就是说,要叫这个人到楼下挨打去。

至于每次打人的原因,说起来更使我无地自容,除了说明我的蛮横、狂妄暴虐和喜怒无常的可耻性格之外,实在不能说明别的问题。有一次,一个童仆在我的椅子坐了一下,别人根据我订立的家规,把他告发了,我立即大怒,认为是冒犯了我,就命人重重责打了他一顿。其实,我这个宝座,不是我也坐得心惊肉跳吗?

在长春,我时犯痔疮,买了不少坐药。有个小侄子见到这种药很稀奇,无意中说了一句“很像个枪弹”,立刻触了我的忌讳,“这不是咒我吃枪弹吗!”我没有直接下令责罚,却叫别的侄子们给了他一顿板子。

在我这种统治下,境遇最惨的是一批童仆,这是我的“侍从武官长”张海鹏从长春的一个所谓慈善团体要来的孤儿,大约有十几个。他们的父母大都遭到了日本人的屠杀,把他们遗了下来,日本人怕这些后代记仇,便叫汉奸政权用慈善团体名义收养了他们,把他们完全改了姓名,进行奴化教育,同时又用奴役劳动摧残他们。这个慈善会的孤儿,在种种折磨下,很少有活得长的。这些孩子听说被送到我这里来的时候,有的还抱过很大希望,认为生活一定能比慈善会里好些,事实上不但没有什么改善,反而是更糟。他们在这里,被看做最低贱的人,任何人——包括男仆和女仆——都可以随便打他们,每天要干十五六个小时的活,白天干,晚上还要坐更守夜,吃的是最坏的高粱米,因为干活常误了饭,饭总是凉的,有时不管吃完没吃完,又被叫去干活,所以也总吃不饱。衣服是破烂不堪,成年不给他们洗澡,虱子会自动从破衣服里掉在地上。冬天因为又冷又饿,有的孩子在暖气管旁打扫,不知不觉地伏在暖气上睡着了,把皮肤烤焦了也不知道。挨打是比吃饭还容易的事,干活睡觉要挨打,扫地不干净要挨打,说话大声要挨打,被心里不高兴的男仆人(被称为随侍的)们碰上,也会打他们出气。为了处罚他们,负责管理他们的“随侍”还预备了禁闭室和设有木笼、铁链、电刑等刑具的刑室。这些被日本鬼子杀了父母的孤儿,在我的这个汉奸窝里的折磨下,长到十七八岁还是矮小得像个十岁的孩子。

有一次,一个专干打扫的童仆,因为经常吃不饱,饿得跑到我的厨房里拿点东西吃,也是挨了一顿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