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卵村和纽约之间大概一半路程的地方,公路匆匆与铁道会合,和它并行四分之一英里,为的是避开一片荒凉的地区——灰烬之谷。在这个奇异的农场上,灰烬像麦子一样生长,长成山脊、山丘和奇形怪状的园子;又堆成房屋、烟囱和袅袅炊烟的模样;最后经过卓绝的努力,变成一群土灰色的人,他们隐隐约约是在行走,但眼看就要消失在飞扬的尘土中。偶尔有一列灰色的车厢沿着看不见的铁轨缓慢爬行,突然嘎吱一声惨叫,列车停下,那些土灰色的人拖着沉重的铁铲拥上前来,扬起浓密的烟尘,就像拉起一道屏幕,让你看不清他们的举动。

然而稍过一会儿,在这片灰蒙蒙的土地和永远笼罩在它上空的一阵阵暗淡的尘埃之上,你就会看到t.j.埃克尔堡医生的大眼睛。这双眼睛湛蓝而巨大,仅瞳仁就有一码高。它们并没有嵌在什么人的脸上,而是从一副硕大的黄色边框眼镜中往外眺望,眼镜架在一个不存在的鼻子上。显然,是某个异想天开的眼科医生把它们立在那儿的,想为他在皇后区的诊所招徕生意。后来,也许他自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或者迁至异乡忘掉了这个招牌。而这双眼睛,由于日晒雨淋,常年无人上漆,光彩已逐渐暗淡,却仍若有所思地注视着这片阴沉沉的灰堆。

灰烬之谷的一边有条肮脏的小河。每当吊桥拉起让驳船通过的时候,在火车上等着过桥的乘客就可以对着这片破败的景象盯上半个小时之久。平时火车在这儿也至少会停留一分钟,正因为此,我才第一次遇到了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所有知道他的人都认定他有个情妇。他总带着她到大家常去的餐馆,把她一个人扔在餐桌边,自己则到处闲逛,跟认识的人聊天。熟人们很反感他这一点。尽管我对她很好奇,但是并没想跟她会面——不过我还是见到了她。一天下午,我和汤姆一起坐火车去纽约。火车在灰堆旁停下的时候,他突然跳起来,拽住我的臂肘,硬是把我拉下了车。

“我们下车,”他坚持道,“我让你见见我女朋友。”

我想他一定是午餐的时候喝多了,那副拉着我作陪的架势近乎粗暴。他自大地以为,星期日下午我不会有什么要紧的事可做。

我跟着汤姆翻过一道低矮的刷得雪白的铁路栅栏,在埃克尔堡医生目不转睛的注视下沿着公路往回走了一百码。视野里唯一的建筑就是一小排黄砖房子,坐落在这片荒凉之地的边缘,类似于一条为居民提供日需品的小型“主街”,四周就再无其他了。这排房子有三家店铺,一家正在招租;另一家是通宵营业的餐馆,门前有一条炉渣小道;第三家是个汽车修理铺,招牌上写着:修车,乔治·b.威尔逊,买车卖车。我跟着汤姆走了进去。

车铺里面空空荡荡,很不景气,唯一能看见的汽车就是一辆盖满灰尘的破福特,蹲伏在阴暗的角落里。我突然觉得,这家有名无实的修理铺是个幌子,在我头顶上一定隐藏着奢华而浪漫的寓所。就在这时,老板出现在办公室门口,用一块抹布擦着手。他有一头金发,无精打采、面色苍白,长得倒还可以。他看见我们的时候,那双浅蓝色的眼睛里涌出一线淡淡的希望。

“你好啊,威尔逊,老伙计,”汤姆说着,快活地拍拍他的肩膀,“生意怎么样?”

“还行吧,”威尔逊答道,却没什么说服力,“你什么时候把那辆车卖给我啊?”

“下个星期。我已经叫我的人在弄了。”

“他手脚挺慢的,是吧?”

“不,不慢。”汤姆冷冷地说,“如果你这么想的话,或许我还是卖给别的地方更好。”

“我不是这个意思,”威尔逊立刻解释道,“我只是说——”

他的声音渐渐消失,汤姆有些不耐烦,四下打量着车铺。接着,我听见楼梯上传来脚步声,片刻后,一个女人丰腴的身影挡住了办公室门口的光线。她三十五六岁,有点发福,却像有的女人一样多了几分肉感。她穿着一件沾着油渍的深蓝色双绉连衣裙,上面的那张面孔并无多少姿色,但是能让人一下子感觉到她充满活力,仿佛全身的神经都在不停地燃烧。她缓缓一笑,从她丈夫身边若无其事地走过,仿佛他是个鬼魂一般,然后她握住汤姆的手,用激动的眼神看着他。她润了润双唇,头也不回地用低沉而沙哑的声音对丈夫说:“去拿几把椅子呀,怎么愣在这儿,得让人有地方坐啊。”

“哦,对。”威尔逊连声应道,往小办公室走去,他的身影马上就跟墙上的水泥颜色融成一片。灰白色的尘埃掩盖了他深色的外套和浅色的头发,也笼罩了周围的一切——除了他的妻子。她向汤姆走近。

“我要见你,”汤姆热切地说道,“搭下一班火车吧。”

“好。”

“我在底层的报亭旁边等你。”

她点了点头,从他身边走开,刚好乔治·威尔逊拿着两把椅子从办公室里出来。

我们在公路旁没人看见的地方等她。再过几天就是七月四日了,一个灰头土脸、骨瘦如柴的意大利小孩正沿着铁轨燃放一排鱼雷炮。

“这地方真可怕,是吧。”汤姆冲着埃克尔堡医生皱了皱眉。

“太糟了。”

“离开这儿对她有好处。”

“她丈夫不反对吗?”

“威尔逊?他以为她去纽约看她妹妹。他蠢透了,连自己是不是活着都不知道。”

所以汤姆·布坎南和他女朋友还有我一起去了纽约,其实不是“一起”,因为威尔逊太太很谨慎地坐在另一节车厢。汤姆还是妥协了,他不想引起火车上其他东卵村人的反感。

她换上了一条棕色花布连衣裙,到了纽约,汤姆扶她下车时,她那宽肥的臀部把裙子绷得紧紧的。她在报亭买了一份《纽约闲话》和一本电影杂志,又在车站的药店买了点冷霜和一小瓶香水。上楼之后,在阴沉、回声四起的车道旁,她放过了四辆出租车,最后选中一辆浅紫色配有灰色坐垫的新车。我们坐着它慢慢驶出庞大的车站,开进灿烂的阳光里。可是她马上又猛然从车窗边转过头来,探身向前,敲了敲车前的玻璃。

“我要一只那样的狗,”她急切地说,“我想在公寓里养只那样的小狗。养只狗,挺好的。”

我们的车退回到一个灰白头发的老人跟前,他长得和约翰·d.洛克菲勒出奇地相像。一只篮子挂在他脖子上,十几只刚出生的小狗蜷缩在里面,看不出是什么品种。

“它们是哪个品种的?”老人刚走到车窗前,威尔逊太太就急着问。

“什么品种都有。您想要哪种,太太?”

“我想要只警犬,估计你没有吧?”

老人犹豫地往篮子里瞅了瞅,伸进手去捏着一只小狗的颈背把它拎了出来,小狗扭来扭去。

“这可不是警犬。”汤姆说。

“对,不是真正的警犬。”老人的声音流露出失望的情绪,“更像是一只艾尔谷犬。”他抚摸着小狗后背的棕色皮毛,“瞧瞧这身皮毛,真不错。这种狗绝不会感冒,给您添麻烦的。”

“我觉得好可爱。”威尔逊太太兴高采烈地说,“多少钱呀?”

“它吗?”他用赞赏的眼光看着小狗,“要您十美元吧。”

这只艾尔谷犬——它的的确确有些艾尔谷犬的特征,尽管爪子白得出奇——就这样有了新的主人,坐进威尔逊太太的怀里。她满心欢喜地抚摸着那不怕伤风着凉的皮毛。

“是男孩,还是女孩?”她巧妙地问。

“这只狗吗?是男孩。”

“是母狗。”汤姆断然说道,“给你钱。拿去再进上十只。”

我们的车开到第五大道。夏天的星期日下午,这里和煦温暖,简直一派田园气息。如果在街角看见一群白色的绵羊,我也不会感到奇怪。

“停一下,”我说,“我得在这儿跟你们分开了。”

“不,你不能走,”汤姆急忙插话,“如果你不跟我们一起去公寓,默特尔会伤心的。是吗,默特尔?”

“来吧,”她劝我道,“我会打电话让我妹妹凯瑟琳过来。有眼光的人都说她漂亮。”

“呃,我很想去,不过——”

出租车继续前行,掉头穿过中央公园,朝西城一百号以上的街区驶去。到了一百五十八号街,出现了一长排白色蛋糕一样的房子,车子在其中一幢前面停下来。威尔逊太太一副女王回宫的架势,环视了一下四周,然后带着她的小狗和采购来的其他东西,趾高气扬地走了进去。

“我把麦基夫妇请上来,”我们乘电梯时她宣布,“当然还要打电话让我妹妹也来。”

他们的公寓在顶层,有一间小客厅,一间小餐厅,一个小卧室,还有一个浴室。一套花色织布装饰的家具实在太大,把客厅挤得满满的,一直顶向门口,在屋子里走两步就会撞上装饰布面中的风景——一幅幅凡尔赛宫里的仕女荡秋千图。墙上唯一的画是一张放得过大的照片,乍看之下像是一只母鸡坐在一块模糊不清的石头上。不过从远处望去,母鸡变成了一顶帽子,帽子下面是一个壮实的老太太笑盈盈的脸,她正俯视着房间。桌子上放着几本过期的《纽约闲话》,还有一本《彼得·西蒙传》和几本专门报道百老汇绯闻的杂志。威尔逊太太首先关心的是那只狗。一个电梯工不太情愿地弄来了一只垫满稻草的盒子和一些牛奶,又主动在牛奶里放上一大听又大又硬的狗食饼干,其中一块在牛奶碟里泡了一下午,都丝毫没有泡烂。这时候,汤姆从一个上了锁的柜子里取出一瓶威士忌。

我平生只醉过两次,第二次就是在那个下午。所以,随后发生的一切都被蒙上了一层模糊的薄雾,尽管晚上八点以后公寓里仍然充满灿烂的阳光。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的腿上,给好几个人打了电话;然后香烟没有了,我就去街角的药店买了几包。等我回来时,他们俩都不见了,于是我很知趣地坐在客厅里,读了读《彼得·西蒙传》的一章——或许是它写得太烂,或许是威士忌把我搞得神志不清,总之我压根没有看懂。

汤姆和默特尔(第一杯酒下肚之后,威尔逊太太和我就互相直呼名字了)再次出现时,客人们也陆续到来。

威尔逊太太的妹妹凯瑟琳大约三十多岁,是一个苗条而俗气的女人,留着一头又硬又密的红色短发,脸上搽的粉像牛奶一样白。眉毛是拔过又画上去的,眉尖勾得更弯,但是自然的力量却让新长出来的眉毛回到原本的眉线上去,令她的面目也显得有些模糊。她一动,手臂上数不清的陶制镯子就会碰来碰去,丁当作响。她大模大样地走进屋来,像主人一样扫视了一圈四周的家具,让我不禁怀疑她是否就住在这里。但是当我问起时,她毫无顾忌地放声大笑,提高嗓门重复了一遍我的问题,然后告诉我她和一个女孩住在旅馆里。

楼下的麦基先生是个皮肤苍白、有点女气的男人。他刚刮过胡子,颧骨上还有一点白色的肥皂沫。他必恭必敬地跟屋里每个人打了招呼。然后告诉我他是“玩艺术”的,后来我才知道,他是个摄影师,墙上挂着的那张威尔逊太太母亲的照片就是他放大的,模糊得仿佛一个飘忽的幽灵。他的妻子尖声细嗓,神情懒散,容貌不错却不讨人喜欢。她得意地告诉我,自从结婚以来,她丈夫已经为她拍了一百二十七张照片。

威尔逊太太不知何时换了衣服,现在穿的是一件做工精良的乳白色雪纺绸小礼服,在屋里来回走动时,不断发出沙沙的声响。在衣服的作用下,她的神态也变了。车铺里那种饱满的活力变成了目空一切的傲慢。她的笑声,她的姿势,她的谈吐,一刻比一刻更加做作。随着她不断膨胀,屋里的空间显得越来越小,直到后来,她仿佛在烟雾弥漫的空气中坐着一个吱嘎作响的木轴旋转起来。

“亲爱的,”她装腔作势地大声对她妹妹说,“这年头多数人都是骗子。他们想的全是钱。上个星期,我叫一个女人来看看我的脚,等她拿出账单来,你以为她给我割了阑尾呢。”

“那女人叫什么名字?”麦基太太问。

“埃伯哈特太太。她走街串巷上门给人看脚。”

“我喜欢你的裙子。”麦基太太说,“我觉得很好看。”

威尔逊太太轻蔑地把眉毛一挑,回绝了这句恭维话。

“不过是身旧行头,”她说,“我不在乎自己什么模样的时候,就随便套上它。”

“但是你穿着挺好看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吧,”麦基太太照旧说下去,“如果切斯特能把你这姿态拍下来,我想一定会是幅杰作。”

我们都安静地看着威尔逊太太,她撩开眼前的一缕头发,转过头来对着我们粲然一笑。麦基先生把头歪向一边,专注地端详着她,然后伸出一只手在面前慢慢地前后移动。

“我得换个光线,”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想把她面貌的立体感呈现出来,还要试着把她后面的头发也拍进来。”

“我可不觉得需要换光线,”麦基太太叫道,“我觉得这——”

她丈夫说了声“嘘”,于是我们又把目光投向摄影的对象。这时候,汤姆·布坎南大声打了个哈欠,站起身来。

“麦基,你们夫妇俩喝点什么吧。再来点冰块和矿泉水,默特尔,别让大家都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