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皎咳了一声,淡然说:“我没拍你,随便拍点景呢。洗好了没?我赶时间。”
邬遇盯了她一眼,扔掉手里的抹布,然后又扯了块干净毛巾过来,擦了几下手,然后朝她走来。
“你们接着洗。”他淡道。
谭皎尴尬极了,整个人都绷着,看他一步步走近。太丢人了!
邬遇在她跟前站定。谭皎警惕地盯着他:“你要干什么?别忘了顾客可是上帝……”话音没落,他忽然俯身。一切发生在瞬间,她的手腕被捉住了,五指下意识松开。他伸手轻轻拿走手机,然后站直了身体。
谭皎眼睁睁看着他把照片删除。此刻她已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拍就拍了,删就删了,不在乎!
邬遇把手机丢在她身旁的沙发上,也没有继续去洗车,而是点了根烟,走到店里另一个角落,谭皎也看不到了。
很快,车洗完了。谭皎付了钱,闷闷地把车开走了。店里重新安静下来。两个小工也点上烟,在邬遇身边坐下,一起望着窗外的细雨。像所有男人都喜欢品评有点意思的女人,他们讨论起谭皎来。
一个说:“以前没看到过她,是新搬来附近的吧?”
另一个答:“应该是。那么年轻,才二十出头吧,就开了辆好车。我看不是家里有钱,就是……”
两个男人都意味不明地笑了。
“她还调戏我们遇哥呢!遇哥,你说呢?”
邬遇吐了口烟,抬起头,笑了一下说:“她不是靠家里的富二代,也不是你们说的那种人。”
“遇哥,你怎么又知道了?那你说她是干什么的?”
邬遇靠在墙上,吸了口烟,手指按在眉心,淡道:“她开了辆好车,但身上的衣服都是便宜货。右手手腕有茧,应该是常期握鼠标,还有黑眼圈,看来经常熬夜,不像富二代。没化妆,也没香水味。虽然长得不难看,但是我看离靠姿色混饭吃……还差得远。今天虽然是工作日,她不用上班。不过车后座堆满了书,二十多本,新的,都是小说。我猜她是做跟图书有关的工作,是个编辑,或者作家之类的。”
“作家?嘿,遇哥你可真神了!每次什么事你都猜得最准,我们得叫你福尔摩斯-邬了!”
“遇哥,你干修理工之前,到底是做什么的啊?这么聪明,不会当过警察吧?”
邬遇笑笑:“不是。其实我也是随便猜的。”
——
谭皎回家后,想起今天的这一段小“艳遇”,内心还有点不平静呢。仔细一想,抢手机的时候,她可是被那人“沙发咚”了。趴在电脑前坐了一会儿,她摸出白纸和铅笔,开始窸窸窣窣地画。
呵……别小瞧混二次元的女人。照片是被他删了,但是她还可以画出来啊。
没多久,一幅模糊的男人侧影图就画了出来。虽然面目不那么清楚,但是分明能见挺拔轮廓。尤其是隐约的汽修店背景里,邬遇穿着白背心牛仔裤沉默站着的那股劲儿,透过纸面仿佛还在眼前。
兴奋之余,谭皎第一个念头就是:要发微博!
一分钟后,一条散发着淡淡的忧桑与明媚的文艺女青年范儿的微博,生成了——
“今天去修车,在这繁华空旷的都市里,却邂逅了一个安静的侧影。”
下面是那张素描图。
发完微博后,谭皎又对着图,欣赏了半天。再一看微博下的评论,我去!才短短几分钟,就有了一百多条。要知道谭皎平时发微博,每条微博下的评论,顶多也就三四百条。今天这架势,是要突破五百条去啊!那是要创造新纪录了。
谭皎激动地打开评论——
沙发。
沙发!
大大,你谈恋爱了吗?
好帅好帅!
七珠大大,这是新文素材吗?
好帅!求开新文!
七珠大大,什么时候开新文,文荒了!另外,真的好帅!
……
谭皎看完所有评论,回复了几条,又数了数评论和转发数量,心满意足地躺到床上。再拿起那张素描,看了几眼,放进了专门收集写作素材的抽屉里。
她以为,这个男人会像她在平淡生活中相遇的许多人一样,一纵即逝。虽然惊鸿一遇,轻惹波澜,却不会留下更多痕迹。
她以为他和她之间,只是这样而已。